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角落09
09
从照相馆出来,将照片收在皮夹里。桃红色的长夹,里面有好几层,我放了几张证件,也放了一堆卡片,有超市的会员卡、书店的折扣卡,有美容护肤店的集点卡、饰品店的累计卡,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诸如发票、纸条或什麽单据之类的,然後是一个有拉链的夹层,专门收纳零钱,除此之外,居然半张照片也没有。所以我特地挑了又挑,最後终於选了一张。
照片里的我还很年轻,脸上除了睫毛膏,几乎是不施脂粉,只有一束简单的马尾,连身上穿的都是很休闲的浅蓝色上衣。可惜照片只有半身,不然我还挺好奇,到底以前自己穿的是怎样的裤子或裙子、搭配什麽样的鞋子?这种标准的、健康的女大学生的模样,距离现在的我,简直就像火星跟地球哪。
不过照片的另一边,这家伙倒是没什麽变化嘛!我忍不住打开皮夹又看了看,于旭文头发剪得很短,额头挺亮的,单眼皮老像没睡饱一样,正和我一起,不知道为什麽而开怀大笑,他眼睛都快眯起来了。这好像是大三那一年的合照吧?相机是他拿的,那年他买了一台数位相机,整天拍来拍去,我们一起翘课到「微光角落」去,他拿出心爱的宝贝,按下快门。
前几天的同学会上,我也带了相机,原本是不打算拿出来用的,但在聚会结束前,忍不住还是跟阿娟、小梦她们都拍了好几张照片,大家还挺像当年的样子,嘻嘻哈哈地非常开心,但我最想要的一张合照,却从头到尾都没能拍到。自嘲於自己的懦弱,怎麽我连跟于旭文开口要一起合照的勇气都没有了?如果那天有拍到,现在我也不用冲洗这张旧照片了呀。
接连几天都很忙,最近黄历上有不少适合结婚嫁娶的好日子,店里的工作人员简直人仰马翻,周末假日是婚礼举行的好时机,新秘人员当然一整组一整组地外派出去,连我们门市也得前往支援,而平常时候虽然没有这种大型活动,但也有不少来看婚纱、试婚纱的客人。
小梦的人面很广,认识的朋友满天下,一旦到了要结婚的时候,彷佛全世界的人全都自告奋勇想帮忙似地,所以好大的阵仗,七八个人一起来到店里,大家议论纷纷,想要各出见解,结果最後不但没有决定出什麽,反而把一场婚礼的筹备工作搞得四分五裂,她不采用结婚包套的方式,甚至连婚纱照也没让我们去拍,而且婚纱都不是用租的,她挺阔气地全都直接买下,最後我们这边负责的,只是修改礼服的简单任务而已。
挑了两套婚纱,三件礼服,全都按照她的尺寸做细部修改,财大气粗的她说这有什麽好租的,既然是自己婚礼要穿戴的东西,当然应该在婚礼结束後,自己收藏下来做纪念。除此之外,她有自己认识的摄影师,有会使用修片软体的朋友,还有人能帮她设计与印制喜帖,反正一切的一切,全都委派给身边的每个人去负责。
「说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朋友实在太多了,大家都想要有点事做,只好这样东分西配地,好让每个人都有工作,可是这样会不会让你们完全没赚头呀?」虽然她很客气,又带着一点愧疚地这样问,但我还能说什麽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也无可厚非,只好笑笑地摇头,说一切都没问题,之後如果还缺什麽,有需要我帮忙的话,不妨打个电话,我一样会尽力。
喘口气,坐在试衣间外头的小沙发上,我给自己泡了一杯奶茶。角落边挂了十几件刚刚换下来的白纱跟宴会礼服,这些都是小梦挑过以後所剩下的,我们会将很多过季的礼服都整理乾净,然後一整排地挂起来,当客人有需要时,无论是租或买,便能尽情挑选。其实白纱或宴会礼服,哪有什麽过季不过季的呢?它们每一件都还是这麽漂亮呀,差别只是有些款式比较抢手,太多人租用,所以经常修改与洗涤後,会折旧得快一点而已。
试衣间很大,除了角落隔间用来更衣,一侧是我现在坐的大沙发区,让那些陪着准新娘来试婚纱的亲友团有个休憩的地方,好一件件品头论足,而更衣室一出来,是个像舞台一样的小平台,上面有好大的三面镜子,可以映照出新人穿上婚纱後的模样,也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将新娘礼服的裙摆铺展开来。这样的画面我看了太多次,在炙亮的灯光下,穿着美丽白纱的女人们,站在这华丽缤纷的舞台上,露出幸福神色的模样,其实已经美极。
我想起不久前,元元刚应徵录取时,我带她到处参观工作环境,她原本充满新鲜与好奇的眼光,在看到悬挂满满的婚纱、礼服的小仓库,也看到这个亮丽的舞台时,却忽然心一沉,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然後问我的话。她说:「歆霓姊,你有没有听人家说过,伴娘当了太多次之後,自己就会嫁不出去?那我们的工作其实跟伴娘也很像,都在帮新娘子打点东西,对不对?」
她没把问题的下半句问完,但我却明白了意思。当了太多次伴娘後,自己的喜气都分享给别人了,所以後来就会嫁不出去,这当然是一种无稽之谈,但在婚纱店做久了,会不会看到了太多新人在筹备婚礼时的情况,所以自己反而畏惧起了婚姻?这我倒觉得挺有可能。我曾见过准新人在这舞台前一言不合,就开始破口大骂,甚至还有拉扯推挤的冲突,也不过就只是为了礼服能不能低胸,或者哪一套婚纱比较适合,诸如此类的小问题而已,但人生百态就是这样,都说一个女人,毕生最重要的一刻,就是穿上白纱、走进礼堂的那当下,所以理当依照女人自己的意愿去挑选,但事实上根本不可能有这麽单纯,准新郎的想法、双方家长的想法,乃至於亲朋好友的想法,都会不断左右着最後的决定,到头来,这个即将面临自己人生最重要那一刻的女人,她所能自主的何其有限。我在贩卖幸福的一刻,但我一点也不相信,在全世界都发表完意见後,自己还能有多少幸福的愉悦感。
「干嘛一脸小媳妇受委屈的样子,你今天很倒楣吗?」当于旭文问起时,我摇摇头,很懒得去抱怨些什麽,对於那些不好的事,我只希望快点过去就好,真的没有一一仔细回味的兴致。晚上遇到难缠的客人,挑三拣四,最後也没什麽大手笔,根本只是虚张声势,想要多拗一点折扣罢了,而我最讨厌这种装阔气又爱挑毛病的客人。
他把教会婚礼的流程单拿给我,说是前几天去做礼拜时,顺便跟牧师娘要来的,不过细节正如我所说的,当然都可以修改。
「你有没有认识的朋友,可以用排版软体帮你制作一份新的?如果没有,我们也可以帮忙,你只要规划好自己的流程,还有新郎跟新娘的大名,最好连双方家长的名字也一起拿来。」我看完流程单,对他说:「拜托,笑一下好不好,我已经很倒楣了,浪费一整晚时间,生意也没真的谈成,实在很烦。你呀,你可不可以笑一下,假装世界非常美好,假装明天会有好天气。」
「但是气象报告说明天起又有一道锋面南下,可能又是细雨绵绵的天气。」于旭文很直接地浇了我一头水,还说他最近如果看到我,应该都不会有太多的好脸色,因为几天前我催促他,赶紧订下结婚日期,结果就为了这件事,他两面不讨好,现在都快发疯了。
「我爸妈信仰基督教,很坚持教会婚礼的仪式,甚至也希望我最好娶个基督徒,这些你是知道的。但我现在这个女朋友,他们家是一贯道的,而且又是传统的客家人,非常希望能够维持传统的客家礼仪,所以理所当然地要挑日子、看时辰,光是协调这个,就让我快要崩溃了,後续还有一大堆的传统婚礼细节,我光是看清单就看到傻眼。」他叹口气,坐在车上,转个身,伸手到後座去拿了一双球鞋,居然就在驾驶座上换起鞋子。
「你该不会告诉我,现在还想去打球吧?」我警戒心立起,又是晚上十一点多,又想去打三更半夜的篮球?而且又挑了我很疲劳的一天?于旭文,你他妈的怎麽那麽好意思?我在心里已经骂了脏话。
「哪,你的鞋子。」他不但帮自己带了一双,居然也给我准备好了。打开一看,崭新的鞋盒里,一双名牌的女用篮球鞋,而且还是我最喜欢的桃红色。于旭文说他今天晚上跟这家名牌球鞋直营店的老板吃饭应酬,人家傍晚就打电话来,说要送他几双公关鞋当赠礼,这家伙居然忝不知耻就把自己的鞋子尺寸报上去,还顺便替我要了一双。
「我知道你要说什麽,」不让我有开口的机会,于旭文说:「我的鞋子是廿八号,我的幸运数字是四,廿八减四,就是你的球鞋尺寸,这个我从大学时候就知道了,连你喜欢桃红色,这个我也知道。」
「为什麽……」我忍不住还想继续问,但他已经换好球鞋,发动车子,就要往前开动,一边转着方向盘,他又说:「我以前陪你去买过球鞋,而你从上衣、裤子,一直到里面的内衣裤都是一大堆桃红色,这些我想忘记也很难。」
於是我就不再罗嗦了,只是心里一直有骂不完的脏话而已。知道我鞋子的尺寸,而且还用这种数学加减的方式来帮助记忆,亏他想得出来;知道我喜欢什麽颜色,多年来始终不忘,固然让人颇为感动,但还要故意调侃一下,暗示我内衣裤被风吹走的那些糗事,就未免太机车了点。
他说这一整晚的聚餐,根本食不知味,全都忙着用电话在居中协调,双方家长各执己见,竟是谁也不肯让谁,大有剑拔弩张的迹象,万一事情摆不平,只怕双方还没结成亲家,就先成仇家了。他迫於无奈,只好两边软硬兼施,苦口婆心地解释与说明,到现在还没一个定论。我说这种事不是他一个人就能摆得平的,女方家长那边,应该请女方去沟通才对,然而他无奈地摇头,居然说:「她今晚订位全满,大概忙都忙翻了,哪里还管得到这些呢?」
不知道该说什麽才好,我只是觉得,结婚这件事的一些问题,真的不该全都丢给单方面去解决,尽管工作很忙,但那又不是每天都忙,今天不能回家去谈,那昨天跟前天呢?明天跟後天呢?难道素食餐厅的订位会每天都全满?难道除了照顾一家店的生意之外,她不需要也照顾一下自己的幸福?
像是有一肚子的火气,于旭文今晚打球很焦躁,所以投篮命中率奇低,往往不怎麽瞄准就直接出手,甚至连姿势都还没站好,而且还有多次犯规或违例,最後他连运球都失误连连,一整晚打下来,居然输多赢少。
「你还好吧?」看着他这样,我心里也很闷。
「很想点头,不过我脖子好像太僵硬了,这个头实在点不下去。」他无奈地说:「算了,休息一下吧。」
那是一个不经意的夜晚,没有任何事先安排,他们开车绕过整个北海岸,行经淡水时,这个家世背景与外在诸般条件,都与她的姓名瑾瑜二字非常搭配的女孩,忽然问问坐在旁边,手握方向盘,嘴里正哼着曲子的男人,如果要谈结婚,他会不会介意由女方来开口求婚。
这个男人完全没想到那会是一个暗示,还以为只是聊聊天,所以他很单纯地摇头,说都什麽时代了,这种事又何必非得局限在只能由男人先启口的旧观念里。於是瑾瑜微笑着,要他把车开到淡水渔人码头。天气很好,光影投映也很美,到处可见约会情侣,他们没有走上情人桥,只在桥边迎着浮掠而过的夏夜晚风,瑾瑜从小包包里拿出一个很精致的饰品盒子,里头不是多麽昂贵的戒指,但却小巧精致,而且内侧还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以及他们相识的日期。
「就这个?」说着,我指指于旭文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还叫他把手拿过来,让我看清楚一点。在篮球场明亮的日光灯下,可以看到戒指正映着光,很简约的设计,没有半点多余的花样,但说它并不贵,我看也只有那种有钱人家的眼光才会这麽认为,事实上,从上面一个小小的商标图案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很知名的设计品牌,绝对便宜不到哪里去。我说这画面还真有点难以想像,怎麽居然是瑾瑜开的口,而于旭文耸耸肩,他说本来就没有特别介意这个,只是那当下心里真的颇为感动。
「所以你就答应了?」又看看那枚戒指,我抬头,于旭文眼里有说不出的复杂,他轻轻点了一下头,说:「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
因为没有拒绝的理由,所以就等於应该点头答应,是这样吗?我知道他向来就是个不太懂得拒绝的人,只要人家来拜托,通常都很好说话,这种个性让他从以前就吃尽了苦头,没想到毕业好几年,都在职场上混这麽久了,老毛病还没改掉,现在居然连结婚大事也是这样。只是他没想到,那个头一旦点了,真正的一堆大问题也才随着要紧锣密鼓地登场,让他烦不胜烦,弄到最後,甚至怀疑起自己是不是真的还应该结这个婚。
「你会不会觉得我真的是个很糟糕的人?」他居然还好意思问我。
「老实讲,」我叹口气,「糟糕透了。」
如果当初我们不要断了联络,继续维持来往,那麽会不会,跟他一起夜游北海岸的人就不会是她?然後,在情人桥边拿出戒指的人也变成了我?不过现在想这些都太迟了,我已经没什麽好说的。拿起篮球,我对还坐在场边的于旭文招招手,叫他过来再打一场。
意兴阑珊,他根本不是对手,接连好几次,我都能够轻易地突破他的防守,顺利上篮得分。于旭文一边挥挥手,摆出防守姿势,但根本心不在焉,又说:「我知道自己是爱她的,但爱情的存在与否,就像我们上次说的,那跟结不结婚应该没有直接的关联,对不对?」
「对,但也不太对。」我看准了他一时的不察,瞬间发动攻势,右手运球,身子压低,很快地往他左边钻过去,但于旭文若要认真起来,其实反应也并不慢,稍微退了一小步,立刻移动位置,挡在我的面前。
「你如果很爱她,愿意为她做一切牺牲,那麽就应该毫无怨尤,去满足她所有的期待,而不是心怀怨怼,又半夜找我打球。」我说着,在攻势被阻挡下来後,脚步不停,一个转身,忽然改成左手运球,想要从另一边进攻,但可惜左手运球真的太难,他还没采取守势,球就差点被我自己拍出界外。「而如果你会从这些外在的意见分歧,已经联想到爱或不爱的问题,那我觉得你的心态就很可议了。按理说,这时候你应该更坚定决心,试着继续协调双方,好取得一个共识,然後齐心合力,完成这场婚礼,而不是在那边跟自己催眠,说自己有多麽爱着对方。」
接连几次攻势都不顺利,最後乾脆在一个假动作後,忽然原地跳投,不过距离太远,出手的弧度也不够,在篮板碰了一下後,球跳到另外一边。于旭文显然没怎麽认真想抢,於是我快步过去,把球又捞回来,依旧是对峙的场面。
「我没说我不爱,或者,我当然知道自己还是爱她的,只是有点怀疑,人们有没有必要因为爱情,就非得结婚不可。」他做了几个阻挡的动作,也伸手过来要抄球,但都没有成功,我的脚步进退之间,始终与他保持距离,没让他顺利得手。于旭文说:「只是有时候我真的不是很懂,怎麽这些事,到後来好像变成了我在一头热的样子,她把戒指给我之後,就回头又继续忙着自己的工作,关於婚礼的一切,现在全都丢给我,到底她在想什麽呢?」
「或许是你们从一开始就都低估了举办一场婚礼的复杂与困难度。但说真的,她想什麽,这个你还是应该去问她,不是问我。」简单地回答,我试图再次切入,不过还是没能成功,球虽然出手,却被于旭文阻挡成功,把球碰出界外。
「我要是能直接去问就好了。」他懊恼着,把球捡回来,比赛重新开始。他说这些抱怨不提则已,每次一讲,两个人就很容易吵起来。「我只是想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但不知道为什麽,在她听来却变成刺耳的报怨。」
「那是因为你笨,你不会讲话,也不懂得察言观色,只知道要把话讲完,要把话讲清楚,也不管人家听了是什麽感觉,有表达能力障碍的人根本就是你才对。」我说,「你不开口是得罪人,开了口也一样得罪人。」
「我不会讲话?不会察言观色?我要是个这麽白目的人,还能当上保险公司的区主任吗?」他可不接受这一点,连续出手好几次想抄球,结果不但没成功,还打手犯规。
「你能当上主任,是因为你工作认真。」结果我忽然停下了动作,双手还抱着球,看着于旭文,我说:「你在工作上很求表现,那是因为你喜欢你的工作,但你在爱情里太被动,所以以前错过了一次,这一点我们姑且不提;现在你快要结婚了,可是却没有好好地想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很想要结婚,到底什麽是婚姻、什麽是家庭?在你脑海中,真的已经勾勒出了一个具体的形象了吗?或者你认为那只是身分证配偶栏里多了几个字而已?婚姻像是一栋房子,爱情则是它的梁柱,走进一栋房子时,通常你不会注意到梁柱的部份,但那却是支撑房子最重要的东西,而且盖一栋房子,梁柱是最基本也最不可或缺的要素。」
「我相信这东西已经存在,而且应该不会轻易动摇才对。」他一愣,也放下了原本要防守我进攻的双手,很认真地回答。
「那地基呢?两个人的彼此认识与了解,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房子的地基一样。你认识与了解她吗?到底你们之间应该怎麽沟通,才能确实地传达出自己的想法,不会造成对方的误会,这你懂吗?把握好了吗?或者,她也懂了吗?也把握住了吗?」我说着,双眼凝视着站在眼前,距离不到一公尺远的这男人,而他稍微迟疑了一下,却没有开口。「所以,鱼尾纹先生,容我再请问一下,你认为你跟这整件事的矛盾点到底在哪里?你找到那个点了吗?如果找到了,你打算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去解决这些呢?」
「没有,我没找到。」他颓然坐倒在球场中央,叹了一口好长的气,沉默良久後,这才说:「其实我什麽问题点也没找到,就因为我什麽都找不到,所以一点解决办法也想不出来。」
「那你怎麽办?」
「我唯一想得到的,就是挖个洞躲起来,像以前的学校月考那样。」他垮了肩膀说。
我不是什麽婚姻顾问,更不是两性专家,我只是很清楚于旭文这个人。尽管有六年的空窗期,但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些原本的个性,不管隔了再久,也不会轻易改变。在工作上,也许他的口条够清晰,能把每张保单都清楚解释,又能根据客户的需要,拟出适当的投保内容,但那并不表示他就能够处理好感情问题。保险销售高手也是人,也会在爱情里遇到难题,甚至可能会分手,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而我对他与瑾瑜之间的相处细节也不是全盘了解,这位准新娘到底是个怎样个性的人,我完全摸不着边,连长相都只在电脑档案里看过而已,但我相信每一对情侣之间都会有相同或类似的问题,而我更清楚的是,有些问题如果没有先取得共识,或者协调到一个程度,那麽他们其实就不该被爱情冲昏了头,贸然地准备结婚。
「我很乐意帮你们规划婚礼,也很乐意帮你的新娘子打扮成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或者你要我再帮个忙,在结婚证书上签名,当个见证人也可以,但我希望,真的很希望,你是知道自己为何要结婚的。」叹口气,我说。
已经没有心情再打球了,喘着气,我把球跟包包都拎起来,走到球场边的厕所,扭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声里,我轻捧起水,用力搓洗脸上的汗水。
「谢谢你。」于旭文也是一身臭汗,走到旁边。满脸是水,我无法抬起头来跟他说话,却听到他说:「你不只是我的婚礼顾问,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至少,你愿意跟我讨论这些,还听我整晚的报怨。」
「那你就好心一点,顺便请我喝饮料吧!」我一边洗脸,一边说。
「噢,虽然我很感激你在爱情方面提供的谘询服务,但江湖规矩还是江湖规矩,请千万不可混为一谈,好吗?」他忽然笑了出来。我捧着水,不断用力地拍洗着脸,其实心情很差,好像有眼泪正在流,不知道自己到底吃错了什麽药,刚刚居然还鸡婆地对他晓以大义,人家要怎样办婚礼、到底他的爱情或婚姻是怎样的,那都关我什麽屁事?我真有如此大方?狗屁!我根本就一肚子气,根本就不情不愿,根本就想叫他乾脆别娶那个富家女了,但偏偏自己就是活该,还在这里当什麽精神导师,妄想充当什麽最好的朋友,还来个忠言直谏,简直狗屎到了极点,也让我讨厌自己,讨厌到了极点。
而你呀,于旭文,你这个超级大白痴,你没发现我这把脸未免洗得太久了吗?还好意思装出幽默的样子,跟我说什麽江湖规矩?规你去死吧!连一瓶饮料也不肯大方请我,就算送我一双球鞋,也是厂商买单,要不要这麽小气呀?我不想罗唆下去,弯着腰,右手继续不断往脸上拍水,好抹去所有的不爽与委屈,但却伸出了左手,也不管于旭文要出什麽,我张开五指。
「哈,不好意思。」他自始至终都还活在自己天真烂漫的世界里,居然说:「不好意思,今天的饮料要拜托你照顾了,我出的是剪刀。」
「干,钱包在包包里啦!」气得我终於骂出了脏话,脚一踢,我把好昂贵的包包踢开了至少半公尺远,叫他从里面自己掏零钱。
于旭文呀,于旭文,你怎麽可以蠢成这样呢?等他走开後,我这才关上水龙头,傻傻地在洗脸盆边站了好半晌,完全不知道还能怎麽办才好。看着他为这些而心烦,我当然不舍,但要帮着他去解决问题,那又心有不甘,可是我还能怎麽做呢?甚至我也在想,到底基於什麽理由,我要感到不甘心?六年不见,他跟一个陌生人也没啥两样了,我脑海里,那记忆中的于旭文,始终维持在大学时代的模样,但现在,眼前这个于旭文却是快要跟别人结婚的上班族男人,是个做产险的,他是他吗?一个是不想考会计系月考,所以躲在屋子里睡觉的于旭文、一个是踌躇於婚姻与爱情的方向,所以矛盾两难的于旭文,他们还能算是同一个人吗?怎麽还能让我这样揪心不已呢?
想着想着,我从包包里拿出面纸,把满头满脸的水都擦乾净,但忽然又觉得怪怪的,忍不住又打开包包,心里有种不太对劲的感觉,好像包包里少了些什麽似的,看了一看,我忽然一愣,零钱都在长夹里,于旭文拿了我的长夹,要去贩卖机买饮料,如果是平常,那倒也没有什麽问题,但现在可不一样,那里面有绝对不能被他发现的东西。
我大吃一惊,也不管脸上的水是否擦乾净了,更不管卫生纸屑有没有黏在脸颊上,披头散发地,抓着包包,拔腿就往前跑。贩卖机在厕所後面不远处,那里有两盏路灯,这大半夜里,根本空无一人,贩卖机前是于旭文的身影,他像石像一般地伫立,一动也不动,就这样傻傻地发着呆。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相隔大约还有十几公尺远,但他听见了奔跑的脚步声,却回过头来看我,脸上有着怔征的茫然。而我说不出话来,也再无法走近,甚至连他失神的目光都让我全身灼热,几乎无法动弹。于旭文没有拿钱投币,他手上是我的桃红色长夹,已经打开了,长夹开启後,他当然看见了那张照片──我们坐得很近、笑得很开心,在没有多少烦恼的年代里。当时,他暗恋我;当时,我暗恋他。
-待续-
我们,可以别再暗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