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偷摘小茉莉 — 第14节

可是在沈家,她自己都是个不受待见的外人,贸然带人回去,万一害得朋友一起被冷落,那多尴尬。

林明栀从沈茉的闪烁目光里也明白了什么。

也没多说,只笑着一口答应:“那好,明天你来我家玩,我家厨子做的下午茶很不错的。”

于是原本定下的图书馆之行就成了去林家玩。

趁着现在沈立宏在,沈茉小心翼翼问温蓉:“温阿姨,明栀约我明天去她家玩,能派一辆车给我么?”

有理有据有态度,温蓉想说不派都不行,“去林家玩?那明天小王那辆499给你用。”

“谢谢阿姨。”

解决了出行难题,沈茉如释重负,面上笑意也轻松不少。

温蓉不冷不淡乜了她一眼,没说话,继续给沈书航夹菜。

*

假期第一天,风和日丽。

用完早饭,沈茉从行李箱那堆礼物中挑了一个最漂亮的绣花包,就带着小宝贝出了门。

没想到经过客厅时,温蓉忽然叫住她:“正好今天思绮在家也没事,你带她一起去林家玩吧。”

沈茉一怔,诧异抬眼。

温蓉优雅坐在沙发上,嘴角扯出一抹冷淡的笑:“怎么一副不情愿的表情?说起来思绮和林明栀才是同班同学呢,同学之间本就该多走动走动,打好关系。”

沈茉捏紧手指,唇瓣翕动:“可是……”

“可是什么?”

不等她想好措辞,一旁的沈思绮开了口,语气透着几分埋怨:“妈妈,你干嘛要我和她一起去啊,我才不去。”

沈茉眼皮微动,头一次觉得沈思绮说话这么动听。

温蓉不悦瞥了沈茉一眼,转脸凑到沈思绮耳边低语:“你傻啊你,国庆放假,林明宇没准在家。就算他不在家,你和林明栀搞好关系,总不会错的。”

沈思绮皱眉嘟哝:“我又不喜欢林明宇,更不喜欢那个林明栀,才不要去。”

温蓉也知道女儿那点早熟的情愫全放在了谢绥身上,可谢绥那是怎样的家世——

虽然都是豪门,普通豪门和顶级豪门之间还是差了一大截的!

“其实林少也很不错,你得把格局打开,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才不管!”

沈思绮不爱听这些,干脆从沙发上起身,直接朝楼上噔噔噔跑去。

人跑了,没一会儿,还听得“哐”一声摔门声。

温蓉气得不轻,再看站在原地,一副无辜乖巧模样望着自己的沈茉,更是火大。

没好气地摆了摆手:“还傻站着干嘛,要出门走快些。”

少在这碍眼。

沈茉一点都不在乎她这不耐,轻轻点了下头:“阿姨再见。”

说完像是怕她又改主意似的,提着装蜘蛛的小竹篓,转身就往外跑去。

*

京市平时就堵,节假日更堵。

一直接近中午,沈茉才到达林家别墅。

和沈家别墅的欧式风格不同,林家别墅是浓浓地中海风格,修建整齐的绿荫草地,高大的棕榈树,别墅色彩饱和又明亮。

一下车,那扑面而来的自然浪漫就让沈茉想起林明栀这个人——

自由又浪漫,热烈又灿烂。

“你可算来了,我还以为你要赶不上午饭了。”

脱去千篇一律的校服,林明栀穿着件黑色短t和牛仔短裤,简约利落。

沈茉不好意思地解释:“路上太堵了,半天挪不动。”

“嗨,京市就是这样,哪哪都堵。”

林明栀带着沈茉进门:“我爸妈工作都忙,常年不着家,我和我哥相当于留守儿童。后来我哥上了大学,一个礼拜偶尔回来住个两三天,其余时间就住在他学校外的公寓。”

沈茉跟在她身后,打量着眼前这座比沈家别墅还要宽敞大气的豪宅。

她之前有在网上查过,林氏药业的资产和规模可比沈家大了好几倍——

按照京市豪门等级来看,沈氏算是二等,林氏一等,而城西谢家那种顶级豪门,家族庞大,旁系支系众多,涉及行业广泛,就像一棵盘根错节、深深扎根在皇城脚下枝繁叶茂的大树,无论财富与权势,在京市都是无法撼动的地位。

“那你家现在就你一人么?”

沈茉环顾墙上挂着的精美油画,漫不经心地问。

林明栀道:“对,所以你不用拘谨,放松玩就是。”

没有大人在家,的确是叫人放松不少。

林明栀也是位很周到的主人,让佣人送上两杯鲜榨果汁奶昔,就带着沈茉参观着她家别墅。

一圈转下来,沈茉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家真的好漂亮!”

林明栀摇头:“这才哪到哪,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谢家的御龙别墅,那才叫做豪宅!”

转回到客厅,沈茉也将自己带来的绣花包送给林明栀:“明栀,这个送你。”

她有些局促地捧着那个绣工精美的小包,生怕这位新交的千金朋友会嫌弃,嗓音都发紧:“这是我们苗寨的婆婆们绣的,从布料到绣线,都是纯手工的……”

“上面绣的是蝴蝶和鹡宇鸟。在我们苗寨,鹡宇鸟是带来吉祥好运的神鸟,是它帮蝴蝶妈妈孵化出世间万物。可能这个包比不上专柜里那些奢侈品,但也是我们那儿的一个特色。”

她递出包,杏眸闪着期待的光:“希望你能喜欢。”

林明栀看着那个色彩鲜艳的小布包,哇了声:“你送我礼物,我当然喜欢了。”

又细细去看那花纹繁复的绣样,指着蝴蝶:“你刚才说的蝴蝶妈妈,是指这个蝴蝶?还有那什么鸟?鸟怎么给蝴蝶孵蛋?”

见她喜欢这个包,沈茉莞尔:“蝴蝶妈妈是我们苗族神话中的祖先,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讲。”

林明栀欣然应下:“好呀。”

两个少女在沙发坐下,佣人端上切好的果盘和摆盘精致的小零食。

沈茉抱着抱枕,刚准备讲蝴蝶妈妈的故事,外头忽然传来一阵轿车声响。

沈茉一怔,看向林明栀。

林明栀也皱了下眉,疑惑往门口看去。

人还没见到,倒先听到声音——

“今天这场打的真痛快啊,尤其你最后投的那个三分,太6了!”

“看到明大那群孙子的脸都绿了,真给我乐死了!哎哟——”

嚣张的声音骤然变成吃痛。

下一秒,一道慵懒的轻嗤响起:“让你嘚瑟。”

这声音……

卷翘的长睫微微颤了颤,沈茉朝门口的方向看去。

明净的盛夏阳光洒在玄关,先进来的是嘴角挂彩的林明宇,在他之后走进来的那道挺拔身影,正是谢绥。

有的人仿佛天生就自带光环,璀璨耀眼,轻而易举就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沈茉觉得,谢绥就是这样的人。

明明他和林明宇穿着同款白色球衣,戴着紫色腕带,可他个子更高,身材也更好。

暴露在空气里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两条大腿又直又长,款式简单甚至称得上平平无奇的球衣穿在他身上,衬得他气质俊秀卓然,比窗外阳光还要明朗。

造物主可真偏心啊。沈茉想。

或许她的注视太过明显,下一秒,那被造物主偏爱的男人撩起眼皮,幽深黑眸朝她这边看了过来。

第10章

视线相交刹那,沈茉心头漏了一拍,她慌张地错过目光。

太不礼貌了。

盯着别人看,还被抓了个正着,好丢人!

“咦,他们怎么来了。”

身旁的林明栀疑惑咕哝一句,下一秒,又扬起声音打招呼:“老哥,绥哥哥。”

当着沈茉的面,林明栀还是给了林明宇几分面子,叫了声哥。

虽然林明宇听着这声“老哥”心里也怪不是滋味的,他正值二十壮龄,怎么就老了。

“这是我的朋友,沈茉。正丰沈家的,你们应该还有印象吧?”

林明栀起身介绍着沈茉。

沈茉也赶紧起身,和走进来的两人打招呼:“谢少好,林少好。”

谢绥脸上并没多少表情,淡淡看她一眼,嗯了声。

林明宇则是笑道:“上回还叫我哥哥来着,这次就变成林少了?”

这句随口调侃叫沈茉很是不好意思,抿了抿唇,乖乖改口:“明宇哥哥。”

林明宇欸了声:“这才对嘛!”

“对你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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