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流光中的小確幸 — 第七章 戀愛是花癡的墳墓

近水楼台先得月是一种运气,但问题是,每个抬头看得见月亮的,未必都能伸手摘下月亮。

大年初三,下午,同学会。

来的人不多,八、九个老同学,个个携家带眷,小孩咿呀咿呀又叫又闹,大人们嘻嘻哈哈,场景是猴子家的修车厂,大道具是我和杜子泉那两辆破车。

我最讨厌同学会,我都说过了,我要回台北了,可是初一晚上,猴子来了。

我真没办法给他什麽好脸色看,不为他想方设法游说我留下来参加同学会,而是因为他送来了万恶的维修估价单。

但猴子也挺知趣的,整个过程里没提到半句不该提的话,闲聊打屁,陪我爸喝了一小杯,就说要回去了。

我把他送到门外,正要道别,突然听见猴子清了清嗓子。「阿秀,你明天真回台北?多可惜啊,难得办──」

「停停停停停!」我很警觉,「你给我住口,别在这时候来跟我提同学会的事。」

「为什麽不能提?」他说:「你心里有鬼是吧?」

「你才有鬼呢,你们一家都是鬼。」

猴子科科笑了几声,笑得那个笑里藏刀阴险狡诈。「你不来就算了,我也没打算勉强你。方欣华就和我说,你是一定不会来的。她说,你呢,什麽都不会,就是死心眼,这麽些年来,花了多少时间、多少力气,也没能搞定肚子饿,实际上搞不定,心里却还喜欢他,心里喜欢实际上不能喜欢,实际上决裂心里却不决裂,只能这样,见一次躲一次。」

我冷冷的看他。「……猴子,行啊,你请将不成,就来激将了,把方欣华都拿出来说话,这招高啊!」

「激什麽呢,我是说实话。」

「你再多话,别怪我翻脸。」

「好好好,我不多话,我走我走,别惹你讨厌……」但他走开两步,又回过头来,看着我,不死心的说:「等等,我再说一句话!只一句,说完就走!」

我不吭声,咬牙切齿的听着。

猴子想了一下,慢吞吞的说:「我就觉得,程秀翎你这个人挺孬的,比不上方欣华。」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他也不解释,说完转身就走。

我愣了一会儿,连忙追上去,「喂,你给我说清楚!什麽叫做孬,什麽叫做比不上方欣华?」

「我不能说,说多了你要翻脸。」

我很气,连名带姓的喊他。「侯、家、辉!」

猴子转过头来。

「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了再走,方欣华怎麽样了?我怎麽样了?什麽叫做比不上。」

猴子又走了回来。「你是不知道方欣华的事?也对,她这几年都没回来。」他说:「方欣华离婚了。」

「真的啊。」

「六年内的第三次。」

「什麽?!」我大惊。

「第一任是律师,第二任是医师,第三任是工程师……」猴子数着指头算给我听。「我送了前两任的红包,第三次的时候我跟她说,你这婚要能撑上两年,我加倍补包。」

「你唱衰她。」

「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人可以这样吗?三天两头就丢一张红色炸弹过来,才结婚,又离婚,分分合合,两年换一次枕边人,又不是换枕头。」猴子说:「可是话说回来,我佩服方欣华。你看到她就知道了,结婚离婚结婚离婚,看起来像玩一样,可人家都是认真的,也不怕让人笑话。我昨天打电话问她同学会来不来参加?她说来啊,有什麽好不来的。我说,别人问起你的伤心事怎麽办?她说什麽来着,她说,伤心事和开心事不都是一样是事,事实如此,就是这样,心里有鬼,躲到天涯海角去,还是怕鬼。」猴子对我摊了摊手。「你好好想一想吧。」

第二天我没回台北。

第三天我去了同学会。

我去是为了方欣华,我得看看这人现在到底怎麽样了。

方欣华这个人,就是那种,每个学校里一定会有的才色兼备的女学生,书读得好、成绩优秀、品学兼优,聪明漂亮,说起话来,又能干又有气质,性格开朗,脾气好,是老师的爱将、同侪的领袖。

大概没有人不喜欢她。

除了我以外。

我不知道她承认不承认,但她是我认定的,第一任情敌。

先前不是说过,我发现自己喜欢杜子泉吗?

自我认识就是自我了解,自我了解就是从事件中发现自己的本性。

我在喜欢杜子泉这件事情上面,对我自己有了很深的认识。譬如说,原来我是那种得过且过、能拖就拖,凡事最好不要面对真相,面对了真相又无从下手,那就不要下手的人……

我花了点时间,理性的、感性的、理性与感性兼备,用长远的、开阔的、启发性的态度认真的说服自己:没错,你是被杜子泉煞到了,但天知道这是不是一个错觉?更何况恋爱是花痴的坟墓,为了一个摆臭脸的家伙牺牲其他美好的相遇,值得吗?你对起刘德华吗?对得起郭富城吗?对得起黎明吗?对得起林志颖吗?对得起很快就要从日本红到台湾来的泷泽秀明,和那些擦身而过的无限可能?

那岂不是……太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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