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角落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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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运球的速度没有当年来得快,但依旧让我跟不上,一对一最难打的地方,就是一旦实力悬殊,那麽弱的这一边便只剩下捱打的份。我都怀疑他找我打球,其实只是想重温当年欺负我的乐趣而已,根本没有运动效果。瞧他把球运到我的左边,一个转身就跳投,我连反应都来不及,手还没举起阻挡呢,那颗球已经「刷」地一声就进网了。
「不打了,不打了,简直像在跟三岁小孩打球似的。」看我如此瘪脚,他笑着,伸手擦擦脸上的汗,走到场边休息。这时候他当然可以喊着说不打了,因为他已经过足了瘾头,但我一球都没进不说,光着脚丫子打球可还痛得很。
「见好就想收了是吗?」我指着已经坐在地上的他,「老娘还没摸到球耶,你至少让我投个篮吧?」可是于旭文笑着,却不肯起身,反而叫我过去。
「不能再打了,你知道为什麽吗?」他小小声地,指指我身上的衣服,说:「你自己低头看看,看你今天穿的衣服,拜托,场边有多少人在围观,你以为他们在看什麽?」我愣了一下,跟着忽然一惊,今天身上穿的是平口的雪纺纱小洋装,我只顾着在防守时要仔细留意,别让衣服滑下来,但却好像没怎麽注意到,这种轻飘飘的材质,只要跳跃几下,裙摆可是飞得半天高,而且我又没穿安全裤,那裙底风光不就被人看光了?
「所以我可是一番苦心,就怕你拿到球,万一投球时裙底曝光了,那可大大不妙。」他笑嘻嘻地说,但眼神里根本半点认真也没有,反而像是在恶作剧似地,气得我不顾形象,真的一脚踢了过去。
真的闹得累了,我喊着口渴,按照当年的惯例,坐在球场边猜拳,结果于旭文的剪刀败给了我的石头,只好乖乖地掏出零钱,跑到附近的饮料贩卖机,认命地买了两瓶运动饮料。我们都是困守在这城市里,无处可去的可怜虫,原来唯一一个可以想得到的私奔地点,就是当年的篮球场。
「干嘛晚上不去约会,却找我来打球?」我还喘呼呼地,说:「拜托,你以後吃饱撑着没事的话,可以回家去睡觉,不要这样折磨我。」
「很久没跟老朋友碰面,平常生活中都是客户、客户、客户,烦都烦死了,连个可以聊天的对象都没有。本来之前就想说去参加个同学会,也许能跟你再见一面,至少还有个熟人,以後可以常常联络,打打电话,聊个天解闷也好的。」
「那你可以跟今天下午一样,约我聊天就好,不要约打球啊!」我已经连架他拐子的力气都没了,只好埋怨着,张开嘴来就猛灌饮料。
他说今天晚上原本是有约的,下午去拿了那些保养品後,不但订好餐厅,而且也预购了电影票,小俩口要一起快快乐乐去约会,然而天不从人愿,女朋友在店里忙得走不开,因为她的一票朋友全都来了,约着要给其中一人庆生,结果素食火锅大会还没吃完,大家又起哄说要去唱歌,而且连她这个店长都不能缺席。所以被放鸽子的苦命男主角只好独自一人,无奈地在公司吃便当,吃完後又继续加班,直到晚上十点,最後心里愈想愈不甘,就把我给拖下水了。
「那我告诉你,如果下次再有这种事,你可以不用取消餐厅,更不必退订电影票,其实那些我都很有兴趣,好吗?」有气无力地,我说:「反正钱都花了,不要浪费,我可以暂时代替她一下,真的。」
于旭文的体力也退化不少,买完饮料後,他照样喘息不已,一边喝,拿出香菸却没点着,跟我一起坐在场边,他笑着说:「遇到这种可以白吃白喝的事,你倒真是当仁不让噢!天底下有那麽便宜的事就好了,人家小俩口约会看电影或吃饭,都要手牵着手耶。」
我哈哈一下,大方地将手挪了过去,就等他来牵,可是于旭文虽然看到我移动了手,但他迟疑了半晌,最後却终究没能也把自己的手给挪过来,反而问我,既然知道星期五的晚上就应该出去约会,怎麽反而有这闲情逸致陪他打球。
「因为我今天下午浪费了两个小时,跟一个连婚期都未定的家伙瞎鬼扯半天,最後只好在公司里认命地将所有剩下的工作都忙完,然後才能回家呀。」我苦笑,但这当然不是实话,本来我下班就是这麽晚,今天下午也是特地留下时间要跟他碰面,而且不只今天,其实我每天晚上都没人可以约,或者,应该说根本就没有人要约我。
「难道你跟我一样,也是个客户很多,但却缺乏朋友的人?」
「差不多。」我点头,说:「除了一年偶而跟阿娟吃个几次饭,其他时候就只剩同事、客户,还有每个月遇到一次的我爸妈而已。会来婚纱店的客人通常都是要结婚的新人,人家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眼里只会注意每件婚纱的特色,谁还要看我这种老女人一眼?」
「彼此彼此,」他点点头,仰望着天空,忽然叹了口气,「是不是人愈到一个年纪,就愈容易觉得自己其实是孤单的?」
「那要看你怎麽定义孤单了。」我说。
他隔了半晌没说话,想了想,才又开口:「我也不晓得。只是有时候开着车,塞在马路上,动也不动的时候,就会忽然有这种感觉:自己被包覆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世界里,但这小世界却又货真价实地存在於整个大世界中。透过车窗,我看得见外面的一切,可是却没办法发出半点声音来让他们听见,他们也瞧不见我在车子里头,瞧不见我快要窒息的样子。等呀等地,前方路口的红绿灯变来变去,但车子塞住了,却又一动也不动。我常常看着红绿灯的倒数秒数发呆,然後思考着,到底接下来要走哪条路,每一条路是不是都通往自己想去的地方?有没有一条不塞车的路?我该在哪里转弯,才能走到一条最好走的马路?」
「基本上,在台北市区,无论你怎麽转,应该都是塞着的吧?」
「这就是最悲哀的,」他声音很无力,「不管怎麽走,都不是最好走的那条路。」
没有接话,也不知道还能接什麽话,侧低着头,我看着他最後终於没靠过来的手。这是多麽靠近的距离哪,相隔不到十公分,你的指尖、我的指尖,难道你不想握我的手吗?当年我们没握住的,现在也一样握不住,对不对?如果不是你的女朋友临时有事,那麽这时间,都晚上十二点半了,你是否已经跟她完成了一整晚的约会行程,送她回到住处?噢,不,今天是星期五,明天你是不必上班的,所以可以留下来,而不是坐在这个篮球场边,与我大聊人生的无奈。
如果今晚你们去约会了,那吃完饭、看过电影,接着还有什麽节目呢?我们都是将近三十岁的成年人了,很清楚这剩下的後半夜,除了睡觉,还会有很多更亲密的事可以做,那麽,你会跟她做爱,对吧?一样是流着汗水,一样是喘息着,但跟她或跟我,差别却天壤之别。
不过我也知道,那本来就是没办法的事,对不对?我已经把手伸了过去,你只需要更往前一点点,就一点点,我是不会闪躲的,真的,以前可能我们都不懂,原来爱情如此珍贵,原来人生如此短暂,原来人跟人之间的缘分如此经不起考验,所以才更需要及时把握,但现在你怎麽想?你会想要把握一点什麽吗?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点莫名奇妙,不知道自己脑袋有什麽问题,怎麽会转到这里来了?有点心虚,有点惶恐,而更多的是羞愧,人家把你当成可以聊点心事的老朋友,那你把这当成什麽啦?这里是大学的篮球场,不是汽车旅馆耶!难道我还期望他在这里吻我,跟我说他若干年来其实有多麽想我吗?
「庄歆霓,你灵魂出窍了吗?」最後是他轻碰了一下我的肩膀,才让我回过神来。拍拍屁股,站起了身,于旭文问我累不累,如果累,他就送我回家,要是肚子饿,不妨就到附近的永和豆浆去吃宵夜。
一切都跟当年一样吗?还坐在地上,看着他朝我伸出的手,我心里在想,这是老朋友、老夥伴之间,充满友谊的手吧?在我腿软无力时,你就拉我一把,这样而已,对吗?我脸上带着微笑,让他一把拉了起来,摇摇头,说:「有自制力的女人,不会在晚上六点半之後还吃下淀粉类食物的。」
他说本来还想找我去哪里走走,但无奈女朋友传来讯息,说已经结束了一整晚狂欢的聚会,现在准备要回去了,而他们有晚上睡前都要通电话的习惯,所以最好也别在外头混太久,得要回家洗个澡,准备接这通电话。
不置可否,原本今晚我就不再有更多的期待了,愈多的期待只会勾惹来愈多的遐想,我还真怕自己说出或做出什麽失态的言行来,所以正好,反正一来不饿,二来是我隔天还得上班,因此他开着车送我回来,没问他下不下车,要不要喝点什麽再走,就在公寓门口,简单地挥挥手,我说下次要打球,请提早通知,我会多带一套可以投篮的衣服。
这件雪纺纱小洋装已经彻底完蛋了,因为坐在场边的水泥地上,屁股的地方都磨花了,现在丑得要命,以後也穿不出去了。这样值得吗?当我脱下衣服,一个人走进浴室,又被温暖的热水与浓浓蒸气包围时,我跟自己说,这其实很划算,一件裙子不过几百块,但换来我几个小时的开心,那当然非常超值。
尽管只是一厢情愿,那这一点都无所谓,就让我继续一厢情愿下去好了,反正是自己心甘情愿的,也怨不得别人,况且他什麽都不晓得,也永远不会有晓得的一天,我又何必担心呢?大学那四年,就算阿娟跟我感情再好,我也没让她知道自己喜欢于旭文的事,现在我几乎连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秘密更不用担心会泄露出去,天知地知,还有我知,如此而已。
一边冲着热水,我用手抹抹镜子上的蒸气,镜子上的水痕将我的面孔映得模糊,但左眉尾的小痣却还看得见。你说女人要是有这样一颗痣,婚姻会不幸福,是吗?我站在镜子里,忍不住笑了出来,其实我根本不担心这个,因为我现在连结婚的对象都没有,唯一一个我觉得勉强可以考虑嫁嫁看的对象,他已经回家去跟女朋友聊睡前电话了。
-待续-
我以为已经不再存在的秘密,於是又成了我最大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