正文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 第167节

房东眼神闪躲,脸色苍白,但是还来不及她反映,又是一声爆破。这条死亡之线,居然现在都还没有结束,线从101到了201。

房东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看向卷发女郎。

马上,从201一路往上到了301。

卷发女郎错愕,看向中年男人。

301到202。

中年男人呼吸急促。

后面,202回到301。

混混青年破声大骂。

“他妈的软脚虾!你敢在我房间里装监控!我就说怎么,我老觉得你俩在偷情,但我一次没抓住把柄,敢情看到我出门你就来强奸女朋友了啊。”

他性格向来暴躁,看到这一幕,眼睛充血,直接冲了上去,就要去殴打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也气疯了:“你不也在我房间装监控了吗!你女朋友就是个骚货,吸毒吸成了性瘾,老子是在做好事。”

混混气得一拳砸了上去。

房东也是喘着气,要疯了,扑过去,试图掐住卷发女郎的脖子:“贱人、贱人!啊啊啊啊,贱人,你居然敢偷窥我。”

卷发女郎做贼心虚,后退几步,她下个月就要搬走了,看着老太婆一天到晚守着她的宝贝房间一动不动,怀疑这老不死把钱都存家里,但她又不知道钱在哪里。所以利欲熏心,偷偷摸摸安了个摄像头。

可是房东很快被妻子给从后面拽住头发。妻子面目扭曲:“老太婆,你什么时候安的摄像头,啊?!你什么时候安的!”

王小胖冲过来,拿着手里的公文包就要砸上妻子的头,咬牙切齿:“你以为你是什么好鸟。”

所有人都被这真相给弄得神色狰狞。

唯独小武,一个人安安静静站在路灯下,看着遍布公馆的那些线,脸色苍白如纸,身躯摇摇欲坠。

滋啦。

最后一条路,是从201到302!它披荆斩棘,破开一切黑暗,斜穿过公馆——像是最后的点睛之笔。

真的是点睛之笔。

原来这些弯弯绕绕,纵横交错的监控线缆,居然在长明公馆的表面形成了一个眼睛。

这条斜线横穿过歪楼,让这只红色的眼睛有了瞳孔。

它在夜幕下睁开,居高临下看着小武。

eyes。

我们之中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原来,人人都是偷窥者。

第127章 怪诞都市(二十七)

《棺中棺外》

【我曾以为长大了就是结束。

只要长大,我就可以摆脱掉那些暴力,虚伪,装聋作哑和颠倒黑白。

可后面我发现,原来长大也不过是一个轮回。

不过是从一个棺材,跳到另一个更大的棺材里。

我看着小武常常会想到过去的自己,他在本子上画眼睛,又用圆珠笔戳破它们。

他对这里很害怕,却又无法逃脱。

我安慰他,长大后离开这里就好了。

小武相信了。他喜欢坐在顶楼,因为在那里,他抬眼就可以看到天空,看到飞鸟,看到风。

可长大后搬出这栋楼,真的就好了吗?或许,他会住进另一座长明公馆。那里仍然会有逼仄的楼道,混乱的电线,各怀鬼胎的邻里。唯一改变的是他的身份,他会从一个小孩变成了一个为生计奔波的年轻人。再然后他遇到爱人,会以情侣的身份入住这里。等后来他结婚生子,一家三口扎根于此。等他老了,又像房东一样守着一个房间等到死。真正死后,他就会埋在长明公馆的地下。

人生的每个阶段,居然都可以在这栋棺材楼中看到对应的未来。

我要离开了。

回到清河镇,回到那个污蔑我、殴打我、辱骂我、逼我丢弃一切的地方。

我离开的时候,小武坐在顶楼画画。长明公馆在地上投下阴影,四四方方的像个棺材。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在棺材中出生,又在棺材中死去。

广播电台又新出了一个征文活动,要给小嘴讲故事的结尾写段结束语。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我抱着纸箱子离开:

是啊,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当生死都没意义,故事也没存在的必要了。】

“去抢钥匙。”

叶笙低声对宁微尘说了一句。

这一条赤红的监控线路让每个人都被自己的欲望所绊,陷入无法挣脱的泥潭。他们争吵、尖叫、辱骂,赤红了眼,殴打成一团。房东一方面去找卷发女郎算账,一方面又被愤怒妻子缠身。几人叠罗汉似的压在地上,老人苍白的头发被扯下大片大片,露出鲜血淋漓的头皮,房东声嘶力竭大叫,在打斗中,钥匙被地面摩擦,发出尖锐又刺耳的声音。

一片混乱里,叶笙趁乱从她的身后,拿刀割断了钥匙。

每个租客都已经杀红了眼,完全没关注这群外乡人。

“走。”叶笙对从楼上跑下来的洛兴言和旁边已经看傻了眼的杨宗说道。

杨宗望着月色下疯魔的都市,脚跟灌了铅一样。他抬头,看着公馆表面由监控线组成的血红色眼睛,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时间紧迫,他们必须赶在春城第三天的黎明前离开这里。

杨宗用手指狠狠掐了下自己的手臂,逼出眼泪后,快步跟了上去。

杨宗喊道。

“我今天在房东身边观察了一周,她一直没检查的地方在床底下!床底!”

其实就算杨宗不说,就这么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叶笙也能猜到会是床下面。拿着那串钥匙,走进101。

叶笙反手就把门关上了。

杨宗颤声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叶笙道:“把床移开。”

洛兴言点头,他失去异能后,哪怕作为一个普通人,力量依旧奇大。将床掀开的瞬间,粉尘朴簌簌掉落,众人屏息凝神,意料之中看到床底下就是一扇门!

杨宗呼吸急促,脸上喜不自禁,惊喜道:“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我们进去后,就能离开这里了是吗?!”他眼中全是兴奋和希冀。

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回答他的问题。

打开这扇门,就能出去了吗?不,打开这扇门,才是真正的开始。

叶笙脸色苍白,紧抿着唇,弯下身去,用钥匙打开了那个早就生锈的锁。门是往外拉开的,把门拉开后,一条漆黑的、通向地下的路出现在他们面前。叶笙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明,往下面走。最开始只能过一个人,后面走的比较深,楼梯才可以让两个人并行。

木质的楼梯质量不过关,吱哑吱哑乱响,没有一个人说话。

杨宗沉默了,极度的寂静浇灭了他自以为马上要逃出生天的喜悦。他就算是再傻再迟钝,从洛兴言凝重的表情,也能看出来事态的紧急性。

洛兴言紧握枷锁,调动全身的感官,去察觉周围的动静。现在唯一活下去的可能就是,故事大王过于轻敌,放任故事里的主角程小七以一个“人”的身份呆在地下室。他们杀死主角后,离开怪诞都市,摆脱春城的压制。恢复全部实力,再迎战故事大王。

这是最好的,也是最天真的想法。

否则,一群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在地下墓地,对付s级异端故事大王,他完全想不到生还的可能。

想到这里,洛兴言眼神复杂地看了眼叶笙。

他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叶笙危险,毕竟能跟宁微尘站在一起肯定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之前在旧体艺馆体会过一次叶笙的冷静狠绝,如今在怪诞都市更是再一次加深了这个印象。太冷静了,太聪明了,也太果断了。

地下墓地很冷。叶笙本来就身体不太好,往里面走时,脸上几乎毫无血色,可是他眼眸依旧很冷,像一把寒刃照亮黑夜。

宁微尘道:“哥哥,你还好吗?”

叶笙没有说话,他垂下眸,声音有点哑,冰冷却不容反抗的语气,响在楼道间,如同传达命令。

“宁微尘,如果在里面遇见的不是程小七而是故事大王。我枪里还有一发a+级子弹,应该能拖住他一会儿。你到时候不要管我,原路返回,离开后,跑到长明公馆公交站,坐上13路公交车,去郊外故事杂志社的书库。如果程小七不在这里,就肯定被故事大王移到了那里。”

宁微尘在黑暗中深深地凝视他,随后伸出手,与他十指相握。

叶笙在阴山长大,掌心的皮肤布满了细密的茧子,他手指细长却有力,像是天生适合握枪。

叶笙皱眉。

宁微尘笑道:“宝贝,你这样,像是在说遗言。”

叶笙很不爽:“我没再跟你开玩笑。”

宁微尘淡淡道:“我也没跟你开玩笑,叶笙,如果在里面遇到的是故事大王不是程小七,我宁愿跟你一起死,也不想单独出去。”

叶笙:“……你脑子进水了吧?”

宁微尘摇摇头,轻笑地吻了吻叶笙的唇角:“没有。我一意孤行的前男友,你的个人英雄主义真的很重。”

叶笙:“……”

叶笙和他无话可说。

他们走在最前方,交流的声音只有彼此能听见。洛兴言拿着手电筒,照着周围的环境,越看脸色越难看。而杨宗看着前面这种情况还在卿卿我我的两位大佬,哭都哭不出来。

长明公馆的地下室是棺材林。一落地后,灯光一照,众人就看见了一座黑木棺,整整齐齐摆放在正中央,棺材的前方挂着白色纸花,贴着死者灰白的照片。死去的是个老者,目光幽森森看着擅入者,像是要活了过来。

杨宗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洛哥!洛哥!你说棺材里会不会有人。”

洛兴言说:“你想多了,里面最多撒点骨灰。”

绕过这尊棺材,往里面,是一个又一个土胚房,就跟长明公馆上面的构造一样,下面也是40平米的地方被化成四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里不是放着棺材就是放着骨灰盒。走着走着,叶笙踩到了一页纸,他拿起来一看,赫然是程小七的草稿纸。

“程小七果然住在里面。”

草稿纸上是程小七给电台的投稿,针对他们的第二次征文,关于电台的结束语。程小七第一行,写到【我们为什么要讲故事?】

可是这句话后面,就再也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他不想写,还是没时间写了。

“这里有封信!”杨宗也时刻留意地上。

地下墓地黑灯瞎火的,程小七一定是抱着一堆东西躲在这里的,难免会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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