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驀然回首之清夢 卷一 — 第二十四章 紅衣少年(二)

「今天要卖的就是这小子,各位爷出的价高,这下人就归谁的人了。」满脸胡子的胖大汉笑着宣传他的摇钱树,脚还不时的朝小男孩的身上踢去。

猛然间,男孩抬头瞪向他,那双眼睛。我怔住,这样的一个孩子,眼里怎麽能够有这样强烈的怨恨!满脸的伤,有些已经结上黑色的疤,一条一条的,究竟是受过怎麽样的虐待?究竟有多恨?

那种眼神……让我的心为之一颤。胖汉嗤之以鼻的嘴里骂了一句什麽,然後继续他的吆喝。

「一百两!」酒楼上坐在窗台上的一个男子端着酒杯爽朗的笑了起来。

「我出五百两。」他旁边的男子有些不屑道「我说文兄,才一百两也太少了吧。」

「哎呀,这位爷出了五百两,有没有更高的了啊!」胖汉激动的喊着。周围的一片议论。

我拉过旁边的一位妇人,轻声问道。「这位大婶,这是在干嘛啊!」

妇人有些狐疑的看我一眼,「你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吗?」

我乾笑一声,点头。她继续说道「他啊,说白了就是在这里卖孩子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出高价就是来买个消遣。哎,真是作孽啊,这孩子恐怕是……」

卖孩子?我大惊!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卖孩子?没有王法了嘛?「那这里的官府都没人管嘛?」

妇人更加气愤到「管?这有钱人能怎麽管?」

说的也是,自古以来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一点都没有变。哼,既然今天叫我给碰上了,就算你这小子走运。

「我出一千两!」我笑着举起手。周围立刻安静下来。不一会楼上的两个家伙大笑起来,四周的人也开始有些笑意。

胖汉走到我跟前大量了一番,立刻大笑。「丫头,就你还出一千两?」他转身更大声的吼道「你还是回家种南瓜吧!哈哈」周围看戏的人也跟着笑起来。

下意识的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扮,我和小晴一身丫鬟打扮,满手都是吃的,看起来的确不像什麽有钱人。我把手里的东西全部放在地上,走到跪在地上的男孩身边,小晴有些担心的拉着我,我朝他点头示意。

不管旁边人的眼神,我蹲在小孩身前,笑着轻问,「几岁了?叫什麽?」

他抬头瞪我一眼,「我呸。少假惺惺的。」那双眼睛充满敌意。我继续笑言「我就是要假惺惺的救你!我就是要你记得我的恩情!」他睁大眼睛看着我,然後哼的一声甩头不看我。好家伙,还真有个性啊。

「喂,不要在这里捣乱,该干嘛就干嘛去。不要妨碍大爷我做生意。」胖汉想来拉我。刚伸出的手却被另一只手拉住,瞬间定格在半空中。我有些好奇的顺着手的主人看去。

「你没有听见这位姑娘要说买他吗?」他语气淡定的说道。胖汉微微皱眉,有些生气的甩开他的手,却看见他身後的随从,大概是心里有些发虚了,忙规矩的後退了一步。

眼前的人俊逸的脸上似寒冰般没有任何的温度,眉宇间却透露着一种不可违抗的霸气。暗想看着穿衣还有随从来看,必定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胖汉有些为难到,「可是楼上的两位爷……」

抬头看去,楼上两个人已经不见了。胖汉收回手,看着我到「既然一千两,就一千两,给我钱这下人就是你的了。」

我起身站到他旁边,「喂!」我朝他招手,示意把头低下来。「能不能借我些钱啊。我的钱……用完了!」

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他满是宠溺的表情,旁边的胖汉一听没钱,立刻扯大嗓门喊叫「什麽?没钱?没钱你还……」话没说完,只见胖汉瞪大眼睛看着眼前一打把钞票,方才皱眉生气的他瞬间咧嘴大笑「行,行,爷,这小子便是你的了。」

说完赶紧抢过钱,走的时候还不忘踢小孩一脚。我真想上去再他脸上踩一脚。

看到胖汉做完生意,周围的人议论着慢慢散去,我走到这个少年的身边,拉他起来,他却一把打开我的手自己站了起来转身要走。「喂!」我忙叫住他。

「不要以为你假惺惺做好人,我就会听你的。你想都不要想。」他回头似乎警告的语气。

我笑着摸出身上仅有的五十两碎银子递给他「如今你已经自由了,拿去找个大夫看看你的伤。」

那一抹带有杀意的眸子似乎闪过一丝的怀疑「你真的放我走?」

我点头只笑不语,钱塞到他手里便转身走到小晴身边,捡起刚刚放在地上的东西,看着小晴有些愣神,刚要说什麽,小晴微微欠身,却听见「在外面就不要多礼了。」眼前的人笑着收回手。看着我「满意了?」

我忙点点头,「不是在十三府嘛,怎麽出来了?」

四阿哥蹂躏我的头发,笑着接过我手里一大堆东西,「福泉说府里有急事就先回去了,没想到半路……」

原来是这样,看着他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时还是呆住了。我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一个阿哥帮我拎着一大堆吃的,什麽馒头,板栗,还有非常之新鲜的一把芹菜。

我收起下巴,「那你赶紧回去吧!」我抢过他手里的东西,「赶紧回去吧,这个还是我来好了。呵呵」

四阿哥瞪我一眼,二话不说的朝着对面的一辆马车走去,福泉在站在那里,看样子急了半天了吧。刚走一步,四阿哥转身严肃道「你赶紧给我回去,别瞎跑。」

我往後退一步,非常认真的做了一个敬礼的姿势「没问题!」四阿哥无奈的看我一眼,转身便走,只是上马车的瞬间,我看见他笑了。心里突然之间暖了起来。一直这样就好了。

「小然,我们……」小晴上前一步叫我。

回头看着小晴有些担心的样子,手里还抱着个南瓜,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啊!」

「可是,这不是回府的路啊!」

「我又没说要回去!」

「可是刚才……」

「但是现在!」转身笑着往另一边卖首饰的地方走去,小晴抱着南瓜笨重的跟着跑上来,「真拿你没辙,说谎啊脸都不红一下。」

我笑「人人说谎脸都红,我跟着红还有什麽意思啊!」小晴大笑「是!知道了我的小姐。」

看来四阿哥府里真的是有急事,不然他也不会放下不管我的。突然觉得失去了自由啊!不过这倒也好,我乐得轻松。整整逛了一下午,天黑的时候才回家。嗯,那是家对我来说。回去的时候,十三又是担心又是生气的,说是明天他坚决要把後门给锁咯!

我忙点头认错,我知道十三担心我,本来也是,去的时候也没知会一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下午没见,还以为人间蒸发呢。心里难免有些过意不去,十三看着我和小晴满手都是吃的,更加哭笑不得。

为了让他消消气我亲自下厨把今天买的菜一一用上了,做了几道拿手的小菜。十三有些吃惊的看着满桌子几乎没见过的饭菜,开始还有些疑惑这些看起来几乎都烧糊的菜能吃不?

不过後来,从一小口慢慢的变成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我看在眼里,心里却还是很开心的,毕竟只要十三开心我心里就会觉得高兴,只要能为他做些什麽,心里便觉得好过些。

晚上回到房间,嫣红已经睡下了,小晴有些尴尬的坐在一旁,我邪笑一声,接过嫣红的被子就钻了进去,嫣红啊的一声坐了起来。有些不满的看着我。

「喂,小姐,这麽好的月色用来睡觉岂不是太可惜了?」我笑着坐在她身边。嫣红不语看看小晴又看看我。

「嫣红,对不起嘛。」小晴低头说道。

我立马凑过去,把手里的锦盒递给嫣红,「喏!我挑的!看看喜欢不?」嫣红不理我,我硬把东西塞给她,「看看嘛。」

终是抵不过我的死缠烂打,她无奈的看看我,然後慢慢的揭开锦盒,三个透明般的白玉手镯,白玉上只有一丝丝的青色翡翠绿,勾勒在手镯的一则,金莹剔透,着实的好看,不喜欢玉石和翡翠的我,却第一眼喜欢上了这手镯。

记得那个老板还说,这三个手镯是用一个翡翠石打造而成的,拥有它的只能够是充满友谊的有缘人。我暗笑,还有缘人呢,难道还是注定的?注定了我和小晴还有嫣红是有缘人?

「你买的?」嫣红拿起最左边的看着,淡淡的说道。

「不是啊!」我耸耸肩。

「那你说你……」

我忙接话「我说的是我挑的,又没说是我买的,这是小晴买的。」

嫣红抬头看着小晴,神色里闪过一丝感动的样子。小晴走过来做到她身边,拿起锦盒里右边的镯子带在自己手上,「我们三个,永远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姐妹。嫣红。」小晴有些哽咽的说道。

看着眼红红的小晴,嫣红也带上了镯子,似乎有些呜咽的说道,「嗯。一辈子的好姐妹。」我拿起中间的镯子往手上一带。嘴角微微上翘,「来来来,我为咱们的友谊高歌一曲。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房间里,三个女生开心的诉说着属於自己的情感。如此寂静的夜色,因为这样的气氛而显得并不在那麽的孤寂,凄凉。相反,那是温暖的。戴上的手镯,诉说着一辈子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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