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装大佬荒野求生记[种田] — 第28章

嗯,伙食也比较差,不过这是可以改善的,赵飞宇决定今天就改善一下伙食!他从火堆边拿起一个石头揣怀里,提起箩筐,就往红松林里走去。

向西一公里多,红松树下的土坡里,有一窝野蜜蜂,它们的蜂蜜是赵飞宇今天的目标。

转化成鸟形,赵飞宇大摇大摆的来到土坡上,只见上面有一个七八公分的圆洞,偶尔有几只指甲盖大小的蜜蜂在这里进出。

这是前几天赵飞宇搬驼鹿肉时就发现的蜂巢。大多数鸟类是不怕蜜蜂的,甚至像蜂鹰、燕子、山雀一类的羽族还会以蜜蜂为食。当然,变大了很多倍的羽族是看不上这种小蜜蜂的,他们主要吃一种五六厘米大的巨蜂。

不过对赵飞宇来说无所谓,有蜜就行。他用自己锋利的喙把蜜蜂巢穴的洞口啄大,很快就看见里面一层累着一层的蜂巢。

蜜蜂围着他转悠却无从下手,覆盖着羽毛的地方它们只能戳到羽毛,裸露的地方只有长满鳞片的脚和由角质构成的喙,更扎不到。

幸好赵飞宇不算贪心,他把一半的蜂巢取出来放进箩筐就不再继续,毕竟不能竭泽而渔,蜂蜜是蜜蜂过冬的食物,要是他全拿走了,蜜蜂岂不是要饿死。

为了来年更好的薅羊毛,赵飞宇还把土填回去一些,把蜜蜂的巢穴还原。

提着箩筐飞回去后,赵飞宇从他的原始冰柜里掏出驼鹿的里脊肉,放进冷水里解冻。没有密封条件,冷冻的肉会随着时间流逝,变干变硬,不过这块里脊肉解冻后还算新鲜。

把里脊肉切成厚片,又在上戳出一些小眼后,赵飞宇把蜂蜜从蜂巢中挤了出来涂抹上去,让这块肉充分吸收蜂蜜入味。

他还给肉按摩了一会,注入他深厚的爱意。

点燃土灶台,架上一块干净的石板,拿肥肉涂抹一下,等石板烧热就可以把吸收好蜂蜜注入了爱意的蜜汁鹿排放上去了。

脂肪多的一面多煎一下,脂肪少的一面少煎一下。从焦黄到微微的焦黑,随着油脂发出滋滋的声响,蜂蜜和肉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让空气中充满香甜的气息。

赵飞宇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听到旁边也传来一声清晰的口水声。他一转头,就见楚鹰不知何时悄摸摸来到土灶边,以狗狗蹲的姿势蹲在了他旁边。

被吓得羽发竖起来的赵飞宇尖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吓死我了!”

楚鹰两眼放光地盯着鹿排:“我一直在红松树上…”

用两个木棍当筷子,准备把肉放进嘴里的赵飞宇,被楚鹰目不转睛的死亡视线看得有点下不去嘴,莫名有种让自家狗狗看着自己吃独食的罪恶感。

犹豫一会,他把肉分成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用筷子夹着喂到楚鹰嘴边,让这个没吃过啥好东西的可怜孩子尝尝味。

清甜醇香的汁水在口中爆开的瞬间,赵飞宇只能赞一句美味!甜食果然是一种能传递给人巨大幸福感的食物,他宣布驼鹿现已超越猪猪,成为他最爱的食材!

在烹饪上一点也不手残的赵飞宇得意洋洋的问:“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楚鹰点点头,学着赵飞宇用木棍不太熟练的把鹿肉挑到石板上,光速开始煎下一块。

经过这顿蜜汁鹿排,楚鹰对罕角驼鹿和蜂蜜的热情直线上升。具体表现为连夜端了三四个蜜蜂的老巢,搞得赵飞宇深夜凿石罐把蜂蜜贮存起来。

狩猎目标的改变也很明显,从只有山羊和羊血汤变成了只有驼鹿和鹿血汤……

……

潜伏在树丛中,赵飞宇看着不远处的一群狍子在湿地边悠闲啃食树叶,其中一只被他放置的嫩柳条吸引,离他越来越近。默数一二三后,他拍着翅膀冲上去,爪子直指对方的喉咙。

狍子受到了惊吓,屁股上的白毛炸成朵花,它傻在原地思考要不要逃跑。在赵飞宇离它不到一米时,它终于思考出来还是要跑的,于是一个灵活的跳跃躲过了袭击。

它一会左拐一会右拐,偶尔还转身往回跑,成功把赵飞宇绕的晕头转向。

傻狍子见赵飞宇没追上它,还停下脚步转头看了看,头顶两根棍,黑鼻头白下巴,裂开嘴的时候就像是在对赵飞宇无情的嘲笑,接着它一路小跑消失在森林中。

追了半天还是让狍子跑掉的赵飞宇,生气的赖在地上打滚,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为什么!

远处树冠上的楚鹰无比头疼……这惨烈的转向能力,可怎么办啊。猎物已经从强壮的野猪,换成机警的巨兔,又换成有点傻的狍子,竟然还是抓不住。

提着之前捕到的半只小驼鹿,楚鹰飞到赵飞宇身边,让对方吃点东西补充一下无效捕猎消耗的体力。

赵飞宇化作类人形爬起来一顿猛吃,憋屈的说:“我能不学平飞追击,学俯冲抓捕吗?”

楚鹰:“你俯冲只能抓小型猎物。”

赵飞宇幽怨:“你可以抓熊,还可以抓驼鹿。”

他昨天见到了楚鹰高速俯冲捕杀罕角驼鹿的样子,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那样恐怖的速度加上十几公分的利爪,没有鹿角的母鹿瞬间被碎颅,一击毙命。

赵飞宇认为那才是符合他男子汉风格的霸道攻击方式。

楚鹰沉默一会,说道:“俯冲是哈斯特巨鹰的捕猎方式,他们转向能力很差,如果一次没命中目标要害,这次捕猎就会宣告失败。平飞追击才是擅长转向的哈斯特神鸟主要的捕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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