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真情告白
认识她这麽久,如果单靠手指来计算的话,我可能要去拜托千手观音了。
那天下了课,我早早的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花店。
花店的老板是个江西人,脖子上套了一根比我家栓旺财还粗的项链,为了怕别人不知道他带着项链,天气有点凉意时,也是敞着衬衫,露出他那许久没打理的胸毛。
「小夥子,买花啊?」老板的问话很有意思,如果不是看在他胸毛的份上,我几乎会脱口而出:「难道我来买饼乾啊?」
「恩。如果想追一个女孩子是不是都送玫瑰啊?」我对花一无所知。
「如果是单恋,就送白色郁金香;还是友谊那种的就送百合;热情一点的就送玫瑰。」老板给了我一点建议。」
「小夥子,我建议你送玫瑰!」老板娘似乎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从里间缓缓的走了出来。
老板娘是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女人,五官整齐地勾勒在脸上,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老板娘的肚子也很大,似乎怀孕了,但和老板站在一起,会让人感觉将要临盆的却是老板,因为老板的肚子更大。
「是吗?那就买玫瑰吧!」
老板顺势包起了11朵,老板说11朵玫瑰代表一心一意。
付完钱,我搂着那束含苞欲放的玫瑰,往回学校的路上走。
一路上回头率颇高,今天不是情人节,买束玫瑰在路上走和大热天背个棉袄没什麽区别。
每每遇到一对情侣,女的都投来羡慕的眼光,男的基本上都是咬牙切齿,甚至有位仁兄为了欣赏我的玫瑰,直接拿脸往电线杆上砸,结果可想而知,电线杆并没有应声而断,这厮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电线杆,嘴里嘀咕着,似乎想说「没把你撞伤吧?」,然後回头瞪了我一眼,迅速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
我真的很冤枉,让他白看不收钱也就算了,还用这种眼神回报我。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人踩了一脚,还被对方骂:「你怎麽把脚放在我脚底下啊?」
我仿佛是一个未婚妈妈抱着一个孩子,东躲西藏的到了学校那片小树林。
这个小树林是情侣们的天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树林都会有人影在晃动,吓得学校的保安一有空就跑图书馆,一直查到北京猿人那一代都没发现这里做过坟场,才没辞职。
我在僻静的角落,给她打了个电话;「今晚有空吗?」
「什麽事?」
「当面说吧!我在我们学校东面的那片小树林里等你。」
「那里…………」魏丽丝犹豫了下,「哦。」
我找了把躺椅,坐了下来,远处有对情侣,男的身材有些瘦小,女的颇为丰满,女生坐在男生没多少承受能力的腿上,勒着男生的脖子,把那肉肉的嘴唇往男生嘴上蹭,男生坐在石凳上极力挣扎,突然声嘶力竭的喊出一声:「我是回族的,不吃猪肉。」
我惊的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这孩子真幽默,竟然敢和女朋友说这个,这不明摆了骂那女的是猪吗?
後来才知道,那女的刚吃过猪肉,在故意逗那个男生。
等一个女孩子赴约和等车一样,时间都是要掐着按秒算的。
我盯着手机萤幕,有一种跑到寝室去拿床被子来这里等的冲动,可理智告诉我,如果我这麽做了,将要发生的事情可能连电视剧导演都想不到。
过了N秒,魏丽丝打扮得格外清新的过来了,小树林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巴掌声,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当对方搂着自己,眼睛却瞄向另外女孩子的时候,这是任何女生都无法忍受的。
「叫我来有什麽事啊?」魏丽丝没有看到那束花,因为我把它藏在躺椅後面了。
「那个在招手的是你同学吗?」我的手随意指向了远处。
当魏丽丝配合的转过头去的时候,我迅速从躺椅後拿出了那束花,放在身前。
「哪里啊?」魏丽丝回过头时,惊讶的眼神中浮出了一丝欣喜。
「送给你!」我把花递到她面前。
「今天为什麽送花给我啊?你捡到钱啦?」女生的感觉是最灵敏的,她嘴里这麽说,心里其实也感觉了什麽。
「先听一段音乐吧。」我打开了手机里的一个电台「青檬音乐台」,把其中一个耳麦递到她手里。
主持人丁帅的声音缓缓的传了出来:「听过了上一首好听的歌曲之後,我们来送出下一个祝福,这是我们的一位谢同学为他喜欢的魏同学点的一首歌,是纪如璟演唱的《值得一辈子去爱》」
丁帅说完的时候,调频里也传来了那优美的歌声:
我需要一个属於自己宽敝的房间
装满阳光静静感受温暖
委屈时泪水让它一颗一颗掉下来
就算是过分也无需收敛
我总是独自打开天窗面对着蓝天
看不懂逃避寂寞的表演
今夜我站在记忆已经模糊的海边
轻抚水面是你不变的脸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无论多久从不散去的温存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醒来身边望着你的清晨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是你说过还是我天真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来世今生最想要回的人
魏丽丝呆呆的看着我,眼眶里噙着泪水。
世界上有一种爱叫做感动。
「我们去外面逛逛吧?」我生怕魏丽丝突然哭出声来,惹得小树林里的这些男生都揭竿而起,直接把我给踩死了。
我的手颤颤的搭上了她的肩膀。
当我手搭上她的肩膀的时候,会有两个後果:一是她欣然接受,让我悬着的一颗心掉了;二是她直接甩过来一巴掌,让我上个礼拜才补的牙掉了。
我希望是前者,事实也的确是前者。
快到校门口处,我把手放了下来。
在街上逛街,男生搂着女生一直是我不怎麽喜欢看到的。尤其有的男生比女生高出一截,男生搂着女生的时候,乍看之下,还以为是男生勒着女生的脖子,两人厮打在了一起。
「先陪我去寝室吧?拿着这束花去逛街,会有很多人看的!」魏丽丝似乎有点害羞。
「我刚才已经发现了,这东西很有杀伤力。」我想起了刚才我拿花时的情景,「唯一的好处就是,当你手捧着着鲜花,我走在旁边,突然路上有人冒出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时候,你也帮我分担了牛粪的一半罪名。」
我送她回了寝室,因为是白天,那位大爷让我登了个记就放我进去了。
卫生学院是个不大不小的学校,整个学校的建筑都是欧式风格的.
管女生寝室的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留着一头短发,看起来颇为精明。
「你等在这里吧,楼上你上不去的。」魏丽丝说道。
「你可以说我是你亲戚啊?」
「不行的,那个阿姨认识我父母的。」
我尴尬的笑了笑:「我看起来有这麽沧桑吗?都让人感觉有你父母那一辈啦?」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她和我父母很熟悉的,带个男生去寝室,她会和我父母说的。」魏丽丝的解释让我的心好受了点。
我站在楼下目送魏丽丝跑上了楼。
过了一会儿,魏丽丝打了个电话给我:「我的室友要下来看你,我阻止不了,那你准备下。」
「准备什麽啊?要我摆个比较帅呆的POSE吗?那我捡块板砖,摆个希腊着名的雕像大卫掷铁饼的姿势吧?」
「动作不用了,做好心里准备就可以了。」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话刚说完,我发觉这个比喻很不恰当。
我在楼下紧张的等待着。
终於,从楼上跑下来了一个身材极为S的女生,头发末梢烫着小波浪。
「你是魏丽丝的男朋友啊?」她直接问我。
「男性朋友吧。」我抓了一下後脑勺,「不是说你们整个寝室的人吗?怎麽就你一个?你不会告诉我,其她都是隐身的吧?」
「没隐身,只是离线而已。」她竟然搬出了QQ的那一套说法,把我彻底征服,「魏丽丝的眼光虽然差了点,但也不至於太烂。」
「能不能嘴下留情啊?」我作势讨饶。
「我这是在夸你,你不懂吗?」
「原来你们那里都这麽夸人啊?」我很难接受。
「你慢慢学着接受吧………因为,你想真正和她在一起,还得过我这关。」她突然有点嬉皮笑脸的说道,「什麽时候请我吃饭啊?」
这女生的脸皮贼厚,难怪脸上皮肤又白又嫩,没有一颗青春豆。
「为什麽要请你啊?我们好像不是很熟耶。」我故意逗她。
「现在我们不是熟了吗?」
「你有男朋友吗?」我问道。
「有啊!」
「那我们现在熟了,你怎麽不请我?」
「因为我们以前不认识啊?」
「那我刚才和魏丽丝也算在一起了,不是也不认识你吗?」她被我饶的一时没反应过来。
她突然双眼一亮,好像领悟到了什麽:「我都被你绕糊涂了,因为我以前认识丽丝的,我算是让她请客,你买单而已。」
「好的!只要你帮我多说几句好话就OK了。」
「你们在聊什麽啊?这麽开心!」这时,魏丽丝下来了。
「没什麽,他只是和我说他很喜欢你。」看来,这顿饭不白请了。
「那我们走吧。」我和魏丽丝说的时候,她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刚才,我室友打电话给我,说寝室灯泡坏了,叫我去买一个。」
「那走吧。」魏丽丝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他是在说我呢?」她显然是过来人,一听就明白。
「呵呵………没有啊!我怎麽敢呢?」我死不承认。
「这位…………同学,」我找不到更合适的称呼来叫她,「你叫什麽啊?」
「我没叫啊?你刚才听到我叫了吗?」她开始和我杠上了。
「那…………请问小姐芳名是什麽?」我说得自己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奴家姓方,单名一个妍字。」她说的比我还夸张,让我刚起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那我们走吧,天都有点黑下来了。」我招呼道,「方同学,你在前面带路吧!」
她的名字让我很难叫出口,因为叫方妍时让我很容易想起方糖。
方妍在前面带路,我和魏丽丝跟在後面。
方妍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幅度极大,向左一晃半条人行道,向右一晃半条人行道,倘使摇动的频率稍大点的话,路人只有去挤机动车道了。
因为大家上机动车道为了安全,必须要带头盔,所以,如果你在一个城市看见满街的人都带着头盔的话,不是那里流行戴头盔,而是那个城市像方妍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
如果有仁兄想从方妍身边过去,又没有刘翔的本事,千万别轻易尝试这种高难度的「跨臀」动作,毕竟,牙齿是自己的,倘使让你勉强跨过去了,摔个脸朝下,牙齿肯定保不住了,假设你没跨过去,没有摔个脸朝下,牙齿照样保不住。
整个人行道有了天安门大阅兵的气势,大家跟着方妍的小碎步一二一的一起在踩着拍子。
可惜上面都是假想,因为这条人行道最近扩建了。
方妍领着我们去了附近的一个商场,我似乎发觉她不是灯泡,我们俩才是,现在逛的最开心的就是她了。
走到了一个卖围巾和毛线的摊位,方妍终於停了下来。
「老板,这毛线怎麽卖?」方妍指着一种黑白相间的毛线问道。
「13块钱一圈。」老板娘也烫着一头的大波浪,嘴巴稍有点尖,似乎很能做生意。
「燕瘦环肥」,流行才是一个时代的趋势,倘使现在流行留指甲,你去挤趟公车,保证你血淋淋的下车。
「织一条围巾要几卷啊?」
「一般的两卷够了。」
方妍掏出了二十五块钱,「老板娘,二十五块可以吗?」
「可以,记得下次多帮我介绍点生意哦!」老板娘很是殷勤。
「你买毛线织围巾给谁啊?」魏丽丝问方妍。
「织给我男朋友啊!」
「你还会织围巾的啊?我还以为你买回去叫你男朋友织给你呢?不然就直接用满清十大酷刑了。」我在一旁笑着说道。
「嘿嘿!」她对我的挖苦毫不在意。
「这的确是个好想法,我在精神上支持你。不过,如果你要织被套的时候记得要带手机。」
「为什麽?」
「万一你把自己织里面了谁来救你啊?」
「我又不是蜘蛛精,干嘛把自己织里面?」她的确不像是个蜘蛛精,因为蜘蛛精最大的地方是肚子,她却长错了地方。
方妍买了东西後,我送魏丽丝和方妍一起回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