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正常的万人迷体质和正常(待定)的我(np) — 出门约会咯!(加更)

最终还是没抵挡住攻势,在浴室里又来了一发。在床上黏糊了半天,终于在凌晨三点左右沉沉睡去,等一觉醒来,又已经是中午。

当代年轻人的作息是不包含早晨的。

老板家中有阿姨过来做饭打扫卫生,睡醒去厨房就能看到做好的饭菜和新鲜水果。昨晚没有仔细观察家中布局,现在一看,三层小洋房,客厅餐厅娱乐室,顶层还有迷你家庭影院,有游泳池,只不过是在天台,甚至地下室还有独立的电竞房。

他家的沙发比她的床都要大,李天沂一点都不羡慕,感慨了一句该死的有钱人,这么有钱是想要他们穷人得红眼病吗。

阿姨做的饭很好吃,比速食食品好吃一百倍,再加上昨晚没吃饭还激烈运动,她大吃一顿,吃得风驰电掣又不动声色,好像是食物擅自闯入她的嘴里,把一旁的老板看得默默发出感想:“你挺适合当吃播的。”

在面无表情地狼吞虎咽这一块可以当个佼佼者。

“不好意思,有点饿。”她放下筷子,擦了擦嘴,“你家阿姨做饭很好吃。”

“是吗,我倒是觉得普普通通。”

他随便应了句,托着下巴看着她,见她吃饱后明显放松愉悦的状态,赶紧趁热打铁问道:“下午怎么办?出去玩吗?”

出去……玩?

对李天沂来说好遥远的三个字,遥远到说到玩,她的脑海里只出现打游戏和看动画……现在的男大学生都出去玩什么她根本没有一点兴趣。

所以她摇摇头:“不了,我还要帮你肝号,你自己出去玩吧。”

“……”

他沉默几秒,决定直接使出绝招。

“出去陪我玩有奖金。”

“老板,我不是那种人。”

“三倍工资。”

“咳。”她拄着拐杖站起来,表情坚定地一心向党,“好,我现在就去换衣服。今天没把把拐杖拐出火星子来绝对不回家。”

果然还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反正钱比他说话管用就是了!

林希一点也不难过!正好他最不缺的就是钱!

林希当然不会带她去需要把拐杖拐出火星子的地方。在他的观念里,约会就是给女生花钱买开心的活动。便带她去了在女性朋友中倍受好评的店。

大手一挥,直接让店员把当季新品的衣服首饰鞋和包包推过来,只需要坐在VIP房间里挑选就好。

“来,随便选,喜欢什么就买。”

李天沂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还能听到随便买这种霸道总裁发言,不得不说,确实足够让人小鹿乱撞即刻坠入爱河。但她不太认识奢侈品,也没什么追求和审美,看了半天,也没觉得这些东西好看在哪里。

难道她真的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她这幅沉思的模样落在老板眼里就成了犹豫不决,于是阔气道:“不用担心钱,我的零花钱都足够盘下这间店了。”

富哥6。

她看向他,有些为难:“这衣服是非买不可吗?”

“怎么,不喜欢?”他皱起眉头,不应该啊,女人应该都爱购物的吧,而且还有人当钱包了……难道是他的方式搞错了?

李天沂不喜欢做扫兴的事,更何况也不想发生争辩,他想花钱就随便他吧,反正又不是她的钱。

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非常努力的假笑,她也不知道奇不奇怪,但看老板的表情应该不算特别奇怪。

“那你帮我挑吧,你比较擅长,而且你挑的我都喜欢。”老板给挑的能不喜欢吗。

“……”他眨了眨眼睛,蓝澄澄的眼睛像只哈士奇,尾巴摇得直线起飞的那种。

“行,那就从这里到那里——全包起来。”

“咳……!倒也不必这么夸张!!”

李天沂体验了一把有钱人的豪爽购物,甚至付了钱之后都不用自己提着走,专人送货到家……也许也是因为他们买的量太多。

考虑到她没带任何行李就住进来,老板上这来进货了。账单一出,李天沂瞄到一眼价格,小心脏差点咯噔出来。

她可能这辈子都要在老板手底下代肝了。

“走,换上这一身,我们接下来去酒吧。”

她要拄着拐杖去酒吧吗,怎么听起来身残志坚的。

“老板我不能喝酒。”

“不喝酒,喝果汁总可以吧!”他勾肩凑上来,莫名其妙地蹭了蹭她的头发,笑嘻嘻的,“而且那是清吧,老板是我朋友,接济了很多乐队、歌手,去那的人都是冲着听歌去的,你应该会喜欢。”

李天沂没有去过酒吧,ktv倒是小时候去过一两次,麦克风是一点都轮不到她手上的,只能在亲戚朋友撕心裂肺的歌声中吃点送的果盘和花生米。

他们坐在视野最好的卡座里,灯光是幽蓝的氛围灯,飞尘如碎光,台上的人用低沉绵长的嗓音唱着悲伤情歌。而台下的人正捧着西瓜汁吸得起劲。

是没听过的歌,但西瓜汁好喝。

“这里的环境还是挺不错的,但是到了后半夜就要比现在嗨了。”

林希点了杯啤酒,手指环着手柄,指节上的戒指敲击着杯壁,叮的一声,气泡上涌,浮着一层白沫的酒液流入口中,有几滴顺着嘴角淌下,没入领口。

他翘着二郎腿陷入沙发里,银发被灯光熏得微蓝,悠闲舒适得跟回到了家里。

“你经常来这里吗?”

“是……咳咳!也没有经常来吧,就偶尔……”

有认识他的酒保上前搭话:“哟,这不是林哥嘛,昨晚怎么没来——”

“滚!”

打脸来得太快,就跟提前商量好似的。老板摸了摸鼻子,试图掩饰过去:“我朋友是老板嘛,总得过来捧捧场。”

“夜场的美女漂亮吗?”

他一把掐住她的脸,故作凶狠地龇了龇牙:“别想再套我话!总之以后我都不会再去什么夜场的!”

她胡乱嗯嗯了两声,心里腹诽去不去都跟她没关系,跟她说干什么。脸被他掐得好痛,她虽然不是什么大美女,但也是要脸的……!

李天沂用眼神表示不满,但不知道被他理解成了什么,蓝眸变得幽深,唇角勾起一抹笑,缓缓低头:“不过晚上这么无聊,你总得补偿我一点东西吧?”

这个吻马上就要落下来,而就在这个时候,音响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噪音。台上不知什么时候换了人,正在重新给吉他插线。

“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高挑修长的栗色卷发青年朝工作人员鞠了鞠躬,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吉他肩带挎在肩上,衬得身板些许瘦削,干净又澄澈的气质。

台上的人重新调整好设备,抬头对着麦克风试声,嗓音清亮温润,有点耳熟。

李天沂盯着看了半天,终于想起来她确实见过他。

不就是楼下便利店里的那个男大吗?叫谢……谢什么来着?

身旁的老板也看清台上的人,不爽地啧了声:“阿木那家伙跟我说来了个新歌手让我看看,果然没安好心……啧,又是这小子。”

听起来,老板好像认识这个男大。

既然都是大学生,难道他们是同校?

“老板你认识他?”

“同校的,勉强算认识吧,不熟。”

可他的表情看起来不像不熟,而是他们是死对头的样子。

“那小子,居然在校草选拔赛里比我高票……学校里的那些人都已经瞎了吗,无论怎么看都是我比他帅吧!”

不甘使人面目丑陋,李天沂仿佛听到谁的牙磨出了火苗。

“喂,你肯定也觉得是我更帅吧!”

李天沂刚好在这时候翻列表翻到了男大的账号,终于取回了他叫什么名字的记忆:“他是叫谢鸣稚吗?”

老板缓缓睁大了他的眼睛,满脸不可置信:“你认识他?你居然认识他?他已经出名成这种程度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激动?其实只见过——”

“这首歌是我最新的原创曲,献给我一见钟情但她并不知情的女孩。”

啪的一声,灯光熄灭,只剩下一束朦胧的光晕从上方降落,将台上的男孩勾勒出金色的轮廓。

吉他声扫弦起,舒缓悠扬,而他的嗓音也同样空灵缠绵,余音绕梁,蕴含着无尽温柔和深情。

虽然没有证据,但林希的警铃嗖的一下就闹腾起来了。有情况!绝对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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