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美味關係(三)《Stand By Me》 — 第一章(一)醜八怪

「承武,我等你退伍,一起去德国罗曼蒂克大道。」二十岁,毕业前我对男友承诺。

「斯瑶,我不想去,你自己去吧!」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计画了那麽久,为什麽又不去了?」哇,真意外!一向温温吞吞的男友终於勇敢地背向走了。

「这是你的计画,从来不是我的。」孙承武定定地看着我。

「是为了我的学妹?」我早就有心理准备了。

他有些惊讶但勇敢地点头。

「我们学校就这麽大,我早有耳闻,只是在等你告诉我。」果然!我笑。

「你……」他大概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容易。

「我想,当初我们大概是彼此都没有男女朋友而顺便凑在一起的吧,既然你找到喜欢的人,就祝你幸福快乐!」那次联谊,孙承武是唯一可以和我这一七二身高相称的男孩。真好!说出来後我居然有很大的释然感。

会认识孙承武是源自他念的和尚班和我们班联谊之故,我们同年,从专四到专五交往两年以来,没有激情也没有争执,我原以为日子再这样走下去真会和他走进礼堂的。

这样分手得算很平和吧,我还可以冷静听他说着遇见小学妹後,他才懂得悸动是怎麽一回事的这些点点滴滴。关於他说的悸动这一点,我举双手赞成,我也是有相同的感觉,差别在我还没有找到让我心跳混乱过的人。

分手痛不痛?有,也没有。

我是喜欢孙承武这个人,老实又认真,而且长得超帅的,所以那时才会跟他走在一起。可是,谈起爱情和激情,两年来好像没什麽感觉,听着同学们形容的溶化在对方的吻里,我可从未在孙承武的双唇上嚐过。

分手,是有一点难过,不过,更松一口气的是我终於不用当大女人得在马路边为两人决定要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他也因为小学妹终於有机会展现大男人的魄力了。

说穿了,我们根本就不适合当情人,当朋友还差不多一点。

那好,就给自己两个星期的时间去适应没有男朋友的感觉。我先跑去垦丁玩了一趟,把自己晒成黑人就开始准备出发事宜。对了,即然没有孙承武同行,那就将原来一个月的行程提前并改成一年的流浪计画。嗯,那我得多收集一些资料才行。

《一年後》

再嫁英国的妈妈风尘仆仆地在她的现任老公──我的英国继父亨利.派克──的陪同下返回台湾奔丧,我在机场看到妈妈时还是不想跟她说话。

妈妈去美国念书时认识我的美国爸爸,不到二十岁的两人一见锺情、热情如火,年轻真的很好,什麽事都能创造,就是容易冲动;他们两人在冲动後创造了我,然後就奉我之命结婚去。

这样的结果有好有坏,偏偏让他们演变成坏的那一种。我的降临刚开始可能有带给他们喜悦,但接踵而来的问题他们却无法消化──包括他们各自都还没享用够的自由、养育我的重担和他们自身的学业与未来等等,件件都成了问题。

当相爱时的甜言蜜语在吞入腹中,竟反发酵成强酸将所有的语言和行为侵腐转成恶臭的攻击武器後,妈妈留下一张离婚证书就回台湾,不久却将我丢给外婆,任性地一人跑去英国。

这就是我不想跟她说话的原因,这些年来不管外婆怎麽劝说也没用。

养育我长大的外婆,在我心中根本就是我的母亲,她疼我宠我,就是不任我为所欲为,想来是妈妈的例子吓到她了,她用心地想把我教育成大家眼里的好孩子。我虽讨厌她的唠叨,但也真的了解她的心情,所以我尽量当个所谓的好孩子。

半年前,就在我要出发去德国的前一日,外婆还很得意她的外孙女就要去单飞了,她请我去我最喜欢的泰国餐厅吃晚饭来为我的单飞欧洲之行打气,未料隔天在我打算去机场前外婆却突然在门前昏倒,送医急救後她才醒来。

我很庆幸这是在我出发前发生的,让我能来得及送外婆上医院;当然,能不发生是最好。

半年来,外婆常常进出医院,为了医治她的肝,然而,即使是进步的医学对她的帮助也是有限,看她一天比一天苍老虚弱,我每天都在担心她随时会离开我。

造化真是捉弄人,半年前我没走,半年後外婆走了……

外婆一直不让我通知妈妈关於她生病的事,她像是有预知能力似的,直到临终前才要我通知妈妈回来,并要我答应一定会到英国和妈妈住一阵子──至少一次。

我无法拒绝外婆,因她说我拒绝的话,她会走得很难过。

我真的很难过,因为我答应後,她就立刻离开了我。

为了信守对外婆的承诺,在外婆的告别式後,请我的好朋友杨荷恩帮我照顾外婆留给我的房子,就跟着妈妈到英国去。

***

多雨、潮湿、寒冷,这是我对英国的印象,所以我很难想像我那像太阳花的妈妈怎能忍受这样的日子,还十年如一日──解答,就在我的继父身上。

继父的外表是很典型的英国人,身材修长、温文有礼,尤其他总露着真诚的微笑,很容易让人不自觉地想留在他身边,妈妈对他的感情大概也是如此吧。接触他後,我对他比对妈妈的印象好,感觉比较能接近他。

继父的上一次婚姻有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妈妈并没再为他生下一儿半女。而他,每次见了我总是喊我女儿,听起来很像电影里那中世纪英国故事的亚瑟王在喊称女儿的声韵。

他一直对我很好,因为我不肯去英国,和妈妈十年的婚姻时间内曾和妈妈飞来台湾看我好几次。

我十五岁那年,他带来他的三个男孩,其中之一是个身材瘦高、很俊的大男孩,是他二十岁的大儿子史提夫,气质风度翩翩的,看了就好舒服。老二威廉大我三岁,相貌也不错,就是爱说话了些。老三寇律和我同龄,长得粗粗壮壮的,还是个不爱跟人说话的怪人,长相和他们派克家的人根本不像。

我那时偷偷喊他「丑八怪」,因为一点也不像清瘦俊朗的继父嘛!

结果,我这不经心的话可被外婆训了一整晚。我也只是开玩笑说说而已,但是外婆还是很生气,她要我绝不可以嘲笑任何人的外表,这些是父母生成的,我们无权对别人这样的。那年幼无知的我才正视即使是这样随口说也是很恶劣的事。

外婆最後还笑我说,<b>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喜欢上我认为丑的人,结果人家还不喜欢我呢,到时就是我的报应了</b>,那时我们祖孙俩讲到後来笑成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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