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别叫我歌神 — 第262节

这位将军,他并不爱兵如子,也不与兵同乐,甚至有点骄横奢侈。

但这并不能影响士兵们尊敬他,渴望追随他。

因为这是一位能打胜仗,能让你活下来的将军。

“禀校尉,俘虏已经清点完毕……”一名士兵又前来禀报。

“有多少人?”

“152人。”

少年移步前行,几名卫士慌忙紧紧跟上,一百多名神情萎靡的俘虏,看少年的眼神,像是在看地狱来的恶魔。

“我要25个人加入我的铁骑,愿意加入我的站出来!”

人群瑟缩着,不多时,有人慢慢站了起来。

“其他人杀掉。”等到人数够了,少年一挥手。

旁边,士兵们刀兵齐出,血流遍地。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若侯,我是单于的祖父……”突然,一名老匈奴人叫了起来,“我可以让人赎我回……”

“噗”一声,一根箭矢射入了他的胸口,他咳咳几声,再也发不出丝毫的声音,倒地而亡。

少年金弓垂下,转头看向了站出来的那二十五名匈奴兵。

匈奴兵在他的目光之下,瑟瑟发抖,像是几只被扒光了毛的小鸡。

“在我麾下,只有一个要求,令行禁止。”

“从我令者,飞黄腾达,违我令者,立斩无赦。”

说完之后,少年转身,走向了河边。

一个华贵的营帐,已经支了起来。

一名随从快步追了上去,压低了声音,问道:“校尉……小白,你还好吧。”

少年顿住了脚步,他的目光看着眼前波涛汹涌的河流,他闭上眼睛,再挣开时,眼中那宛若冰封的冷漠已经融化。

“还好……江卫,你没受伤吧?”

“一点小伤,已经处理过了。”江卫摸了摸自己左臂的箭伤。

“晚上好好休息,还有十五个小时,明日一早,我们突袭罗姑。”谷小白道。

“嗯。”江卫应道。

谷小白看着眼前的大河,继续沉默着。

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他也不曾想过《骏马谣》的试练,竟然是征战漠南。

正是因为在决赛初赛之前,进入了《骏马谣》的试练,他才一往无前地决定,唱最狠的《少年行不行》。

就算是唱完之后,结果再怎么糟糕,又怎么难得过率领八百铁骑,孤军深入敌军腹地?

天知道,在这之前,他不过是一个象牙塔里的少年,他又如何去征战、厮杀?

以己度人,天潢贵胄的霍去病,他不也是一个生活在皇宫之中的象牙塔少年?这样的少年,是如何少年无敌,封狼居胥的?

而既然来了,就不能辜负自己的这个身份,不能辜负千古第一名将的霍去病,只能拼尽全力去做。

可如果只有他自己的话,他也做不到。

为了让自己尽可能保持理性,即便是在军中,他也依然保持了距离,不和任何士兵交心、沟通、交流,他在自己的内心中,拼命说服自己。

这些都是npc!npc!不要把他们看成是活生生的人!

你只是在重演一段历史!

只有这样,象牙塔里的少年,才能化身绝世名将。

将一切,都变成理性的,可量化的数据。

将一切变成谷小白最擅长的模样。

当年的霍去病,是不是也是如此,才能如此极端、决然的用兵,却又收获了如此堪称奇迹的战果?

可如果只是如此的话,是不可能带兵的。

他之所以可以如此,是因为他有江卫。

江卫默默承担了所有的脏活,他将自己深入了这个世界,让自己身染血与泪,成为了谷小白联系这个世界的纽带。

此时此刻,一场大战之后,被江卫的一声“小白”叫破了那理性的心境,少年再次从战无不胜的霍去病,变成了象牙塔里的谷小白,他回过头去,看向了那尸横遍野的荒原,以及人困马疲的八百铁骑。

这就是我想要的吗?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像他们一样,身燃血与泪,征战荒漠中。

只是为了一个强汉的崛起,为了边关再也没有匈奴滋扰。

他们是否有爱人在家里等待,他们又是否有儿女在翘首期盼,有父母在以泪洗面?

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啊,我真的可以把他们当作npc来对待吗?

不行,谷小白,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你要坚强!

你不是谷小白,你是霍去病!你只有把他们当作npc来对待,才能把他们都活着带回去!

但心境,还是慢慢告破了。

谷小白坐在河边,难言的恐慌和茫然。

我到底是手染无数鲜血的霍去病,还是象牙塔里的学霸谷小白?

那些死在我手里的人,他们是不是也只是希望自己的家人更幸福,能吃饱穿暖?

他们错了吗?

为什么我要承担这些?

我要不要现在就放弃,现在就醒来?

剩下的……管他呢?交给这个身体的本尊去干就好了。

反正我本来就是一个过客。

试练失败又怎么样?

如果此时此刻,不是身在军中,谷小白真的很想回家,扑在父母的怀里痛哭一场。

他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脆弱。

就像是之前被屏蔽了的感情,一股脑都回来了。

人的大脑不是机器,人不可能完全的理智。

即便是像谷小白这样,对自己的大脑拥有强大控制力的人也不行。

太阳已经渐渐沉到了地坪下以下,一轮明月高悬天空,黄昏时刻,暮霭渐浓。

谷小白沮丧地垂首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

大胜,却大悲。

就在此时,飘渺的笛声从河的对面传来。

等等,这个声音……

这分明是横笛的声音,而且是有笛膜的横笛的声音!

这怎么可能?

谷小白猛然抬起头,就看到河流的对面,不知道何时站着一个身穿长裙的女子。

一把拥有许多刻度的笛子,被她持在手中。

千分之笛,色泽暗哑,似乎已经经历了许多年的岁月。

而站在那里的女子,却依稀依然往日的模样。

在看到谷小白的目光时,她放下笛子,双手挥起,原地起舞。

白裙赛霜,红凌如血,落日似火,圆月皎洁。

飘渺的歌声传来: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谷小白的眼睛越睁越大,越睁越大。

这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近千年后,一河之隔,谷小白,小蛾子!

(注1:根据历史记载,霍去病并不爱兵如子,有士兵饿的站不起来的时候,他食物多的都吃不完,还在踢球玩,即便如此,士兵依然喜欢追随他。)

第293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河流一侧,八百铁骑茫然伫立,看向了河的对面。

河流另外一侧,神秘的女子,白裳红绫,载歌载舞。

歌声穿过风声与水流声,飘飘渺渺。

但谷小白还是听清楚了。

《诗经·邶风·击鼓》!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跟着首领孙子仲,联合陈宋去远征,没有办法回家乡,我的心中多忧忡……”

谷小白瞪大眼睛,看着河的对面。

那分明就是小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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