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臣本书生,不谙世事…… — 第120节

闵芽惊讶道:“你可听好了,这道鲜炸小鱼,是从梁国运过来的,光是这一道菜,便顶上你这一颗金蛋子了!你不嫌贵?”

梁羡一笑:“贵倒是不贵,只是我觉得……这道鲜炸小鱼不一定好食,毕竟梁国的鱼,也就那么回事,我以前天天吃。”

的确,梁国的鱼也不怎么名贵,更何况运到宿国来,早就不新鲜了。

叮咚——

是闵芽的好感度波动了。

闵芽:30

看来是梁羡出手大方慷慨,让闵芽对梁羡的好感度飙升了一些。

管事儿的亲自传菜,将膳食端上来布好,笑眯眯的道:“各位君子,有事您吩咐,小的们就在外面候着!”

闵芽冷哼一声:“看见你便心生厌烦,滚出去!”

“是是是!小人这就滚!这就滚!”

闵芽抱臂道:“我就是看不惯这样的嘴脸,但凡你有钱,就对你前恭后倨,但凡你没钱,就对你甩脸子,这样的视力眼,最是烦人。”

众人都饿了,立刻拿起筷箸来品尝,还真别说,女闾虽不靠谱,但这菜式的确令人惊艳,并非凡品。

“哈哈哈,喝!幸酒!幸酒!”一串笑声从隔壁雅间传来,屋舍显然不是十足隔音,更何况隔壁的人笑声太过爽朗。

“幸酒!”

“来来!行人,您多饮两杯,今日就属您劳苦功高啊!”

行人?

梁羡支棱起耳朵来,真是巧了,隔壁的行人,怕就是今日迎接他们的宿国行人罢?

“要我说,还是行人您厉害!”

“正是呢!你看看那个什么狗屁的宿夙,还不是乖乖的住在那狗屁的馆驿里么?顶棚都漏了,若是下雨,怕是会浇他们一个落汤鸡啊!哈哈哈哈——”

“哈哈哈——谁说不是呢?老子还以为是什么狠人?不过一个奶娃娃罢了,想和我们闵氏过不去?凭他也配!狗屁!想要踩着咱们即位,做梦!”

嘭!!

公孙夙狠狠一拍案几,冷声道:“这个庸狗!”

他脾性大,哪里能听得下去,当即便要翻脸,梁羡一把拉住公孙夙,道:“别忙。”

公孙夙气不过道:“你别拦着我,我今日非要扒他们的皮,撕烂他们的臭嘴!明里一套,背地里一套,真是好有本事呢!”

梁羡道:“小不忍,乱大谋。咱们初来乍到的,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再者说了,完全没有必要与这群庸狗置气,疯狗咬了你一口,你总不能扑过去咬回来罢?”

公孙夙道:“那怎么办?我、我就是不甘心!他们都欺负到我头上来了!我可忍不下这口气。”

梁羡一笑:“我可没说让公孙忍耐。”

他说罢,朗声道:“来人。”

管事儿立刻走进来,恭敬的道:“这位君子,您有什么吩咐?可是还要加什么菜色?”

梁羡道:“加一壶酒罢。”

“好嘞好嘞!”

梁羡又道:“别忙,加的这壶酒送到隔壁雅间去,就说是我请行人的。”

“是是,君子您放心,小人这就去。”

管事儿离开之后,很快隔壁便传来说话声:“隔壁送来的酒水?”

“必然是有人听说行人在此处消遣,特意来孝敬行人的!”

“正是呢!”

“哈哈哈哈!!我倒要去看看,是谁这么懂事儿。”

哐当——

是推门的声音,宿国行人醉醺醺的从隔壁走来:“让我看看,是谁这么懂得规矩,还送……”

他的话未能说完,瞬间说不下去了,脸色刷的惨白下来,死死盯着在坐的众人,眼珠子狂转。

梁羡幽幽一笑:“宿国行人,孤初来乍到,也是第一次来到宿国,不知道这规矩,能不能入得宿国行人的眼目?还看得过去么?”

咕咚!!

宿国行人屈膝跪倒在地上,吓得与他一起吃酒的狐朋狗友一激灵:“行人,行人你怎么了?”

“定然是饮酒太多,没站稳!”

“快快,扶行人起来!”

宿国行人却一甩手,撇开那些狐朋狗友,哐哐以头撞地,大喊着:“卑臣拜见新君!!拜见梁公!”

狐朋狗友瞬间吓得同款面无人色,呆若木鸡杵在原地。

梁羡笑眯眯的道:“诶,宿国行人,你太客气了,这里乃是宿国,孤入乡随俗,行人不必如此拘谨,该如何如何,便像方才在隔壁一般……”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宿国行人颤抖连连。

梁羡道:“什么敢不敢的?行人,发生什么事情了么?”

梁羡并不撕开脸皮,反而给行人留下了台矶和后路,道:“行人,都说了别拘谨,来此处不就是顽的么,随便说说,随便喝喝,不能当真的!”

“是是是……”宿国行人连连擦汗:“梁公您说的极是!极是……今日君上与梁公的一应用度,小人……小人代为交付,请君上与梁公,一定尽兴、尽兴。”

“哦?行人慷慨啊!”梁羡笑道:“那就再加个十盘梁国特色炸小鱼罢,难得在千里之外,还能食到家乡的口味,不错。”

宿国行人连连擦汗,一看便是肉疼肝跳,但不敢执拗一句,又说了好些中听的言辞,磕了好几个头,这才颤巍巍退了下去。

他一离开,闵芽目瞪口呆的道:“你……你是新君?”

公孙夙抱臂:“怎么,不像?”

闵芽又看向梁羡:“你是梁国的国君?”

梁羡笑得斯文儒雅,道:“方才没有挑明身份,还请小兄弟不要介意。”

闵芽感叹道:“你怎么会是梁国的昏君呢?像你这样聪明又好看的人,怎么会是昏君呢!”

叮咚——

闵芽:50

作者有话说:

4更来啦~欢迎评论鸭!

第134章 离家出走【5更】

☆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

叮咚——

昏君点数+5

不出意外, 白清玉吃味儿了。

因着方才梁羡用一壶酒制服宿国行人的做法,闵芽佩服的五体投地,好感度瞬间飙升。

梁羡道:“既然行人给咱们出财币, 今儿个不吃白不吃了, 大家伙儿敞开了吃。”

闵芽一看就知饿了好几天,起初还端着小君子的架子,一板一眼, 看起来家教极好的模样, 但后来架不住肚子饿,甩开筷箸, 用手抓着肉往嘴里塞, 唔唔的道:“好次好次……唔唔,香!”

闵芽吃肉,公孙夙饮酒。公孙夙因着方才行人的言词,还是不大欢心, 一个行人都能仗着闵氏的身份,背后说自己的坏话, 前路必然十足坎坷, 公孙夙心里没底儿,还有一点子, 他正烦恼自己与淬火的干系。

分明之前是公孙夙追着淬火,想要把淬火搞到手的,如今没了细作的阻碍,公孙夙反而有些踟蹰起来。

“喝!喝酒!今日无醉不归!”公孙夙举着羽觞耳杯豪饮。

梁羡干笑道:“公孙,你已然醉了。”

“胡说!我没醉!”公孙夙摆手:“你胡说, 我……我清醒的很!”

“唔……”刚说完, 公孙夙便趴在案几上, 怀里抱着一只承槃抱怨道:“恼人的淬火,讨厌……本公孙最讨厌他了!”

梁羡无奈摇头,便听闵芽道:“淬火是谁?”

闵芽只是呷了两口酒,哪知酒量竟如此的浅,醉醺醺的也趴在案几上。

公孙夙难得找到人倾吐,立刻道:“淬火就是……就是着世上最讨厌最讨厌的人!他……他竟然想上了本公孙!”

“嗯?”闵芽迷茫的抬起头来望天:“上?什么上?”

“就是……唔唔唔!!”不等公孙夙解释,梁羡一把捂住他的嘴巴。

闵芽更是迷茫,似乎被公孙夙感染了,同样抱怨道:“这世上最讨厌的,明明是我阿爹,哼!”

梁羡一听,闵芽的阿爹,可不是闵长辰么?正是他们最重要的攻略对象,便道:“你阿爹怎么了?”

一提起这个,闵芽可委屈了,可怜巴巴的道:“他……他一把年纪了,竟然要娶夫人,不知羞!老不羞!”

宿国大司农闵长辰,号称大周第一银行家,什么东西在他手中都能变废为宝,闵长辰今年三十五,这样的年纪便稳坐大司农宝座,可不算是大叔,相当抢手。

毫不夸张的说,想给闵长辰说亲的人家,已从能从宿国都城,排到王都去。

如此显赫的身份,闵长辰却没有娶妻,家里连个小妾讴者都没有,唯独有一个养子。闵芽是个孤儿,从小被闵长辰捡到,一直抚养到如今日。

有人传说,闵芽的母亲,是闵长辰心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因此闵长辰才会如此勤勤恳恳的抚养闵芽长大。

闵芽拍着案几:“你说可气不可气!阿爹要娶亲了!呜呜呜呜——呜哇——阿爹娶了新夫人,就会生弟弟,便不要我了,呜呜呜呜……为什么不要芽儿,呜呜呜,芽儿会被丢掉……呜呜呜……”

梁羡:“……”

白清玉:“……”

公孙夙吓得一个激灵,向户牖外面张望:“怎么、怎么回事?打雷了!?”

梁羡对公孙夙竖起大拇指:“好犀利的吐槽!”

闵芽哇哇大哭,声泪俱下,公孙夙听着听着,突然也悲从中来,跟着抹眼泪:“你说我怎么如此惨呢,讨厌的淬火,他是哑巴么,他在想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他也不告诉我……唔……他是不是不喜欢我,他是不是心窍里有旁人了?”

“哇呜呜呜呜阿爹……”

“淬火大笨牛!”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