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銀之戀 — 第3章 午後晴空

第三章午後晴空

「服务生!我要点菜!」

「好。」

「两份迷迭牛小排!」

「在做了!」

「服务生!服务生!」

「三瓶红酒!」

金华酒店在晚餐巅峰时刻忙得不可开交,每个人都忙进忙出。只有两个人悠哉地坐在柜台。

「凌~我为什麽不能去帮忙?」孟庭语坐在椅子上无奈地问。

「我没有不让你帮啊。」

「我要结帐。」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拿着结帐单到柜台。

「我来------」孟庭语正要起身,不料又被抢先......

「总共是1380元」东方凌摆出招牌笑容,亲切的说。

「喔,不用找了。」那女人从包包里掏出2000元大钞,接着便离开了。

「还说没有。」孟庭语瘪瘪嘴。

「我又不会扣你工钱。」东方凌笑咪咪地把钱放进收银机。

「可是好无聊~」

「无聊吗?那就去那边拿一杯冰淇淋吃。」东方凌摆了摆手,有一点赶小孩的意味。

「你想养肥我吗?」虽然嘴上这麽说,但孟庭语还是乖乖的去拿了一杯薄荷冰淇淋,这里的冰淇淋很好吃啊。

东方凌则暗中打着算盘,三千万他已经收到了,风图集团应该很快就会派人来把这个千金小姐带回去了。

所以他当然不敢怠慢她罗~她可是她的招财猫啊~

不过.......已经两个礼拜了,风图的人怎麽还不来?

「你很无聊是吧,那就帮我拿这封信给薛总。」

「去找薛叔叔啊,好啊!」薛叔叔每次都会送很多好东西给她。

孟庭语高兴地接过了信走出了店外。

夜晚的蔷薇市是个不夜城,金华酒店位於蔷薇市最繁华的黄金地带。霓虹灯闪烁不已,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

孟庭语独自走着,避开人群走进了小巷。巷道内十分阴暗,随着吵杂的声音逐渐消逝,庭语走到了巷道的深处。

突然在转角处,听见了一些奇怪的声音,庭语忙停下脚步躲在墙後。

「请你不要杀我,求求你。」一个男子的声音哀号着。

「哼,你杀了我的同伴,就应该要有觉悟了。」另一个清冷的声音说着。

难不成是帮派斗殴寻仇!?

孟庭语躲在墙後紧张的看着,他看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已经头破血流,十分凄惨的抓着另一个人的脚苦苦求饶。

另一个男子站在黑夜中,样子看不真切。

孟庭语正准备拿起手机报警,突然一只冷冰冰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孟庭语惊讶的看向身後,身後站着的男子有着精致深邃的五官,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他有着一双摄人的双眼,他的眼睛很美,有如午後晴空般的蓝。那男子稍稍一用力,孟庭语的手机便掉到了地上,男子脚一踏,名贵的手机立刻粉身碎骨。

孟庭语看向刚刚那求饶男子倒卧的地方,那里已经没有人只留下一摊血。她回头对上那男子的冷峻眼神,那男子打量着她,彷佛是盯着一只可口的猎物。

「我..........我甚麽都......没看到.......哈哈.......」孟庭语作天真无辜状。

那男子几不可见的挑了挑眉。

「真的啦!我都了解,你们只是在.......聊聊.........哈啊哈哈哈啊哈.........」孟庭语继续装傻还乾笑了几声。

「装傻,也改变不了你将会死的事实。」那男子开了口,接着他露出尖牙微笑道:「因为你将成为我今天的晚餐。」

「你是.......吸血鬼.....!?」孟庭语睁大眼睛看着他。

孟庭语犹豫了一会儿,眼眶便开始泛泪,可怜兮兮地望向他。

「.........求求你别杀我.........我才刚刚体认到生命的美好,我还不想死........虽然说红颜薄命........可我不想薄命到这种程度..........老天.......为何要这麽对善良的我............难道美丽是种错误,可爱也是种罪过吗?呜呜.......」孟庭语甩开那男子的手,双手掩面哭了起来。

「...........」那男子看到她那悲痛欲绝的『好演技』一头黑线。

突然听到了脚步声,孟庭语喜出望外正想求救,在看到走来的两人的脸时,刹时惊恐万分,她忙擦乾眼泪,哀求道:「拜托你杀了我!!!」

男子错愕。什麽?刚刚还在求饶下一秒就决定不活了?

那两个人类是有比他这个血族执行官恐怖吗?

「求求你,快啊!快杀了我!!!」孟庭语眼看那两人的脚步声逐渐清晰越来越着急。

男子仅仅犹豫了一会儿,接着便将利牙对准她的颈部。

孟庭语闭上了双眼,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突然唇上一软,庭语看到的是那男子放大的脸。

「大小姐是在蔷薇市没错,我很确定。」蓝执事肯定的说。

「庭语也真是的怎麽就是长不大。」孟庭辉回道。

「少爷下次还是走大街的好,免得打扰到人家。」蓝执事睨了一眼在墙边热情拥吻的男女。

「现在的青少年可真不检点,我那天真的妹妹万一被人拐跑该如何是好.....唉......」孟庭辉无奈地摇摇头。

待孟庭挥和蓝执事走远,那个男子才松开她。

孟庭语马上大口的喘气,接吻接太久了,还以为要窒息了。

「你是他们口中的孟庭语对吧?」男子问道。

「嗯,对。」孟庭语疑惑的问:「你为甚麽不杀我?」

「我突然改变主意了。」男子不在乎的说。

「你叫甚麽名子啊?我的救命恩人。」孟庭语问。

「我叫飒夜,还有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

「你救我逃离风图的魔掌,当然是救命恩人罗。」孟庭语笑咪咪的说道。

「哼。」飒夜别过头,突然面色一肃。

「孟庭语。」

「咦?尹琉枫?」孟庭语看向巷子外正走来的人。

「你在这里干麻?晚上一个女孩子别走巷子。」

「我..........他人呢?不见了?」身後一个人也没有,孟庭语疑惑地四处张看。

「什麽不见了?」尹琉枫问。

「喔......没甚麽。」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看到他吧.......

「那回家吧。」

「好。」孟庭语疑惑地回头,然後便随着尹琉枫离开了。

飒夜缓缓从墙後走出,目光紧盯着尹琉枫,那冷峻的目光令人不寒而栗。

飒夜的脑中浮现一个少女,一个笑的天真无邪的少女,那个有着最纯洁灵魂的血族。

「尹琉枫,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尝尝失去重要的东西是甚麽滋味。」飒夜说完便转身离去。

午後晴空的蓝染上仇恨的血红杀机。

***

孟庭语回到家便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

「哥哥是怎麽找来的啊..........」孟庭语揉揉脑袋,世界那麽大,他怎麽就知道我是在这个国家呢?地方那麽大他怎麽就知道我会出现在蔷薇市?

如果被找到,到时应该不是乖乖回家撒个娇就能解决的..........这次是逃婚耶........在那麽盛大的酒会上拂了老爸的面子,要知道我们那位孟仁和会长最爱面子了,这次老爸一定不会轻易原谅我...........

但是爸爸和哥哥都很疼我..........应该不会怎样才对.........况且如果我小心一点应该不容易找到我才对....................................

「不用担心啦~」孟庭语乾笑两声。

接着孟庭语便关了灯,睡觉去。

结果她整个晚上都睡不着,嗯,她果然没在担心。

隔日,金华酒店依旧客源满满,座无虚席。孟庭语想帮忙但又被东方凌打发去送东西到客房。孟庭语从电梯走出来,要回到柜台时,看到门外走来两个害她失眠的熟悉身影。

哥哥!

孟庭语下意识拔腿就跑,不料撞上後面送菜的阿信。盘子掉了一地,孟庭语和阿信跌坐在地上。这边的骚动引来众人的视线,包括孟庭辉和蓝若池。

孟庭语赶紧连滚带爬的马上跑向反方向的後门。

「庭语!」孟庭辉和蓝若池赶紧追上前。

「大小姐!别跑啊!」蓝若池执事在後面喊着。

「我不是孟庭语!别追我!!」孟庭语边跑边喊。

「你不是孟庭语干麻跑!现在给我站住!」

「我又不是白痴!」

孟庭语跑得气喘吁吁,眼看就要被後方的人追上了,突然她看到了救星。

「恩人!救救我!」孟庭语看到一位警察正开着巡逻车过来,他一眼就看中坐在里面的警察便是上次帮她抓小偷的帅气青年。

「怎麽了?」那位恩人当然记得她,看到她那麽紧张的样子摇下车窗马上问。

「让我搭个便车,谢谢你。」孟庭语赶紧打开车门坐上去。

「怎麽了?」那位警察并未发动,疑惑的问。

「你给我站住!」孟庭辉和蓝若池在後面喊着。

「先别管!开车就对了!快!」

他并未多问,马上发动了引擎,奔驰而去。

「孟庭语!!」孟庭辉气急败坏地喊着。

孟庭辉闭了闭双眼,压下中的怒火。至少确定了庭语的确在这里...........

「刚刚追你的是谁?」

「呃...........我不知道。」孟庭语想了想决定装傻。

「不认识吗?不认识的人干嘛追你?」

「我不知道........」

「嗯?你是这样对待你的恩人的吗?我好歹也要知道原因吧?」

「...........好啦!他是我的哥哥。」孟庭语投降了。

「为甚麽要逃跑?」他继续问。

「警察先生我不是你的犯人。」

「我才二十六岁,所以叫警察哥哥。」

「哇!原来恩人你这麽年轻啊!」

「我的名子是余洛阳,拜托你别再恩人恩人的一直叫了。」余洛阳无奈地摇了摇头。

「余洛阳.........洛阳哥哥啊!」孟庭语笑的阳光灿烂。

「嗯,好多了。」余洛阳满意的点了点头。还挺顺耳的。

「洛阳哥哥那你要记住唷!我的名子是孟庭语。」

「庭语........我会记住的。」余洛阳转了个弯,又问:「等一下有空吗?」

「有啊..........................我想金华酒店我是不能再做下去了........」

「这样啊,那等一会儿,就陪我去喝杯咖啡吧,那里的甜点可是蔷薇市第一呢!」

「甜点第一的咖啡厅?该不会是C-Wind吧?!我早就想去了。」

「嗯,对。就是那间没错。」余洛阳笑道。

接着,余洛阳停下车。映入眼帘的一间美丽的洛可可风建筑,外面的庭园种满了芬芳的蔷薇。大片的落地窗擦的一尘不染宛如水晶般清澈,店内不时传来悠扬的钢琴声,让人的心情都放松了起来。

孟庭语随着余洛阳走进店内,浓醇的咖啡香扑鼻而来,伴随的蛋糕甜甜的香味。

「喂!我来啦!」余洛阳向一个正在柜台煮咖啡的青年招手。

当那个青年转过头来时,孟庭语惊讶万分。

他怎麽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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