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后的唐糖躲进旅馆白色的被子里,将内衣一件件往外扔在地毯上。我在旅馆的前台花高价买了一包芙蓉王,这时正坐在一边狠狠地吐着烟雾。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一直就会,不过一直没有必要抽而已。”
“今天就有必要抽么?”唐糖微笑起来。
“今天想抽。”我又点了一根。
“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爱么?”她若有所思地问。
我冷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时候冷笑,事实上我从来不知道我还会“冷笑”这一技能。然后我恶毒地针对她问的问题,反问了一句:“记得我们第一次分手么?”
唐糖拉被子坐了起来,露出了半抹雪白的乳房:“当然记得,那是我们刚恋爱才一周的时候,遇到中秋放假,我就写了封信让你回到家才能看,说我们暂时分手。记得是怎么写的么?”
“‘杨凌,我知道封信会伤害你,但是跟你一起以来,我心里一直很不平静。我们先分手吧,一起努力考上清华北大,三年后再在北京继续我们的爱情。’大体上是这样,对吧?”我忽然没了脾气,努力回忆道。
“从高一到现在快四年了,你还记得呢。后来你为了让我不内疚,就提前来校,写了一封信塞在我抽屉里,日期还署在我写那封信的前一天,说你决定和我分手,因为你要考清华北大,不想因为恋爱影响了学习。说相约三年之后的清华北大。知道吗?杨凌,我就是从那时候起,知道你有多么温柔体贴。”唐糖有点动情地说。
我不冷不热地回道:“温柔体贴吗?谢谢。”
“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爱的事吗?”唐糖再次问道。
“嗯。”
“好痛的呢,知不知道?”
“嗯。”
“第一次你故意拉上小溪去我家,然后夜里住在我房里,我和小溪住在我妈妈房里,半夜里我摸到你床上,我们就试着要做,可是实在太痛了,以失败告终了呢。后来我还被醒睡的小溪笑了好久。”
我把只抽了一半的烟狠狠地弄熄,接着点了一根新的。
“后来,一直没有机会,直到高二的时候,在一个中午,在你的出租屋里,我们终于成功了,我忍着痛,连嘴唇都咬破了,下午赶回去上课的时候,发现下面一直在流血,真是吓得不轻呢。那时我们刚好十八岁。”
“嗯,后来你告诉我了。对不起。”我说道。
“有什么对不起呢,傻的。”
“总之是对不起。”我说。
“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姿势吗?”她回味似的问道,又自己回答了自己:“我最喜欢你从后面进来,那是一种……忍不住但又很想要忍住的感觉。”
“嗯。”我说,心想,这也是唯一能令你呻吟说“好刺激”的姿势。
“今晚,你又从后面Insert我,好不好?”她轻柔地说。我知道,用英文表达插的意思,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她讲过理想是做外交官,所以她不想学会、或确实学不来媚眼如丝那一套,但她的炽烈却会那么毫无保留地表现在我眼前。
我臭着脸不为所动,因为我在等她开口解释和那个娘娘腔之间的事。我不会问,只会等她说。但她东拉西扯,似乎也没有要解析的准备。很多年后我回想,她的不开口可能是因为确实鼓不起勇气,或许还有种越描越黑的担心,或者根本认为没有资格和必要去求我原谅。但是她的行为,给当时的我的结论是:她像一个蛮横的交通肇事者,既然已经撞死了人,那么赔偿或者坐牢就是了,道歉是坚决不能的。
当晚她始终没有说到背叛我的因由,日后断了联系,更加没有可能知道她到底出于什么原因背叛了我。是因为她先比我考上大学的这一年里的感情变化,还是有其它更戏剧性的遭遇?我始终不得而知。后来樊雨问我这种蒙在鼓里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我只能回答说,就像一个活人被蒙在鼓里,在黑漆漆里活着,因为没有到“糊涂见了阎罗”的地步,所以不停地思考蒙住自己的到底是牛皮还是猪皮,非常有意思。
唐糖见我不吭声继续抽烟,竟然轻声抽泣起来。我听见她哭,虽然没抬头,却想象得到她的眼泪是沿着脸部的哪条路线滑下的,心里一阵阵揪痛。但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心软,不要成为一条被主人打瘸了腿又兴冲冲跳过去啃骨头的狗。
我继续抽着烟,听她哭声渐歇,然后悉悉索索下了床,小心翼翼地向我走来。我将脸扭到另一面,她忽然贴紧我的背,手慢慢地从我肩前滑下来,将赤条条的手伸到我前面,一下子握住了那个地方。它一直闷闷不乐,但是我承认,从进房以来,它便一直那么坚决地站着。
我没有挣扎。后来我想,或许是当时心中还有着原谅唐糖的希冀,只要她道歉;又或许是确实抵受不了这种熟悉的诱惑,所以我任由那只温热的小手伸进裤裆去,并开始缓缓套动。两人的呼吸都开始粗重,我的意识也几乎要全部集中到一个地方的时候,却还是能听到她轻轻说了一句话:“过了今天,我们就分了,好吗?”
我霍地站起,狠狠地望着她,她一点也不惊慌,反而微笑仰望着我,眼里流露着迷离又坚决的感情。
我眼睛发痒,泪水一串串滑落。“过了今天,我们就分了”。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甚至可以直白地解构为“今天做过爱,以后就两清”呢。我不曾看过任何类别的言情小说,不知这样的对白算不算常见,但对我一生来说,这绝对是最耐人寻味的一句话。
就那样流泪望着她,她的眼泪也不住地流。过了一会儿,我咬牙点头道:“好!”俯身将她拦腰捞起,粗暴地扔到床上,然后跟谁拼命似的解皮带脱裤子。
我毫不怜惜地蹂躏她,就像她不是一个我那么深爱的女人,而是一个与我有深仇大恨的充气娃娃,而且是他妈的日本制造的。她痛得皱起了眉,瘦削的肩膀汗珠四溢,碗状的乳房上下抖动,却迎来更猛烈的撞击。她死死抓住我的手臂,我却用力地将她翻了个转使她趴在床上,使劲握住她的腰,她高翘的臀部在撞击下发生着激烈的形变。
我说:“今晚总会死一个吧,要么是我,最好是我。”
我说:“不用惭愧,被我干一次欠我的什么感情债都还得清了。”
我说:“那个娘娘腔的技术怎么样?有没有我一半?”
我说:“他妈的我怎么这么贱呢?哈哈哈!”
我说:“要是以后他满足不了你,随时找我不用客气啊!”
我说:“不是不会背叛,只是背叛的长度不够,对不对?那个娘娘腔他妈的是公牛投胎吧!”
……
后来每每回忆起这一幕,我心中总是充满羞愧,并发誓无论如何,这一生都不会再这样粗暴地对待一位女子。这是一次快感与罪恶感并存的报复,却持续了似乎一百年那么长的时间。在唐糖的啜泣声中,麻木的我毫无先兆地泄在了她里面。看见她两颊的泪痕,我立即穿好裤子,怒气冲冲地离开了案发现场。
离开旅馆之后,时间尚早,街上行人还多。我又买了包烟,渐渐才感觉到疲惫,于是在街角的一间大排档坐下来,发疯地喝酒。坐旁边的一个肥头肥耳的中年人买了单之后,好心地说“兄弟,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灌的”,我大声说:“要不要一起喝?喝就坐下,不喝就滚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朝什么地方走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吐了一地,又趴在桌子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掏钱包,却发现口袋早就空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丢的。我哈哈大笑,对等着收钱的老板娘说:“钱包没了,你爱怎么办都行!”老板大步走过来要发火,老板娘连忙拉住,笑着说:“没关系,下次如果记得的话再给好了。”我用一个自认为最醉的眼神瞪了老板一眼,对他老婆说了句谢谢,就一晃一晃地往学校走去。
回到宿舍,发现舍友们早就关门睡觉,我也提不起力气敲门,便乘势躺倒在门前的走廊上,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却已经被搬到自己的床上,起来找水喝,见到我的饭盒上贴了一张纸条:“杨凌,吃饭。”我去淋浴之后出来扒了几口,只觉头痛无比,想想我的大学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就翘课,不禁捂着脑袋笑了起来。
第二日寻时间去大排档清了欠账,又打电话回家让在镇里当干部的舅舅代我补办身份证,然后就开始投入了大学的松散课程中。在我的大学,没到考试前夕,学习气氛是相当不浓的,但校里的社团倒是有各种各样的活动花式。我跟着成哥去报了游泳社,发现女生们的泳装完全不算三点式,顶多算是不同一般质地的连衣裙罢了,而且游泳时戴眼镜不伦不类,不戴的话我却什么都看不清楚,所以去得极少,不像成哥那样不亦乐乎。另外我一时技痒,报了在路边摆局招徕会员的象棋舍,去了几次,说是竞技还不如说是去指导,便也去得少了。
图书馆却是一个好地方,我每周会去借四本书,三本学术性的,一本幽默笑话或者小说集锦。其实未必每本都会看完,只不过很享受在整齐的书架上随意浏览的过程。
我的翘课的恶劣习性也渐渐培养了出来,原因是《微积分》、《西方经济学》、《统计学》、《概率学》、《会计概论》等数理科目太过枯燥,教师们照本宣科的也不在少数,令我生不起去听课的兴趣。不过为了考试过关,而且要赏脸给说过“偶尔翘翘无所谓,不能成为习惯嘛”的辅导员朱玉婷小姐,是以也没有太过分就是了。
再者,因为我“烂醉睡在走廊”的事迹传播了开来,同学们又将我归入“甚能喝”之列,每一次聚会皆邀我到场,久而久之,酒量倒是增进了不少。每次喝到晕眩的时候,总会记起唐糖,为了彻底将她忘记,唯有再多喝几瓶,我总认为,酒精充满大脑的时候便会将她从脑海里轰出去。
这种日子过了将近半年,我希望就这样忘记了唐糖,那个最喜欢听我叫“糖儿”的女人。但是我知道我忘不了,至少目前忘不了。她在我脑海里所挖下的那个与她等长等宽等深的人形凹陷,不由她来填满的话,便会被风、雨、季节、孤独……等一切来填满,例如是风填满了,那我脑海里便有一个风做的唐糖罢了。而且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感到,脑海里能挖坑的面积就那么几平方,在时间将它腐蚀到平整之前,要另起一个纯粹的新坑简直是天方夜谭。
这半年里,樊雨一直与我保持电话联络。我没告诉她那晚在旅馆所发生的事,但没隐瞒“连莫须有的罪名都没给”就被甩掉的事实。樊雨一直没再问我心态如何,只是常常谈她在她学校的文学院如何如何,发现了哪个地方适合看书哪个地方适合吃冰淇淋,或者诉苦说月经期间吃了辛辣的东西如何不舒服,有的时候也会说她去看高中时和她恋爱过半年的“米九”心里竟然还有点痛之类的闲话。她的话题总是新的,完全没有说得完的迹象,而且描述起来经常使用文学手法,能从纵向横向主观客观等多个角度去证明任何一个无关重要的论点。我试过将她的话筒放在一边然后溜去打升级,十多分钟后忽然记起她,赶紧拿话筒,发现她还说得不亦乐乎。我倒是没有太多事情可以说的,例如非要找出跟她的“月经”话题相对应的话题的话,看来唯有“自慰”一项了,不过这个却是不便奉告。往往便是在长久的沉默之后,她问“怎么不吭声”,我便答“沉默也是打电话的一项重要内容”。或者反复问她“你和米九恋爱那半年里真的接过吻吗?你那么娇小,他一米九多,就算你踮起脚来,他弯下腰,怕也很难办到吧?”
她会答“当然是可以的!你找一个比你矮四十厘米的小妹妹来试试看嘛!”
和樊雨的相识,其实非常偶然,尽管是在高四的同一个班。那时班里有个白白瘦瘦的女生和我关系比较铁,虽然不涉及感情,却也经常相约去吃些小食或者踢毽子,自习的时候就不免传传小纸条,而且一传就是好几个来回。樊雨正是我们的小纸条航线上的一个必经的站点。一来二去,站点们都有点郁闷。有一次传着传着,我打开一张纸条,里面写着“你们到底烦不烦!”调查之下,作者正是个头不高、额头略窄、唇色有点暗沉的樊雨。于是我写纸条回去,引经据典,欲与她争辩三百回合,非要证明“我们不烦”的论点。樊雨不由光火,乃起立大叫“杨凌你出来!”将我请到教室外面教训了一顿,算是不打不相识。后来发现此人为人豪迈而感性,对文学极度热衷,又对本人所写的作文甚为景仰,我心想粉丝总是从一个收起的,以后收满几百万个便有了圣雄甘地的风光了。过从乃多。
这一天樊雨唠叨了半小时之后,忽然冒出来一句:“杨凌,我来广州玩,顺便看看你吧。”
人家既然说是顺便看看我,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好哦了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