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可能?两个人的关系说穿了只是一种互相需要,爱情并没有那麽伟大可以去包覆及解释一切,就算不是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只要他们能从对方身上找到一种……该说是解脱吗?然後这一切就成立了。同理,相爱的人也一样,都只是在对方身上找到一种……解脱。』有一天,卢宜娟这麽说。
『解脱。』她又重覆了一次。
『又或者说是,逃避。』她换了另一了说法。
不管如何,这些话都震撼了我。
十七岁那年,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地点在清境农场。
主办单位不是救国团,也不是学校,而是我家附近的一个教堂。他们想藉由办夏令活动来阐扬教义,顺便替主耶稣吸收一些信徒,让他们不再是世间迷途的羔羊。
而我跟恒豪从小拿香拿到大,照理说算是信道教,但我们本身没什麽感觉。反正大人拿什麽我们就拿什麽,爸妈教我们怎麽拜我们就怎麽拜。佛祖、菩萨、耶稣跟圣母玛丽亚对我们来说,只有本国人跟外国人的差别,「我猜祂们拿的护照绝对不一样!」恒豪煞有其事地说,「但听说佛祖释迦牟尼佛是尼泊尔人,我猜祂应该有办移民。」他说。
照信仰的差异性来看,我们跟耶稣还有祂母亲的距离很远,耶稣不喜欢燃香的味道,圣母应该也不喜欢,但菩萨可能有燃香方面的癖好或是气味上瘾症,没有香祂们会受不了,但信徒们只好被当成蚊子薰到死为止。
虽然我们并不是教徒,但我们还是去了,参加那个夏令营。
「听说清境农场很漂亮,很好玩。」恒豪说。
「听说只要五佰块,可以玩三天两夜!」
「听说会有一些外国人去,我们可以学一点英文。」
「听说你们班的班花会去,所以你才要去,但是你一个人去会怕,所以要拖我一起去,对吧?」我说。
「干……知道就好,可以不要讲出来吗?」
「还怕人知道?你明明就不是基督教的,会想去跟这种夏令营肯定有鬼啊!」
「哪有一定有鬼?说不定我就是想投入耶稣的怀抱,不再当迷途羔羊啊!」
「好啊!那不用等到夏令营啊,你这只作恶多端的羔羊现在就可以试着投入祂的怀抱了,请问你打算怎麽告解?」
他想了一会,「……咩……」,他叫着。
我很抱歉他对耶稣的态度如此戏谑,请信徒见谅。但我可以保证他对班花绝对是真心的,他从高一就喜欢班花到毕业,尽管连手都没牵过,他还是一往情深。
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他对班花告白过至少四次,但每次都只得到两字真言。
第一次他非常紧张、满头大汗地在回家路上拦下班花说:「我喜欢你!」
班花:『嗯哼。』
「别怀疑,就是嗯哼两个字。」他说这话时差点翻桌,「谁来告诉我嗯哼到底是什麽东西!」他说。
我们至今都还不太明白她的嗯哼是什麽意思。
甚至我们怀疑她可能连听都没听清楚,只是随意『嗯哼』敷衍一下。
在那之後,嗯哼变成了他的一种禁忌,只要他跟你讲话,你嗯哼了他,他就会动手掐死你。
第二次,他在补习班下课时间在路口拦下班花,他说:「我喜欢你!」
这次他确定班花听清楚了,因为她的表情起了变化。
班花说:『哈哈!』
「别怀疑,就是哈哈,她连笑第三声都懒!」他说,而且是生气的。
不过我听完之後,笑了几百个哈哈。
第三次,一堆他们班的同学「假在麦当劳念书讨论功课之名行打屁聊天看漫画讲八卦之实」,用纸条递给班花:「我喜欢你!」
这次不需要确定班花有没有听清楚,因为纸条是用看的,而且确定她不是瞎子。
班花退回纸条,上面多两个字:『麦乱!』
别怀疑,就是台语『麦乱』,不要闹的意思。
第四次,毕业在即,他的成绩要上公立大学可能得下辈子才有机会,而班花的成绩其实也不徨多让,所以大概是英雄之间惺惺相惜的结果,他这一次告白得到的回应比前三次都有人性多了。
他依然不改对白地说:「我喜欢你!」
她回:『别了。』
这时我们突然觉得班花其实很有文学素养,这句『别了』一语双关。
不只是要他别再喜欢她,同时也告诉他:『要毕业了,我们就此别了。』
在夏令营的三天里,他跟班花的互动几乎是零。
观察他们相处的画面会觉得恒豪像一部机器人,当他走近她想来点互动,她就立刻把他关起来。
我猜班花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那个长得很帅的混血男生。
几乎是有他在就有她在,什麽团康活动跟私下交流的时候,她一直都会在他附近,尽管他周围并不只一个女生在围绕着。
「你看那个小白脸,像不像一坨刚离开肠道的大便,还透着光泽闪闪发亮?」恒豪说。
「所以你的意思是那些女生都像苍蝇,包括你的班花?」
「不,班花是蝴蝶。」
「你看过蝴蝶去吃大便的吗?」
「我相信她只是一时被迷惑了!」
「被大便迷惑的蝴蝶?」
「这听起来怪怪的……」
「干!蝴蝶跟大便都是你讲的,你现在才觉得怪怪的不会太慢吗?」
「……我举例错误可以吗?」
「而且你来这里不是要投入耶稣的怀抱的吗?」我说。
「耶稣在天上,比较远,我想先投入班花的怀抱。」他说。
「可是看起来她比较想投入混血帅哥的怀抱。」
「这时候就可以证明耶稣不存在,我正在爱里迷途,而祂并没有来引导我。」
然後他看着天空,「咩────咩────」长叫着。
我被他这个行为吓了一跳,「你干嘛?疯了吗?」
「我在给耶稣打电报,希望他收得到。」他说。
如果我是耶稣,我会一把雷霹在他身上。
我就是在那个夏令营遇到卢宜娟的,她跟我一样,家里是拿香的,拗不过朋友只好舍命陪君子。
严格说起来,她不算是我的女朋友,因为我们并不在彼此的身边,连相处的时间都很少,可是这话说起来又有点不准确,因为从十七岁的那个夏令营开始,我们一直都有联络,直到她结婚那天。
前後一共十四年。
我们互相欣赏,而且对彼此之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可能文字无法形容,可能言语也表达不够,这麽听来好像很虚无飘渺,但我们都知道那感觉是什麽,而且确定那感觉是什麽,更重要的是,那感觉………
非常真实。
恒豪说我们是一对少了时间相处来确定要更进一步,还是各退一步的男女。
「但你们都很确定这就是你们要的关系了,对吧?」他说。
「不是耶,」我摇摇头,「更准确地说,我们不要更进一步确定关系,也不想各退一步结束关系,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当我们处在这中间点,就是我们要的关系。」
「半个情人吗?」恒豪试图下个结论。
「我也不知道。」我说。
『用灵魂相处的好朋友。』卢宜娟说。这是多年之後,我们都已经变成了成熟的大人了,有天在MSN上,我们聊到了这件事,而这是她的答案。
正中我的下怀。
我一直找不到好的名词来定义我跟她的关系,她短短九个字就解决了。
虚无飘渺又非常真实的九个字。
一年,我也忘了是哪一年了,我跟她难得有时间可以相处,而且是一起出国。因为时间不多,所以我们选择了澳门,理由是班机多、花费少、距离近、而且赌场跟美食很多,不会怕无聊。
其中一天晚上,我们在葡京酒店外面揽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要到议事庭前地,她看着那几座澳门很有名的跨海大桥看得出神,一语不发。
「想什麽呢?」我问。
『你看,这麽漂亮的一座都市,我要用多少相机的记忆卡才能拍的完?』
「记忆卡拍不完,脑袋也会帮你拍下来啊,而且不是静止的,是会动的电影。」
『电影里有你。』
「不只我,还有你,还有前面正在替我们拉车的大叔,还有刚刚在赌场赢了我一千块港币的庄家。」
一阵嘻笑之後,我们都静了下来。
『凯任,你想用什麽方式过完这辈子?』她说。
「这是什麽问题?」
『如果让你选,你想用什麽方式过完这辈子?』
「可以选啊?那太好了,先来个比尔盖兹式的,然後来个布希总统式,最後来个王力宏或是刘德华式的做Ending。」我说。
『那如果我说,我想找一个人,那个人会带着我过一辈子,我不想动脑去选,只要跟着他,你觉得这样好吗?』
「没什麽好不好,只要那个人你选对了就好了。」
说完,我的唇被一阵温暖包覆。
澳门街道的车水马龙,被轻轻的一声「啾」盖过。
议事庭前地到了。
这趟要七十块港币,好贵。
*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