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临安城美食录 — 第39节

薄韧透亮的四方面皮,带着葱花姜末的肉馅儿包进去,再点缀进一小块连清带黄的皮蛋,往手心里一挤,封好口子,这馄饨便好了。

成品馄饨可以明显看出馅料的颜色,一半是黑黑的皮蛋,一半是淡色的肉糜,让人联想到阴阳八卦图。

煮馄饨就没什么花活了,舀一小块猪油,高汤煮开下馄饨,再撒些紫菜和芫荽。咬一口,皮蛋的香和肉的鲜同时在嘴中爆开,鲜香十足。

沈小七连丝虾皮都没剩下:“好吃,好吃极了!”

阿蓝边擦嘴边道:“小郎君,我们把这道馄饨也加进食单吧,肯定能卖个好销路。”

林稚笑着答了声好。

晌午的时候,隔壁邻居陈三娘送来了一筐水灵灵的桃子。

“桃子是自家树上结的,甜得很,小郎君尽可尝尝。”

陈三娘道,“不知为何,今年结的果子比头两年加起来都多,我们自己吃也吃不了,所以才请小郎君来帮忙分忧。”

这话说得俏皮,林稚答应着,“陈三娘放心,这个忙我们还是帮得了的。”

陈三娘捂嘴一笑。

两人聊了一会儿,从昱哥儿谈到了菜谱,陈三娘忽然话锋一转,“小郎君可曾定过娃娃亲?”

林稚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没有。”

“那可有心仪的小娘子?”

“……也没有。”

“哦。”陈三娘似乎很满意这个回答,低头喝了口杨梅饮子,“我兄长做的是船坞生意,家中有一女儿,也就是我的贤侄女,正是碧玉年华,我想让你们见个面,认识一下。”

林稚:“……”

果然,相亲永远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哪怕是在一千多年以前,适龄青年男女也逃不过被催婚的命运。

“多谢陈三娘好意,可是我并无婚娶的打算。”林稚婉拒。

没想到陈三娘毫不在意:“现在没有打算,就能代表以后也没有了?先见一面再说。”

瞧这话术,简直和后世一模一样!

罪臣之子的事到底不能说,林稚咬了咬牙,“……我有隐疾。”

够不够狠!这下总不会再强迫他了吧?

“哎呀。”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陈三娘一眼识破他的推脱,“你就诓我吧,小郎君,你一天到晚在庖厨跑来跑去,聪明又能干,哪里像有隐疾的样子!”

林稚沉默了。

见他不说话,陈三娘趁热打铁,“小郎君,你就别推辞了,我已经告诉我那贤侄女了。女郎年轻面薄,你若不答应,叫人家的面子也过不去是不是?”

林稚苦笑:“三娘,您这是先斩后奏。”

“什么斩啊奏啊的,三娘听不明白。”见事情已成,陈三娘笑得越发开心,“你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能成自然是一桩美事,若不成也不必往心里去,就当是见个朋友。”

盛情难却,林稚只好点头。

自前朝开始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便一直排在最末等的位置,本朝政策虽有所松动,商人地位得到提升,但人们心中一直保留着“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

陈三娘的贤侄女陈氏女郎,家中做的是船坞生意,属于“工”,按照地位要在他这个开酒楼的小老板之上。

陈三娘高看他一眼,他不能不领情。

到时和那陈氏女郎把话说开就好。

“我和那头商量商量,回来再把时间告诉你。”陈三娘说完,美滋滋地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筐鲜灵的桃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陈三娘这是有备而来,很懂得谈判诀窍啊。

事已至此……林稚看着那水灵灵的桃子,先做个紫苏桃子姜吧。

上大学时他有个南方室友,每年夏天都要自己做一罐子紫苏桃子姜。

一开始林稚听见桃子和生姜组合在一起,还以为是什么黑暗料理,后来在室友的威逼利诱之下尝了一块,味道居然意外地不错。

酸、甜、辣、还有一点点咸,清凉解暑,夏天吃起来很让人上瘾。

把桃叶摘去,桃子洗净,留下足够他们四人当水果吃的量,林稚拿起一个桃子啃了一口。

清甜多汁,挺好吃,是脆桃。他感觉被逼着相亲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

熬一锅浓郁的糖醋汁,撒入紫苏细丝,晾凉,等到汁水变成深红色,再放杀过水的桃块和仔姜,用陶罐封起来,腌一天就十分美味。

腌好的紫苏桃子姜,无论是汤汁还是仔姜和桃块,都呈现淡淡的粉红色,很是漂亮。

食客们见到食单上“小食”那一栏出现了新面孔,不约而同点了这道紫苏桃子姜,却没想到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

看着颜色不错,一定很好吃——怎么这么辣,和想象中的酸甜一点都不……等等,好像确实是酸酸甜甜的?

再仔细咀嚼片刻,味道竟出人意料地好,香气独特,酸甜可口,桃子的脆甜,紫苏的清新,再加上那一丝似有若无的辣……好吃!

食客们纷纷大喊真香。

林稚给他们介绍紫苏桃姜的好处:“仔姜散寒,桃子性温,紫苏也是著名的辛温食材。三者结合能驱除暑湿,也能缓解因食过多冰饮导致的躯体不适。”

有个熟客笑道:“其实我并不在意什么健康不健康,人生得意须尽欢,好吃就行!”

林稚也笑了笑,心想:“您的偶像莫非是李白?”

“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好吧。”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被连着夸了一早上,林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道,“彼此彼此。”

这回不好意思的人变成阿蓝了。

鼓捣半天打扮人的物件儿,沈小七早就饥肠辘辘,惊觉这活儿竟然比扫地刷盘还累人!

每日描眉画鬓、神采奕奕的小娘子们可真不是一般人!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他拉了把椅子坐上去,随口问阿青。

阿青把盛得满满的碗搁在他面前,没什么好气地说:“自己看。”

沈小七饿得没心思跟他斗嘴,依言低头一看,惊喜道:“蝌蚪粉!”

“我都好久没吃过蝌蚪粉了,上次吃还是我娘做给我的……说起来,我都好久没回家了。”

“想去就去。”林稚舀了口粉,“给你放带薪假。”

“带薪假……是什么?”

“就是不扣你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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