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Amore — Amore

爱是什麽?当我用眼角余光瞄到公车上的情侣搂搂抱抱,我不禁纳闷。

我从来就不懂爱,已经有太多人曾和我说过它的定义,最後却被爱所伤害,然後遍体鳞伤的和我说这世界没有爱可以交付。

也有很多人说爱我,但他们是凭着什麽说爱的?

我眯着眼睛,脑袋昏昏沉沉,在摇晃的车上滑着智慧型手机。

我自认为没爱过人,却有人的爱能留在我心里。

如果那能称作爱,那我想就是了吧?

「我爱你。」

「嗯?爱我什麽?」

「我……你很正,很有气质,一举一动都吸引着我。」

「这叫爱吗?」

对方哑口无言,沉默了几许,才慌忙地开口:「或许我还不了解你,但是给我时间,我想我会更明白你的。」

「那,你刚刚在谈什麽爱呢?」

若爱能轻易说出口,还有什麽珍贵的?

对於他们脱口而出的爱,我一笑置之,从未放在心上。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我一抬头,视线对上了一个娇小的女孩,我眼尖注意到她手中紧牵着一旁腼腆的男生,我微微一笑,拿起了放在位子上的皮包,「没有人,你坐吧。」

「谢谢。」她扯了扯身旁男生的衣服,示意要他坐。

「你坐啦,我站着就好,你穿高跟鞋不好站。」

「可是你都帮我拿了包包一整天,我再坐就不好意思了。」

「那你拿包包坐着,我去後面坐,可以吧?」

耳边听着他们互相为对方着想的对话,我用手托着头,眼睛是看着窗外的景色,嘴角却忍不住漾起了一丝笑意。

我多瞄了几眼,女生长的很可爱,一头及腰的长发,衬托出她小巧精致的脸蛋,脸上化了淡妆,双眼清灵脱俗,皮肤宛如婴儿般细致,我眼神一飘,移到了男生身上,相较之下他显得平庸许多,黝黑的肌肤,不染不烫的平头,穿着也是朴素的棉质上衣和牛仔裤而已。

那想必是男生个性上有诸多优点吧。

我暗忖,视线移回窗外。

「对了,这给你。」男生在走到公车後方前又回头。

「这是什麽?」

「你刚刚吃很多烧烤,这是胃药,等等不舒服就吃一两颗吧。」

果不其然,是个很贴心的男生啊。

又过了好几站,我开始有了睡意,搓了搓因为吹了太久的冷气而乾燥的双臂,我从皮包拿出水壶来喝了几口,却还是驱赶不了蠢蠢欲动的睡虫啃蚀着意识,我缩起身子,将头轻靠在玻璃上,试图歇息片刻。

可是好冷。

如果你在我身旁的话,一定会拢起眉心,用温柔的口气斥责我出门怎麽会忘了多带一件薄外套,然後将你习惯穿的皮衣披在我身上吧,因为你很怕我着凉。

我总想,没有人比你更替我着想,更舍不得我了。

「好冷哦。」我呵了一口气,来回揉搓掌心,牙齿再打颤。

「谁在出门之前还说不会冷的啊?」

「我又没想到阿里山这麽冷……」我越说越心虚,声音逐渐转小。

「外套穿着,敢脱掉就完蛋了。」你突然拿出一件女生外套递给我,我在吃惊之余连忙把它穿好,接着好奇地问你这件外套哪里来的。

「路上买的,谁叫你都不带?」

「谢谢你喔,真感动。那我们去买热咖啡好不好?」

那次我们一起去阿里山,因为我吵着想看日出,所以我们一起傻呼呼地买了火车票,从山脚下搭了一整个下午的火车,坐到我屁股都麻掉,才狼狈地从车站走到我们事先订好的饭店,到了晚上我便感受到山上的寒意,直嚷着冷。

而你就像变魔术变出了一件外套,我像找到宝似的紧紧裹着。

晚上睡不到五个小时,我兴奋地带了相机,和你一起走到车站坐车到看日出的观景台,我们肩靠肩,早上四点半就开始坐在观景台前,等呀等的,等到我都快在你的肩上睡着,你捏了捏我的手,说已经五点多了,不能睡。

我用力睁开眼睛,想等到曙光的那瞬间。

五点二十八分,我在又惊又喜的心情下看到了日出,当那抹曙光直直映入我眼帘,刺的我想流下泪来,我也忘了拍照,因为那种感动只要看过就不会忘记的,是相机无法捕捉的美丽,被我留在脑海了。

我恍惚在眼前又看见了太阳,是透明的金黄色,洒了亮粉,温柔落在我的肩上、手上、睫毛上,还有我身边的你。

在你之前,我不是没交过男朋友,只是前几任分手的理由差去不远,他们总是接近歇斯底里的对我大吼,和我吵架,质问我到底爱不爱他们,我一贯挂着浅淡的笑靥,反问一句:「我有说过爱你吗?」

是啊,我从来没说过爱,他们在告白的时候,只问了一句可不可以在一起,而我说好,他们可不是问我爱不爱呀……

对我而言,爱不爱,不是衡定交往的标准。

你也不例外,只是我惊讶的是,你并不在意。

「你不在乎我不说我爱你吗?」

「我爱你就好了呀。」

「你爱我什麽?」闭着眼,我几乎可以想到他会怎麽回答,而再下一秒我却错愕地张大了双眼看着他……

「不需要理由。」

「什麽?」

「如果爱一个人需要理由,那就不叫爱了,我爱你什麽?外貌?个性?气质?都不是。我只知道我爱你,仅此而已。」

多麽好的一个男人,让我深深沦陷在你给予的爱情。

说我贪心也好,我却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依靠,可以依偎,可以相伴。

车上越来越空荡,车程才到半路却已经转入山区,就连方才的小情侣也在中途下车,这样也好,安静多了。

拿出MP3和头戴式的白色耳机,我没有开的很大声,切到张惠妹的精选专辑,从第一首开始听,慢慢听到尾末,大概也差不多到目的地了。

我不喜欢吵杂的音乐,只有简单的背景伴奏和歌手的嗓音才称的上是歌曲,我不是不喜欢庞大磅礡的背景,只是若有一堆吉他的SOLO和莫名其妙的鼓声我便会从歌单删去,删到後来也只剩下几位歌手的曲目。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我是很轻松的。

鲜少吵架所以不必安抚在气头上的你,出游都顺着我的任性所以没有意见不合的问题,我不会在半夜叫你陪我所以不会害你精神不济,我们彼此拥有各自的生活圈,没有嫉妒的发生因为我们都不和其他人暧昧。

偶尔我会觉得,这世界上怎麽能有如此适合我的男人?

但我们的交往很安定,很简单,没有其他人的轰轰烈烈,却有我一直以来渴望不已的平凡,身边来去的人太多,反而会对感情产生怀疑。

而你的存在,简直像奇蹟。我也曾扪心自问,我爱你吗?但我连爱是什麽都不知道。

至少在你身边,我不会有想离去的一天。

「我想听你弹吉他,可以吗?」

「吉他?」

「对呀,好久没听你弹吉他了,我想听。」

你没迟疑多久,就从角落拿出了一把木吉他。

上头已经蒙上一层灰色,我啧啧出声,起身去浴室拿了一条抹布,沾了一点水,轻轻擦拭,「都是你太久没碰,都长灰尘了。」

「因为我最近很忙,没时间练习啊,一碰又要碰很久。不如我教你啊,这样你就可以帮我保管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音乐很逊,歌声又不好听,还是听你弹就好了。」

你笑了笑,拿出黑色的吉他弹片,在弦上轻轻一拨,「你想听什麽?」

「都好,看你想唱什麽。」

「那就唱一首民谣吧,纽西兰的哦。」

前奏是很轻快的曲调,过没几个小节,你张嘴轻声哼着,沙哑嗓音带着磁性,呢喃唱着我不懂的语言,但是从你的歌声,我却能听出这是一首温柔的小品。

「歌词是什麽意思?」

「河水湍湍,在淮阿布河不止息的流着,女孩,如果你要穿越,他们会安然平息。喔,女孩,回来我身旁,我可以失去生命,为了爱你,我写下这封信,我寄去我的戒指,人们会晓得我多麽困扰不安。喔,女孩,回来我身旁,我可以失去生命,为了爱你。」

「很美的一首歌,有故事吧?」

「当然有,是纽西兰毛利人一对情侣的故事,相当於罗密欧与茱丽叶吧?他们之间曾被一条河水相隔,可最後女主角游过了河,打破了她家人对男方的看法,於是在一起了。」

「如果我们也被隔着,你愿意游过来找我吗?」

「Sure,it\'smypleasure.」你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勾出笑容,倚靠在你的肩上,「在唱几首吧,我好久没听了,你的歌声还是一样,让我中毒。」

「刚刚的歌是海莉薇思特娜翻唱的,现在这首我要唱的奇异恩典她也有唱过,我一直都很喜欢她的歌声,很清澈,像潺潺小河,永不停歇。」

「那你的歌声就像月光。」

「……月光?」你愣了一愣。

「像月光一样,很温柔,就算是黑夜也不再害怕了,因为有光。」

「真是奇妙的夸奖。」你无奈笑着,又唱了一首,奇异恩典。

这是你最常在我面前唱的歌,你说这首歌能让你觉得心安,而我嘲笑你快要变成虔诚的基督徒了。其实我常觉得你在唱歌的时候特别吸引人,就像我说的,宛如月光般柔和明亮,像我期待已久的安稳,让我希望你能一直唱、一直唱……

你半阖双眼,四周安静地只剩下你的歌声,我伸手揽住你的腰,温热的液体在我眼眶来回滚动,但我哽咽地吸了一口气,忍住我即将落下的眼泪。我不知道为什麽想哭,但我在霎那却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更幸福了。

你持续唱着,在我心里唱着,像老旧的录音带放在房间的角落不停重播,在几坪大的空间回荡,静静的唱着,没有尽头。

张惠妹的歌单已经拨放到最後一首,我没有思考太多,切到梁静茹的资料夹。

里头的大多是旧歌,近几年来她的歌趋向澎湃,不是我喜爱的风格,所以这个资料夹已经好久没有更新了。

「你的爱就像彩虹,雨後的天空,绚烂却叫人迷惑,蓝绿黄红,你的爱就像彩虹,我张开了手,却只能抱住风……」跟着哼唱着,我的心却如落叶般片片凋零,内心坚持以久的脆弱总算崩塌,在失去你的一千个日子之後。

我没有想过未来,但在你身上看见了你的以後是片荒无,我也开始担心我的人生下半段将不再有你的踪迹,我还能再找一个像你一样不厌其烦陪伴我的男人吗?坦白说,我给自己的答案是否定的。

你有遗传性的血癌,俗称白血病,在我和你交往的第一个年头在医院检查发现的,是妈妈那边的遗传,发现的时候是CML慢性期,我以为只要你按时吃药就不会有事了,但在我们交往的第四年时,你的病情却转入加速期,於是你辞掉工作,住院治疗。

当时我焦急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而你只是扯出微笑,用你那双长着茧的粗糙大手抚摸我的脸,安慰我,要我别担心你。

从那时候,我彷佛看见我们的未来只剩下了我一个人,那段你住院的日子,我常常在夜里被恶梦惊醒,却没有人能拍着我的背,哄我入睡,我只能摀着眼睛蜷曲在床的一隅,我哭不出来,只好浑身发抖着等待天亮。

於是我毅然也跟着辞掉我月薪4万的秘书工作,到医院照顾你。

你说这样太辛苦我了,而我只是摇摇头,说那家公司待遇不好,是时候该换个工作了。我撒了谎,但你不介意吧?

我只是觉得,你值得。如果那是我们仅剩的日子,那我甘愿。

我还是没说过爱你,但纵然我说了爱你,你的病情也不会好转。

所以,我依然没说。

你父母早逝,也没有任何兄弟姊妹,所以没有骨髓可以配对,就算是医院或者公益单位所拥有的骨髓也都不符,但你却不显得煎熬,反而每天起床的时候都还是亲吻我的额头,笑笑的说:「你看,我今天还是好好的。」

我怕的是你有一天再也无法对我说这句话。

你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每天睡觉的时间也逐渐拉长,被病魔缠身的你连要张眼都觉得疲累,我只能椅子上,静静看你的睡容,喃喃自语,倾诉我所有的不安。

终於,在我夜夜祈祷之下,在外县市的医院找到了和你相符的骨髓,而且第一顺位就是你,当时我乐的想我乾脆从此加入基督教好了。

花了几天的时间,骨髓从外县市送到医院来。

安排好了手术的时间,但医生浇了我一盆冷水,存活率只有50%,因为你的病情已经进入末期,就算成功了,搞不好也会感染病菌或者排斥。

至少总比没有机会好吧。

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就算我躲不掉每经过一天,就愈加沉重的心情。

在送入手术房之前,你牵着我的手,看着我欲言又止。

「你想说什麽吗?」你缓缓点头。

我低头将耳朵靠近你的嘴巴,你用微弱的口吻逐字说着,字字震撼我的心,「嫁…给……我,好……吗…?」

「小姐,已经是末站了喔。」

猛地惊醒,我才发现自己睡着了,MP3也已经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我连忙陪笑说着不好意思,然後掏出车钱,匆匆下车。

在车里翻搅已久的胃早就受不了车内混浊的空气,我深深吸入一口山区清新的氧气,果然舒服多了,还是山上的空气沁甜。

从这里到我想去的地方还有一小段距离啊,我凭着记忆在岔路往右转,接着吃了两颗口香糖,毕竟在约莫一千公尺的山上,我觉得耳膜有点刺痛。

慢慢用散步的方式走着,我拿出相机,对着起雾的风景拍了几张。

这座山没受到都市的染指,依然是墨绿的一片,没有光秃的山地,而是和记忆中一样的茂密蓊郁,我牵起一笑,喀擦一声,又拍了一张。

微觉劳累,我抹去额上的汗水,喘了几口气,又继续往上爬。

我震惊地看着你,而你像是在等待我的答案,迟迟不放开我的手。

我空出的那一只手伸出触摸你憔悴不堪的脸,淡淡笑了,用我最轻却是最幸福的姿态笑着说:「好。」

那是我这辈子说过最颤抖却最肯定的一次好。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你,但我很清楚的明白,我愿意和你共度一生。我愿意每天在你怀中起床,煮饭给你吃,和你窝在沙发一起看电影,和你在夜间的公园牵手散步,或者怀着我们的孩子,将他抚养成人。这些事情只要有你,我都不嫌厌倦。

你轻轻降落在我人生,却写下没有休止符的故事。

到了。

我仰头凝视那块石碑,上头刻下的字曾让我在夜晚难以入眠,只要一入睡,我就会梦见你停止呼吸的那一秒,还有送你下葬的那一天。

我不是不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你离开了这世间,就真的没有回来的机会了。只是我还是会常常想到那天在医院崩溃痛哭的凄惨,然後自嘲自己从来没有心碎的那麽难过,甚至连食物吃到嘴巴里都不知道是酸是苦。

我还记得,我什麽都还记得,时间带走了你和我的一部分,却有些对话一直存在。

把买好已久的花束放在你墓碑前,我将双唇贴在你的名字上。

一千个日子,我也该真正的和你说,「再见了。」

因为我的无名指上,已经有另外一个人套牢了。他没有你那麽爱我,可是也能给我另一种安稳。

「你为什麽不介意我不说爱你?你不怕我劈腿吗?」

「不怕。」

「为什麽?」

「我知道你不说爱,你只要愿意和一个人在一起,就是我们普通人所说的爱了。」

「你确定吗?」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知道。」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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