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退伍的前一年,认识了兔兔。
介绍人李大妈说了一堆她的事,神气活现的把她说得不知有多棒。
真是够了,高中死党三番两次的帮自己介绍女友,谁说不是一种人情债。
推了好几个星期,终於还是决定还债;於是,破天荒地第一次上发廊剪头
发。座落夜市旁的热闹街角,连锁店的灯光通亮,我却总是觉得视线不太清楚。
「没用的东西,居然偷偷紧张到流汗...」心中暗暗骂了一句。
没多久,热汗滴成了冷汗。
倒抽一口凉气,差点没喊出来「看到鬼」。
第一眼,不用说,根本不可能来电。
好在,是她的同事。
一个死胖妹恶作剧後女主角登场,结果-----第二眼,还是没来电。
一个四眼小田鸡,头发烫得蓬蓬的,口红涂得红红的;横竖怎麽看,她绝对算不上是个美女。
没多久,兔兔便准备下班了,她迎上前来领着我坐在靠外侧接近大门的座位上。
也许,光线真的有点亮而不明,也许当兵久了真有点猪母赛貂婵。
我悄悄地用卫生纸擦了擦眼镜,发现三公尺外的恐龙妹,一旦从罚球线贴身斗牛的时候,不难
发现她的皮肤挺白的,还有,她身上CD的「毒药」挺猛的,不时令人心旌动摇。
总之,打出娘胎後第一次有个女生,肉搏战似的帮我洗头外加马杀鸡,个中滋味只能意会无法
言传。我和她的相关位置是後背贴前胸,「不会吧,帮每个客人洗头都得这麽贴?」胡思乱想
了好一会儿。
幸亏,我的理性始终战胜感性。
至少,在兔兔唇红齿白和夺命香水移出篮下禁区後,我还是只给她一个70分而已。
再见到兔兔,是一个月後的事情。
李大妈不断敲着大边鼓,再次促销她的朋友兔兔与我是多麽的登对。
不过,电话疲劳轰炸之余,回过神来想想,大妈口中的最佳女友,似乎怎麽都脱不了如何如何
活泼、外向、会玩等等。这让有点宅的我,有点隐隐发愁。
部队演习是一个好理由,连续四个星期没回台北,以为就这麽不了了之。
没想到,她还来上这麽一手。
接到了一封信,一封不必拆也香喷喷软绵绵的情书。辅导长、政战士、甚至排长都看过了吧。
「这些禽兽!」美其名是书信安检,其实压根就是偷窥狂、八卦王。
说也奇怪,骂归骂,我却和全天下男人一样,不由得陶醉在情书的虚荣气氛里。粉红色的丝带包
紮的情书,打乱我原先决定「再见伊妈斯」的主意。结果却一相情愿地想着:「也好,哥哥我向来
情场失意、屡战屡败,有个倒追的,也不赖。」
不是吗?
也许。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约在台大某咖啡西餐的情人雅座。亮光光的招牌霓虹烘托下,
怎麽看都不像是「有颜色」的那种怪怪咖啡屋。竟然担心被仙人跳?老天,我在想
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