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魔鬼的女兒 — 3

大斜坡上弥漫的尘雾,在整排的路灯下浓缩成了一团一团的黄色光晕。扶疏的枝桠衬在淡蓝色的天幕上,成群鸽子蹲坐满屋顶的脊梁。

美仑山的高级住宅区里,通常住着教授级的教职人员或者有钱商人。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很别致的庭院,金铜雕花的大门深深锁起来,整齐的铅蓝色尖屋顶会藏着一个小阁楼,从那里可以看见整个港口,每天都有轮船出出入入。

从萧家一路往下,十分钟内就可以到达学校。迟夏的早晨开始有了寒意,汽船呜呜作响的鸣笛声穿透冷蓝的薄暮,马路上逐渐出现行人和川流不息的车潮。

「湘湘,把牛奶带上。」

刚拉开纱门,母亲就穿着毛绒绒的室内拖鞋追了上来,粉红色的保温瓶发着烫,沾着母亲手上湿湿的水气。

「女孩子家,这麽大了还老是忘东忘西。只吃便当怎麽够呢?女孩子就是要多保养,尤其是你们青春期的女生,正是体质转变的关键时期,这时候不好好存好骨本,就等着将来骨质疏松唷……」

说着一边把保温瓶塞进手提袋,一边捏捏林湘的手臂,「哎唷,一大早骑脚踏车上学就穿两件吗?里面还是短袖,学校怎麽到现在还没换季呢!外套这麽薄,风都透进来了,会感冒啦,去加件衣服。」

林湘无奈,回房间多拎了一件毛背心。母亲看到又忍不住碎碎念,「背心怎麽够啦!你们高中女生喔,就是爱美不怕流鼻水啦……」

「好啦好啦,」林湘低声应了一句,「学校不准穿便服外套啊!」

然後一把拉开门,浓重的雾气随风往屋里涌,扬起女生往右梳齐的长长浏海,「妈,我上课要迟到了,先走了喔!」

母亲嘴里嘀咕着,「甚麽学校,哪里有不准穿外套的规定,小孩子感冒了是要怎麽办?」看见林湘闪身走出庭院大门,连忙大喊,「放学後早点……」

金铜色的铁门重重关上,把话尾硬生生地截了一半去,何咏絮半张的口无声地动了几下,张望着女儿的身影透过雕花门面跨上脚踏车,慢慢地溜下斜坡然後转弯,消失在自己的视线内,才叹了口气,颓然放下手里刚从柜子里翻出的外衣。

壁上的挂钟滴滴答答地走针,母亲往沙发上一坐,同时因为腰的酸疼而皱了皱眉头。她将洗碗弄湿了的手在裤子上擦乾,解下围裙随便搁在摆着电话的茶几上,把女儿的外套折好,就这麽坐着发了一会呆。

她的视线停留在米白墙壁上夫妻的沙龙照,妻子上着浓妆的笑容很娇美,五官活脱脱就是十年後的林湘。

何咏絮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是幸福的。林潇刚从讲师升为客座教授,年轻力壮又顾家,女儿林湘刚升高中,性格温婉柔顺,从来不曾有什麽叛逆期,成绩即使在资优班里也能名列前茅。

她认份尽心地当起家庭主妇,重心全部放在丈夫和女儿身上。家里光亮的铺木地板纤尘不染,高级音响里放的只能是古典音乐,衣柜里每件衣服都烫得整整齐齐。她每天五点半起床,盥洗完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衣服分类好丢进洗衣机,然後弯腰把平底锅从柜子里拿出来,冲洗好放上瓦斯炉,扭开了火让水滴在锅子里哔哔剥剥地跳动。她一秒钟也不会浪费,动作麻利地洗米放进电锅,等平底锅里的水分蒸发得差不多,打开冰箱拿出蛋、牛奶、奶油和吐司,单手敲破蛋壳把蛋汁送入平底锅,倒了两个马克杯的牛奶放进微波炉,顺手按下烤吐司机,仰头打开瓦斯炉左上方的碗橱,不到几分钟的时间,餐桌上就摆满了香气四溢的早餐。

六点半,两扇门同时打开,林潇已在房内浴室刮好胡子,西装笔挺,经过妻子身旁时握握她的手,相视一笑,接着为她拉开椅子,自己随後入座。

当父母吃到一半的时候在外面浴室盥洗的林湘会穿越他们背後,走回房间换上制服,等她穿戴完毕拿着书包走出房门,林潇已经吃完早餐,拿着钥匙串站在门口让何咏絮帮他系好领带。

林湘等母亲送父亲到车库,说了再见,才入座吃早饭。这时母亲回到厨房,又开始忙碌起来,她从碗橱里拿出一个红色的餐盒,打开电锅把热腾腾的白饭盛进去,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盘昨晚就准备好的菜,微波好仔仔细细地放入便当盒。

「我吃饱了。」

说着林湘站起来,把碗筷拿到水槽边,才打开水龙头,何咏絮就站到身边。

「不必了不必了,你赶快去把便当收好准备上学,这些让我来。」

林湘的手停顿了一下,听话地转身去拿书包。

何咏絮不懂为什麽她永远都会忘了带牛奶,小时候明明很喜欢喝的。

送走了女儿,她很快地收拾过碗盘,把衣服晾好,准时在七点半出门买菜。那时候菜市场刚进货,什麽都是最新鲜的,数量又多又便宜。何咏絮不太喜欢上超市买东西,但酱料用完的时候,她还是会在上完菜市场後到农会逛逛。之後,老旧的绿牌机车载着大包小包的菜,小心翼翼地骑上斜坡,她总会挣扎着把所有东西一口气提进厨房,并在九点以前把所有物品归位的归位,上架的上架。

九点整,何咏絮坐到电视前,把租来的DVD放进光碟槽里,液晶萤幕的白光映到她脸上,涌动着奔腾的色彩与变幻的光。

她其实从很喜欢看电影,但是林潇和林湘都不知道,因为她总是在早上十一点以前把昨天租来的片子看完,然後骑着机车在十五分钟内带着新片回到客厅,把它摆进电视旁的透明橱柜里。

林潇和林湘很少用到电视。林潇常待在二楼的书房,埋没在书堆里作研究,林湘则在二楼的另一个房间,弹钢琴或者用电脑,更多的时候是锁在卧室里念书。

何咏絮把影片放在玻璃橱柜里,也许是下意识地想让丈夫或女儿发现,然後开口要求一起看个电影。但是她所爱的两个人总是很忙,忙得从来都没有发现柜子里的影片每天都不一样。久了何咏絮也忘记其实她可以是那个要求一起看电影的人,她不喜欢打扰别人,於是影片放在那个柜子里成了一个习惯,一个人在家务事中忙里偷闲地看电影,也成了习惯。

看完电影,何咏絮围上围裙又站到流理台前,俐落地洗菜切菜起来。各样烹调器具发出嗡嗡的运作声,卖力运作。那件围裙是结婚十周年林潇陪她一起逛大卖场时买的,六七年穿下来已经很旧了,蓝色的碎花歪歪扭扭地沾在泛黄的白底上,系在背後的带子乾瘪得像晒乾的昆布,即使打成蝴蝶结也垂头丧气的。

十二点半左右林潇会把车子规规矩矩地倒回车库,在此之前她还有一点时间把车库地板清扫一遍。夫妻俩用完中餐,林潇回到学校上课,何咏絮的工作也继续进行。洗碗、拖地、浇花、倒垃圾,忙完差不多又该开始做晚饭了。林潇和林湘会在六点以前回到家里,一家人吃完饭,父女有默契地走上二楼,何咏絮抬头看了看时间,七点钟,整理完厨房大概八点。在这之後,才是属於她自己的时间。

十六年来同样的生活模式日复一日。

好像没有不好。能够把日子过得这麽有品质、有纪律的人真的不多。

何咏絮并没有因为这些琐事而失去自我。她依然保有自己的空间和时间,作自己喜欢的事。

她有个出色的丈夫和同样出色的女儿。要什麽从来不缺。每天能把该做的事稳稳当当地做完,她觉得心里很踏实,也不排斥一辈子就这麽过下去。

但是,好像还是缺乏了什麽。

叮……叮……

挂钟发出了整点的铃声,现在已经七点整了。

林湘的外套还叠在自己腿上,何咏絮把视线从两人的结婚沙龙照收回来,轻轻叹了一口气,站起来把衣服收进柜子里。

就在这时,林湘的房间也传来时钟整点的音乐声,她回头一望,女儿的房门半掩着,从门缝透进一丝丝的光,流泄而入的风轻柔地扬起门帘,穿梭着如歌般海洋的气息。

何咏絮走上前,本来想把门关好的手,却在心念电转间往里一推。

透亮的日光肆无忌惮地洒进房间,母亲走到书桌前,木头书架上整整齐齐排满了参考书,擦子屑被清理得很乾净,但阴影处还是残留了不少用功过後的痕迹。

她拿起桌上的相框,里面框着两个笑得很开朗的女生。左边一个脸庞圆润、稚气未脱,但是五官很端正,浓密的眉毛下面是深深的眼窝,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好像会放电一样神采飞扬。右边则是林湘,与前者相较之下显得比较成熟,长长的鹅蛋脸彷佛从雷诺瓦画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放下相片,母亲没有多想什麽。

她不是想监视女儿的私人领域,只是想知道那抹凝结在眉间的淡淡忧郁从何而来。林湘是一个太听话的孩子,从来不动怒,总是温温笑着,一举一动都斯文到了极致,礼貌到了极致,连对家人都客气得宛如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林潇夫妇总是说,湘湘最不需要人担心。

但是太完美的孩子,总有一种难以察觉的冷漠与疏离。

彷佛癌细胞一样,等到哪天惊觉问题的存在,情况已经扩散、侵蚀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无法挽救。

接下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缓缓地腐烂掉。

走出门的林湘没有察觉母亲从窗口目送的落寞眼光。她理了理书包背带,跨上脚踏车,踩了两圈便顺坡直溜而下,往左一弯,就溜出了何咏絮的视线。

到了下一条巷子,少女在某一户人家门前停了下来,脚刚碰到地面,金铜色的雕花门面就被猛地拉开,一个颀俊的身影冲了出来,险些与林湘撞个满怀。

那人抬起头,刚好对上林湘的眼睛,阳光亮晃晃地洒在她脸上。

「萧星,走路要看路呀。」

林湘下了车,把龙头交到对方手上。

打扮得和少年没什麽两样的女孩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不露痕迹地隐去尴尬之色,笑容和天边的朝阳一样明朗,「早安,美女。这麽早就来接我啦!」

朝气蓬勃的嗓音,洁白整齐的牙齿,光线把从屋里带出来的阴影照得无所遁形,俐落的短发没有抹上发胶也没有染色,像野生的草丛似地在风中摆荡,半卷的袖子露出小鹿般细瘦而结实的小臂,白色的制服没有烫得很平整,松垮垮地吊着绑得很差劲的黑色领带。

林湘露出受不了的表情,正要开口,就听见屋里传来低沉浑厚的男人斥喝,「你别以为穿得像个男人就能像你哥哥一样!做人要脚踏实地,成天在那里敲敲打打,书都不碰一下,能成什麽气候?我还能指望老的时後靠你照顾吗?」

萧星看了林湘一眼,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别理我爸,他今天心情不好。」

林湘站开一步让萧星牵过车去,反身跨上脚踏车後座,「你们又吵架啦?」

短发少女头也不回,用力地踩着踏板,「嗯,已经没事了。」

「……嗯。」

暮夏的早晨,天空清朗无云,风终於有了些凉意,空气中却还带着暖暖的湿气。骑往学校的路上可以一览无遗地看见码头,马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扬起半公尺高的尘埃,整片灰蓝蓝的海港像是浸泡在水彩溶液里一样,不断往四周晕开。

林湘把头靠在萧星背上,发丝盘绕在肩膀上,她闭上眼睛,一路上不说一句话。等到看见校园外灰白的游泳池围墙,萧星在路旁的树荫下停了车,林湘从後座跳下,与她并肩而行。

刚走两步,林湘突然想起了什麽,她提起袋子探手进去摸索了一下,拿出一个粉红色的保温瓶,塞进萧星挂在身上乾扁扁的书包里。

萧星吸了吸鼻子,把手塞进口袋,继续往前走,什麽也没说。

两个人在下一个路口左转,再走二十公尺,就是白色的校门口。蓝色制服的教官站在那里,逆光的剪影很刺眼。

微风灌入白色制服,肩线还有崭新的摺痕,她们相视一笑,爬上斜坡,经过教官,绕过睁大眼睛的纠察队和她们身後修剪得宛如一朵可笑蘑菇的大榕树,慢慢走向光芒翻涌的走廊尽头,最後消失在一整片白花花的浓雾里面。

该怎麽去形容这样一个世界呢。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

美仑的高级住宅区。白壁蓝顶的四楼洋房整齐划一地一路排列过去,屋顶上蹲着成排的鸽子,成群飞起时扑扑拍动翅膀的声音和满天飞扬的羽毛。

铅灰色的断云压得很低,翻滚着,好像随时都可以来阵雷雨。明明暗暗的光线在地面投下深浅交替的阴影,宽大的街道,浓绿的行道树,完美得仿若小孩子扮家家酒里精致的玩具社区。精致,可是没有一丝人的气息。

大斜坡很少车子往来,平常也几乎看不到行人,除了躺在路边悠闲晒太阳的家狗或野狗,就是家家户户摆在门口的盆栽。雪白的塑料花盆,绿得像假的一样的名贵植物。

社区下方的干线传来川流不息的车声,还有整点及十分一响的上下课钟声。顺着大斜坡往左拐,一路向下,就是此地唯一的男子高校。深蓝色的裤子,浅蓝色的制服,来来往往的高中男生彷佛把大海和天空穿在身上一样。古老的校园,成排低矮的教室墙壁已经微微发黄,宛如褪色的陈年照片。

再继续往下骑约五分钟,经过被灰尘染得朦胧一片的马路桥,底下乾枯的溪岸长满灰黄灰黄的芒草,在红绿灯处右转,就会看见女子高校灰砖色高耸的游泳池围墙。走到底的丁字路口,右边是绮谭盛传的红桥,左边是斜坡,往上就可以看到校门口的白石校碑。

每一个上学的日子,萧星都要载着林湘骑过这段路。砂石车轰隆隆地开过她们身边,纷纷扬扬的沙子总是会飞到眼睛里面,哭也哭不出来。

这样一个既明亮又阴暗的世界,无数个忧郁中产生淡淡幸福的日子。海洋的味道很少飘到这麽远的地方来,但是穿越树木丛生的海滨公园,还是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大海,巨大的黑色油轮慢慢地驶近港口,再缓缓地鸣笛离开。晚上马路旁燃起整排绚烂的路灯,远方漆黑一片,潮水的声音清晰地拍打到耳畔,零星的渔火在海水尽头闪烁,那是无限温暖的颜色,不是教室里发绿的日光灯,也不是家里惨白的水晶灯泡。

林湘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了十六年,没有什麽不好,就像柜子里的旧衣服一样,虽然赶不上流行,却很舒适合身。她也常听萧星说起大城市里的种种,四通八达的交通线,繁华的商圈,仰得脖子发酸还看不见顶端的各类大楼,整条街塞满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家,以及精雕细琢的时尚男女。夜幕低垂後如果从高处俯瞰,整个城市就会像普罗米修斯偷燃的火种,璀璨而辉煌。

啊啊……

那是个多麽遥远又近在咫尺的地方。

困在这座小城里的年轻人无不梦想有朝一日能够离开。

但是,离开了又能过得比较好吗?

莲花瞬息绽歛的声音,海潮起落平静的旅程。

这是一片黏人的土地,把所有外来的灵魂羁留在一起。萧星的父亲萧景祥早年在香港经商,结识当地企业第二代的千金小姐颜桦晶,两人携手在业界闯出一片天地,婚後有了一个人人称羡的儿子,萧风。

聪明英俊的萧风,文武双全的萧风,十八岁那年赴美深造,念的是天才与豪门子弟汇聚的哈佛商学院。他离家的那一年萧星九岁,机场的风很大,眼睛酸得泛泪,母亲鼻子红红的,牵着女儿的手握得死紧发疼;父亲微张着口目送飞机起飞。淡灰色的云很快地流过去,像被风撕扯了一角的棉絮。他们都没有哭。

萧风死的那年才二十二岁。

他应朋友之邀到大连玩赛车,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二十二岁,哈佛全额奖学金毕业,早在大三就与波士顿顾问集团正式签约。光芒万丈的萧风,前程似锦的萧风,却还来不及展开他美好的人生蓝图,就与这个宠爱他羡慕他追随他的世界告别了。

而他的死对整个萧家而言,不啻是灾难的开始。

萧星还记得毕业典礼那天全家特地飞到美国,学校规划了整整七天的狂欢派对,飞扬的学士帽,布满空中的各色彩带,尖叫、笑语、拥抱、喷得到处都是的香槟和汽水。

她在人潮汹涌中与家人走散,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被挤到人群边缘。她用力拨开满头的拉炮彩带,衣服是东一块西一块酒精濡湿的痕迹,低头一看,灰白色的砖石地面被各种饮料混着鞋底的尘土踏得肮脏一片,满地都是踩得烂兮兮的纸张、缎带和包装纸。

十三岁的萧星绑着公主头,穿着昂贵的小礼服,脚上的Geox娃娃鞋妥贴地包覆着白色丝袜。她站得远远地凝视着疯狂推挤的人群,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走错了空间,与世界格格不入的违和感笼罩上来,一种诡异的疏离。

『Hey,girl.』

低而不沉的嗓音穿透人群,清晰地传入她耳里。

萧星转过头,花圃边的阶梯上坐着一个人,烟雾从指尖及黑色的浏海下飘散而出。

『HaveyoueverreadDazaiOsamu?』

萧星没有说话。她不是不懂英语,而是这个人的长相实在太引人注目。

优雅的身型,标准的男装,潇洒俐落的姿态,下巴的线条很漂亮,可是那张带有几分西方血统的脸孔,怎麽看都只有女人才配拥有。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从来不知道原来没有抓腰身的衬衫也能被穿得这麽好看,这个装扮和声音一般雌雄莫辨的人,连抽菸的方式都像一尊活生生的艺术品。

见萧星不答,那个人捻熄了菸站起来,弯下腰,附在她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

『Wearethesame.』

『Andremember……』长长的黑浏海下覆盖着一双异色的瞳仁,一只蓝色一只黑色,它们逼近她、望穿她、撕碎她的抵抗和伪装,美得惊心动魄。

『Deathisthemostbeautifulart.』

做为最亲密的朋友,林湘基本上不了解萧星。她出现得太晚。在萧星到目前为止十五年又十一个月的生命中,她只占了不到2%。但是她也知道这麽一个人,曾经在萧星最旁徨的十字路口前一闪而逝。她们对这个人一无所知,却都明白在某种意义上,自己的命运已经被引领向一条更贴近生存本质的道路。

「我称呼她为『遇见』。」

少女的手掌对着太阳张开,五指的阴影投映在她脸上。「我忘不了她转身离去的背影。那是我见过最帅的人。」

林湘侧过头,双手在腹部交叠,白色的长裙像浪花一样在屋瓦上铺散开来。

「不要帮别人乱取名字。」

女生小麦色的半边脸蛋勾起了一个微笑,把双手垫在头下,细长的腿在宽松的五分裤里晃来晃去。「如果她是我哥就好了。」

浮云如滑过水面的小舟一般流过她们年轻的面容,阳光暴烈地晒下来,林湘用双手盖住眼睛,两旁的榄仁树上蝉鸣震耳欲聋。

「哥,如果你没有死就好了。」

两年前萧景祥生意失败,当时在海边买来度假的房子变成萧家仅剩的资产,他带着颜桦晶和萧星在小城住下,靠着妻子娘家的资助度日,落落寡欢。

萧星上了国中,过短的头发及永远紮不进裤子的衬衫衣摆让她成了训导处的常客,男孩子模仿她奇异的口音和取笑她外八的走路姿势,女孩子交头接耳之际纷纷敬而远之。

师长们觉得她是可造之材,总是苦口婆心地劝她改邪归正。萧星既不顶嘴也不说话,只是低着头,听完谆谆教诲或者做完处罚的内容,走出办公室依然把制服拉出来,抄起涂写着满满立可白的书包,然後骑脚踏车回家。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她吊车尾上了县内第一女子高中後,在102教室门口遇见林湘为止。

当时林湘拿着一叠纸,准备要去申请放弃就读语文资优班。她们在狭小的门口正面对上,林湘要出来,与背着书包穿着便服,手里胡乱抓着一张入学证明的萧星险些撞个满怀。她们都很敏捷地在真正撞到对方之前停住,林湘的发稍轻轻扫到高她半个头的萧星手臂上,透窗而入的光毫不吝惜地洒满整座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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