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妻主失忆后怎么我变小三了【种田1v2兄弟丼】 — 兔肉

一夜无梦,第二天归小烛起了个大早,却发现枕畔空空如也,荆路平早已醒了,待她穿上衣服推门出去,发现他正挽起袖子在剁鸡食,见她出来,朝她微微一笑,问:”怎么不多睡一会?“

”我心里有事,不想睡了,倒是你,起得这么早,鸡都还没叫呢。“归小烛在院中转悠一圈,忽道:“你觉不觉得咱们家还缺点什么。“

“缺什么?”

“缺条大黄狗!”归小烛兴冲冲地说:”你知道哪里能抱只小狗来养吗?如果你不在家,狗可以帮忙看家护院,如果你回家,狗在门口汪汪叫,我就知道你回来了。“

“好,我去村里问问。”荆路平一边回答,一边手下活计不停。归小烛想要帮忙,被他婉拒,顿时垂头丧气,又想到昨晚他猎回来的兔子,自告奋勇地说:“那我帮你腌兔肉吧!”

以前归小烛总是睡到日头高升才起床,也从不会主动帮忙干活,对洗衣烧饭等家务杂事更是一窍不通,如今她性情大变,荆路平倒觉得不习惯起来。

“怀野,怀野,你起床了吗?”荆路平不敢让归小烛独自处理兔子,便走到弟弟房外,敲敲门,“你去把兔子剥皮,腌起来,存在罐子里。妻……小烛,你就给怀野打下手吧。”

荆怀野闻言便推门出来,一他身青灰色衣衫穿得妥妥帖帖,显然也早就醒了。他对归小烛不甚客气,但是对从小相依为命的亲哥哥还是言听计从的。他“哦”了一声,从厨房里拿了尖刀,先是利落地将兔子耳朵钉在木桩上,再用热水一烫,刀尖一划,双手随之用力一扯,便将一张兔子皮完完整整地剥了下来。

“好厉害!”归小烛在旁边看着,忍不住抚掌赞叹:“我还以为你只会闷头读书呢,没想到处理猎物也这么利落,比我可强多了。

归小烛平日同他说话,他要么不搭理,要么阴阳怪气,像只养不熟的野猫;此时听到她的直白夸赞,倒教这少年不好意思起来,他面皮白,年纪又小,情绪遮掩不住,全浮在脸上。归小烛注意到他竟然耳尖通红,疑惑道:“怀野,你怎么了,脸这么红是病了吗?你怎么和你哥一样爱脸红?”

“不要那样叫我,”荆怀野板起脸,将几只兔子接连剥皮,用菜刀斩成小块,再用粗盐抹匀,一块块填进罐子内。

不能叫小舅子,也不能叫名字,那叫什么?这小孩脾气还真古怪。

“我也来试试。”归小烛也学着他的样子,两人没一会便将兔肉全部腌好了。

正好这时荆路平也做好了早饭,还是咸菜,粥,饼子,不过这次的粥里放了一些肉糜和青菜碎,吃起来十分鲜美,归小烛忍不住多喝了两碗。

荆路平见她食指大动,笑道:“还剩下一些肉,咱们今晚再吃。鸡蛋已经攒够两筐,我等会搭村长的牛车去镇上卖掉,小烛,怀野,你们有什么东西要我带回来的吗?”

荆怀野思考片刻,上次买的纸墨还没用完,便摇了摇头;归小烛转了转眼珠,问:“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荆路平还未开口,荆怀野冷哼一声,说:“你该不会是又想去赌钱吧?因为给你看病,家里的钱都花完了,我劝你不要动这个心思。”

归小烛点点头,诚恳道:“我确实想去镇上的赌场看看,但是不是为了赌钱,是为了赚钱。夫君,你要是不放心,就和我一起去, 相信我,我不会乱花钱的。”

荆路平无视荆怀野的白眼,点头答应了。

三人吃完饭,荆怀野主动去收拾碗筷,荆路平将攒起来的鸡蛋一枚枚小心地放在铺了干草的竹篮里,又将剥下的兔皮刷洗干净,泡在清水里,等待后日进行鞣制。等他做完这一切,归小烛已经收拾好东西,背着个包袱出来了。

“我看到压箱底有一些发簪首饰,成色不太好,但是好歹也能换点钱填补家用。”见两兄弟投来疑惑的目光,归小烛解释道。

荆怀野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那些首饰不知是什么来路,归小烛宝贝得和眼珠子似的,之前荆路平收拾屋子的时候不小心挪动了下位置,就被归小烛骂了一天,现在她居然肯把那堆破烂卖了?

荆路平也开口劝道:“小烛,家里还不至于揭不开锅,你之前很喜欢那些首饰的,还是留着吧。”

归小烛撅嘴道:“可是我现在不喜欢了呀,这么破,也买不了几个钱,就当给家里腾位置了。”

两人坐着牛车去镇上,驾车的村长名叫贾春秋,是个心宽体胖的女人,边赶车边和归小烛聊天:“小烛妹子,你可算是醒了,当初你横着被抬回村里,荆小哥跑遍了全村借钱给你治病,腿都跑细了,有夫如此,妻复何求啊。”

荆路平闻言不好意思地清咳两声,归小烛现在对钱十分敏感,听到“借钱“二字,忙问:“那钱现在还清了吗?”

“还了还了。”贾春秋说,“荆小哥虽然长得不怎好看,但是擅射箭,能拉三石弓,若是运气好,能猎上两头野羊便抵庄稼人一季的收入。像他这么好的猎手别说整个村,就算是镇上,也找不到几个,更不要提他那一手鞣制皮革的好技术……”

归小烛不满道:“我夫君哪里不好看了,我觉得挺好看的呀。”

荆路平忙道:“村长,妻主之前伤到脑袋,失忆了,之后便不太记得以前的事了。“

村长“哦”了一声,会心一笑道:“我说小烛妹子怎么突然转了性子呢,也好。从此,你们二人便能好好过日子了吧。”

村长要去米肆买面粉,便把他们二人放在集市门口,两人找了个角落将鸡蛋摆好,这会儿来已经有点晚了,半天都没有人来光顾,归小烛等得累了,便将脑袋靠在荆路平肩膀上,轻声问:“我以前为什么不喜欢你呀?”

荆路平解释道:“女人大都喜欢年轻娇小的男子,我比你大三岁,太高太壮太老太黑,你……不喜欢我很正常。”

归小烛反驳说:“你哪里老了?而且,我现在很喜欢你啊,你呢,你喜欢我吗?夫君,怎么不说话,又在害羞吗?理理我——”

头顶传来两声轻咳,荆路平猛地站起来,原来是有人要买鸡蛋,正好撞破二人依偎密语的情状。归小烛方才直言直语时毫无畏惧,现在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直将脸往荆路平身后藏。

那人似乎是高门贵府中帮厨的小厮,也不讲价,便将整篮鸡蛋全都买下,只是离开时双肩耸动,似乎是在憋笑。

两人接下来又去了典当行,没想到那些首饰还真值几个钱,加上卖鸡蛋的钱,荆路平的钱包瞬时鼓了起来。两人找个了街边树荫,又将钱数了一遍,钱币碰撞在一起的叮当声可真是让人喜悦。荆路平分出一半,递给归小烛。

“干什么?”

“你不是想去赌场吗?没有钱怎么能行呢。”

小烛这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伸手去拿,却被荆路平握住了手指,顿了一顿,他用一种只有两人能听清的声音说:“我,我当然喜欢你……”

说罢,便飞速收回了手,他的体温还留在小烛的皮肤上,这下,轮到归小烛脸红了。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