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人天下 — 被渣男坑死后又在新的身体上复活了

“小兰,等我以后将高氏企业掌握在手里后,我就明媒正娶的把你娶进门!”

“嗯!小兰等着你,林哥哥……”

“林哥哥,你是不是碰过那姓高的家伙?”

“哪有,那女人一看就硬邦邦的,比我还像个男人,我哪有兴趣碰她,她哪有兰兰这么娇软水嫩,你看你这底下的水好多……”

之后便是男女之间做那档子事的粗喘和低吟声,高凤关闭了音频播放,将手机扔在办公桌上。

嗤,本想着找个好掌握的小清新养在家里,总比那些爱指手画脚、难伺候的世家子弟要强些,现在看来,都是一样的垃圾。

说她像个男人婆,切,就他那档位,她都懒得做出取悦他的事情。

高凤不屑的撇撇嘴,拿起手机,给私家侦探打了钱,想了想,打开办公桌带指纹锁的抽屉,从里边拿起一个老年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有个人给我处理一下,叫林斌,身份证号码是……”

垃圾就该去垃圾所在的地方,关上抽屉,高凤心里这么想着,走到能看见整个城市夜景的落地窗前。

高处不胜寒,她也曾想过找一个可以让她休憩的港湾,可是一路走来,却都是腥风血雨,哪有一处安宁可以让她暂歇?

高凤叹口气,拿出一根烟,缓缓抽了起来。

只是她没想到处理了一条狗会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后遗症。

高凤死了,是林斌的那个姘头,陈兰兰杀的。

她派人处理了林斌,爱情至上的陈兰兰猜出林斌的死和高凤有关,以前林斌告诉过她高凤晨跑的路线,于是她守在偏僻路段冷不防冲出来,拼死用手中的匕首刺死了高凤。

高凤也没觉得自己死得冤,她派人杀了林斌,林斌的姘头杀了她,一命抵一命,也行吧,她并不觉得自己的命比一个垃圾的命高贵多少。

高凤死的没什么怨气,可她没想到,她死后并没有去地府,而是在遥远时空的一个女人身上重新活了过来。

“你能给我报仇的,对不对?我们都是被一个叫林斌的贱人骗了感情,帮我杀了他!杀了他!!还有他那个姘头,陈兰兰,我要她不得好死!!!”

在一个一片黑暗的空间里,一个姿态娇弱、相貌柔美的女人紧紧抓住高凤的手,歇斯底里的吼道,本来姣好的脸庞因为仇恨而扭曲。

忽然,两人的身周亮起了一幕幕仿佛幻灯片一样的画面,高凤在那些迅速掠过的画面里了解了眼前这个女人短暂又屈辱的一生。

女人的名字和她差了一个字,叫高凤宜,这高凤宜竟然是一个以女为尊的国度里身份高贵的太女,只是这太女不爱江山爱美人,放着东宫数个各具风姿的美人不管,却独宠一个毫无家世背景的男人——林斌,可这林斌却并不老实,在被高凤宜带回东宫前就与他的青梅竹马陈兰兰私定了终身,还和她偷吃了禁果,甚至在入宫后,还仗着高凤宜的独宠,以出宫游玩为由,与那陈兰兰时常幽会滚作一团。

在陈兰兰与高凤宜前后生下女儿后,林斌更是胆大妄为的用陈兰兰的女儿与高凤宜的女儿互换,然后偷偷掐死了高凤宜千难万难为他生下的女儿。

后来,高凤宜登基为帝,陈兰兰的女儿顺理成章的被定为太女后,林斌便开始给高凤宜下了慢性毒药,最后,在高凤宜油尽灯枯时,林斌在她耳边将所有的事都原原本本告诉了她,气得她血气翻涌,想坐立起来大声咒骂林斌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可是张嘴而出的却是一大口血喷了出来,就此暴毙气绝而亡。

这怎能不让她恨!

所以高凤宜祭上前世积攒的所有阴德换取重活一世,就为了要手刃仇人,可是欠了她老祖一世恩泽的司命却告诉她说,人的命运轨迹不可改变,即使她重活一世,还是会走她原本的老路,最后依然会死于林斌之手,除非她的躯壳里装的是他人的灵魂,才有可能逆天改命。

可是她这躯壳也不是什么孤魂野鬼都可以进入的,得是和她的身体相当契合的灵魂才可以,司命用了一甲子的时间终于推演出远在遥远时空的高凤正是这个契合之人,于是司命耗掉自己近一半的功力将刚刚死去,还没来得及去地府报道的高凤的灵魂从那遥远时空硬是给拉拽了过来。

听了前因后果,高凤不置可否,她想了想问道:“我给你报仇,那你呢,会去哪里?”

高凤宜说,为了防止地府察觉,她会代高凤去地府受刑,因为林斌罪不至死,高凤却杀了他,高凤本是要去地府接受惩罚的。

行吧,有人自愿替自己受罪,何乐而不为,高凤最终答应了高凤宜的要求。

于是司命在后边推了高凤一把,她一恍惚就进入到了高凤宜的身体里。

还没睁眼,高凤就感觉一阵头昏脑涨,太阳穴一跳跳的疼,她皱眉抬手轻揉太阳穴,这时,却有一熟悉的声音惊喜的喊道:“凤宜,你醒了,快!快传太医!!”说着人已经跑了出去。

高凤闭目想了想,哦,这是林斌的声音,还真是刚醒就来给她添堵。

高凤睁开眼,稍稍打量了一下四周,和她想象的不同,贵为太女,她的寝宫也就十来平的样子,装饰也不见有多么的豪华,她稍微搜索了一下高凤宜的回忆,这才想起来,那个完蛋玩意高凤宜将这个林斌都宠上了天,这个屋子里但凡值点钱的好东西,都让她送给了林斌那只豺狼了。

高凤承认自己就是个物质的女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财物傍身,她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的,看来还是要搞钱先,至于林斌么……现在他还不成气候,她要杀他易如反掌,不过且先留着他,没事耍耍他,当一乐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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