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草原的天空是这样辽远,草原的大地是这样壮阔,草原上的男人英姿挺拔,跨马驰骋,草原上的女人们就花枝招展地呐喊助阵。虽然诸位阿哥和王公也都精於骑射,但胤祥和胤祯却总能赢得全场的目光。每次出现,都必然伴随着尖叫和抽气,还有女人们红着脸的低声耳语。每每这个时候,我不由得意起来,这样出色的男人,竟然有一个是我的!
可是我也忍不住抱怨,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女人完全只能是摆设。这场男人的竞技中,全然没有我的位置,只能每天百无聊赖地守在帐篷里,偶尔被胤祥赖着给他推拿。我觉得自己都快发霉了,百无聊赖到了捉了一群沙跳鼠回来逗弄,惹得胤祥和胤祯摇头:「一个姑娘家,怎麽摆弄个耗子?真真……」
一日胤祥神神秘秘地对我说:「这些天闷坏了吧,明儿换件俐落的衣裳,带你出去散散心。」
第二天上午,我都坐卧不安,颇有些度日如年的感觉。好容易挨到中午,终於盼来了一个人,却是二哥。见我这身装束,他微微愣了愣,随即轻声说:「十三爷在西边林子那头等你,跟我来吧。」被二哥发现了同胤祥的关系,我忽然觉得有些尴尬。
一路上二哥很安静。我觉得二哥越来越像大哥了,从前那个愣头青快要变成闷葫芦了,让我很不自在。远远望见胤祥牵着两匹马伫立在林子前,我的心不争气地狂跳起来,此时二哥却开了口:「重华,十三爷是难得的好人,好主子,但主子毕竟是主子,你……也要小心。」他的忧虑我明白,我郑重地点点头。
二哥将我送到胤祥身边,就转身回去了。我刚想叫住他,却被胤祥拉住:「今儿只咱们俩,纵然他是你二哥,我却希望你的眼睛只望着我。」我啐了他一口,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呸,好不害臊!谁惜得看你!」他捉住我的手:「不惜得看?可惜啊,外头有一大群人等着看呢。你既不稀罕,不如……」我白了他一眼:「谁想要就拿去吧,反正也没什麽用。」不等他反应,夺过他手里的缰绳,先翻身上了一匹马奔了出去。「你这个小无赖,哪里逃!」胤祥在後面赶了过来。我的骑术比他逊色不是一点半点,没跑多远,便被他捉住了,只好乖乖地跟他并驾徐行。
天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暖,风是那样自由,世界是那样广阔,我们像两条幸福的小船在这绿海中摇曳。「啊──!」我忍不住大喊,「胤祥,我爱你!」
他一愣,咧开嘴笑了:「小丫头,喊这麽大声,真不害臊!」
我白了他一眼:「为什麽害臊?爱你是羞耻的事情吗?如果可以,我敢在全天下人面前说!」
他有些震撼,有些动容,忽然他也扯开喉咙喊:「重华,我爱你!」听到这句话,我心中骤然生出了幸福的羞涩——相爱的感觉,真好!
我感谢上苍,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得到了最大的幸福:爱我的家人和爱我的恋人,而在那个世界中,这一切只能是奢望。胤祥,谢谢你让我懂得了爱情,无论未来如何变化,就让我们在这一刻纵情相爱。
徜徉在爱情的柔波里,相依相偎,相携相守,我真希望这一天永远这样下去。
夕阳西下,暮色渐起。我和胤祥在一条小河边燃起篝火,把他捉的野兔和我捉的鱼架在火上烤,不一会,香气四溢,惹得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他笑了,挑出一条,吹了吹,剥去烤焦的皮试了试,递给我:「别急,小心烫。」看我小心翼翼地吃下,才自己也拿起一条,吃了起来。没有油盐,只有鱼本身的原始的味道和泥土的气息,却是我平生吃过的最好吃的烤鱼。
填饱了肚子,我枕着胤祥的手臂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天上繁星点点,地上晚风徐徐,风声、虫声、草叶的摩擦声,还有他的心跳声,汇成自然的音响。这样闲暇的时光,现在才发觉,竟是如此的可贵。
胤祥在草丛中搜寻了一会,扯过一片叶子衔在嘴里,一会,便传来了幽微的呜呜声,竟然是那日我唱的「藤缠树」,不由惊奇起来:「你怎麽会这个?」「那日听你唱的这只小调,倒也有趣,就拿来练练,笛子在帐篷里头,忘了带出来,且拿这个将就了。」他说得云淡风轻,我却吃惊不已——他才只听过一遍啊。
「其实,後面还有一段。」在这辽阔的草原上,有清风鸣虫相应和,我便放声高歌:「山中只见藤缠树,世上哪有树缠藤,青藤若是不缠树,枉过一春又一春。连就连,我俩结交定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当年听这支歌,只觉得土得要命,现在忽然觉得这样质朴的语言中表达的是最炽烈的爱情。
「十三哥,在这儿逍遥呢?」胤祯轻快的声音响起,我赶紧起身行礼。
「行了,别那麽多虚礼了,你们当我是傻子!我可比十三哥还早当阿玛呢!」一边说着,一边一屁股坐在篝火旁,「现下你给我行礼,赶明儿成了我嫂子,我还得给你行礼呢!」被他戳破,我顿时双颊燥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