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行李放到後行李箱,然後坐上车子,发动引擎之後,油表的指针一动也不动,而且旁边亮起了一个加油机形状的黄色小灯,我才想起四天前我把车开回家时就已经快没有油了,而我已经四天没有开车了。
引擎发动着,我走下车子,然後点起一根菸,静静地等待四天没发动的车子完成热车的动作。
我把这次旅行的目的及所有的资料排好了顺序,写在手机的记事本里。
算一算,我一共有五个地方要去,但有六个人要见。我从台北出发,第一站是新竹,再来是台中,接着是南投、台南、和高雄。
然後我看了一下手表,下午两点十四分。早上喝下的那杯麦片好像已经被胃给分解完毕了,变成少许的大便经由肠胃蠕动功能挤进我的肠道,大概明天早上我就会跟它们见面了。
对不起,我这个人就是这点很奇怪。我总是在感觉饿的时候,就会去回想上一餐吃了什麽,又那些食物现在已经变成大便点点点……。
所以结论是,我饿了。
车子热身完毕,我缓缓地把它开出我家车库,跟管理员挥手打了招呼之後,我先开到加油站去,把已经饿了四天的车子喂饱,然後再开到麦当劳去,把饿没多久的自己喂饱。
很多速食店都有这样的促销策略,就是加五块多什麽东西。每当店员问我:「先生,要不要加五块让薯条变大?」我总是会像被催眠一样的说好。
可是明明就有人算过,大包薯条的份量只比中包薯条多了「四条」,而且这件事还上了新闻。如果多四条薯条要五块,那我能不能给他十块然後在他脸上甩一巴掌还多一条手印,然後再跟他说不用找了?
当然不能,所以我只是在幻想。
但明知大薯条真的没大多少,我还是会向店员说好,然後在说好的当下幻想,会不会哪天有店员对女客户说:「小姐,要不要加五块让胸部变大?」
我猜这肯定会被告性骚扰,所以我也只是在幻想。
吃完麦当劳,照惯例我的可乐依然是喝不完的状态。所以每次我总得带着一杯还有五分之四的可乐离开,然後看那杯可乐喝多久,我就饱多久。
车子开上高速公路,星期天的车子很多。限速一百一十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我的速度只有七十公里。
我打开收音机,锁定只放音乐的广播电台,刚好正在播我很喜欢的一个黑人女歌手碧昂丝的《Listen》(倾听)。
曾经有个女生跟我说过,『黑人的皮肤之所以是黑色的,是因为上帝很喜欢他们,祂把很多才华都赋予了黑人,但为免让他们遭人妒嫉,於是决定将这些才华藏在黑色的身躯里。』
『但他们还是被白人妒嫉了,於是才会有种族歧视,人总会见不得别人比他好。』她说。
「这种说法很奇怪。」
『一点都不奇怪啊。你看看,黑人天生唱歌、运动、跳舞、体格都比其他人优秀。多少电影里,黑人一开始唱歌跳舞就立刻吸引其他人的眼光。运动场上跑得快跳得高的也大多是黑人,奥运长跑短跑马拉松的记录保持者大多都是黑人,NBA里面有一半以上都是黑人。』
「所以你很喜欢黑人?」
『我很欣赏他们,他们有种低调的华丽。』她说。
後来这个女孩变成了我的女朋友。
却也是最让我心碎的。
我记得我决定要完成这趟旅行的那天,我跟恒豪在一间音乐餐厅吃饭喝生啤酒,那时餐厅正好也在放《Listen》这首歌。
那时,恒豪问我,怎麽会想要做这样的旅行?
其实,他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
而且,我还多问了一个问题,「有必要吗?」我的心里这麽问着。
起因是因为脸书(Facebook),一个这几年超级热门的社群网站。
我的脸书好友不到五十个,真正见过面的不到四十个,真正交情不错的只有二十几个,最亲近的只有个位数。
大概是我个性的关系,我本来就是一个跟别人相较之下比较闷的人,也因此我会跟恒豪变成好朋友,因为他总是那麽直接,我们之间形成一个重要的互补。
不过我自己知道,我的闷,其实就是别人说的「闷骚」。
我如果要认识新朋友,会比别人花上几倍的时间。
通常新朋友第一次见面,经朋友介绍後,我点头微笑说声「你好」之後,就不会再说话了。如果他们问我:「吃过饭了吗?」之类的问候语,我只会点头或摇头。如果他们说的是:「听某某某讲过你好几次了,终於见到庐山真面目。」之类的用来拉近彼此距离的话,我也只会说:「谢谢。希望他没说我太多坏话。」
然後就安静了。
不管对象是男生还是女生,我都会安静了。
但我的安静只是看起来的那个样子,其实在我安静的表面之下,我身上的所有感官都一直在注意身边所有的动态,并且心里会有大量的OS。
例如「噢!原来他是这种个性的人。」
「哎唷!她果然跟看起来的一样三八。」
「嗯,这个人的废话还真多。」
「这女生看起来真有气质。」
「这男的讲话温文有礼,很好,我欣赏。」………之类等等的。
恒豪说我这个人防卫心太重,总是要时间的累积才有可能让新朋友靠我近一点。
只是近一点,但也没离我多近。
我认同他的说法,我之所以会这样,是我希望等自己先了解别人多一点再跟他交朋友,在此之前,我不喜欢让别人看清楚我太多。
我喜欢别人眼中模糊的自己。
因此,我在脸书上也很安静。
我会点开朋友们的涂鸦墙,一则一则地慢慢看,有些笑料我会跟着笑,有些悲伤情绪在内的我会跟着受点影响。但我几乎不说话,脸书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知道朋友近况的地方,还有可以按赞跟戳人。
这样久了,我的存在感就变得很低,在很多人的场合我会像是半个隐形人,我也不会希望别人时常注意我。
於是,当有人主动加我好友时,我是会惊讶的。
而某天,很罕见的有个人加我好友,那不只是让我惊讶,更多的是惊吓。
*我喜欢别人眼中模糊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