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於回台湾了,好怀念的阳光和蓝天!
一出海关我就看到好久不见的好朋友。明君、小诗、小悦……都来接机了!还有爸爸妈妈婶婶,还有住在楼下一直很照顾我的张大伯张伯母!还有还有……
「欢迎回台湾。」许慎一见我下电扶梯,便故作热情地作势要给我个拥抱。
「喂!阿慎,不要命啦!」在一旁的小汤指向在後面看着许慎白目举动而嘟嘴的小悦。
呵呵!大家的互动都还是好热络呢……不过我也离开这麽久了,大家外表都变了不少呢!小汤留起胡子而添了几分成熟稳重;小诗把头发烫直,原本甜美的人如今是气质满分的大美女;原本身材就姣好的小悦穿起微露性感的上班套装真令人害羞。重要的是他们的心依然还是我几年前认识的他们──并没有因为我去留学就把我忘记。
「宝贝我好想你,以後绝对不要再让我只能透过那贵死人的国际电话听到你的声音了……这四年我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告诉你,你要听我说上七天七夜。」突然,一双手勾住我的腰,把我搂进怀里──这股熟悉的暖意肯定是明君。她将我头靠在我的肩膀,嘴巴喃喃地说着,说着说着她就有些哽咽了。
我眼眶也已变得红热,我轻轻歪头和她靠在一起,「当然,我也不会再离开你了。」
这时我才发现一贯女强人个性的明君,一直以来的短发造型如今──竟然变成了个长发美女,甚至还化了点淡妆和喷了香水,我偷偷地在她耳边问道:「变得这麽会打扮,果然交了男朋友就是不一样,看来以後没办法常常黏在一起了,我要被明君抛弃罗!」
她脸红地回道:「才……才没有!是公司要求的!」
「公司要求的……可是你等等又没有要上班,少骗我了!嘿嘿,男朋友有来嘛?让我瞧瞧吧!」
她脸还是红红的,指向一个不远的地方,「阿给和那家伙坐在那。」
我走向前,一张长椅上坐两个大男生,其中一个皮肤较黝黑的男生一直挨一旁带着报童帽的男生揍,两人打闹的模样完全搭不上他们的外表年纪。我走靠近他们,那个皮肤黝黑的男生看到我,便拍了拍旁边的男生肩膀,然後起身走过来,经过的时候对我微笑点点头。
我和那个带着帽子的男生对看了好一会,两人都没说话。我故意扳着一张脸装得好像很严肃,他却嬉皮笑脸的,逗得我再也装不下去也笑了出来。
「真是久违的笑容。」
这是以前我们常玩的游戏,比赛谁先笑出来,「吼!你很不配合耶……害我破功了。」
「因为你这样比较可爱阿!」他很自然的回答道。
这突如其来的称赞让我两颊发烫……惨了我现在肯定笑得很像花痴,视线四处乱飘……但还是忍不住地看向他,他应该是最没变的人──连衣服都没变,高中时常穿的那几件。
「好久不见。」
臭家伙,尽说些客套话,我没好气地回道:「是阿,这麽久不见你只说这句,那就再见罗!」然後我作势一个转身要走人──他拉住我的手臂。
「当然没有,今天我是来收租金的。」他的笑容还是跟以前一样,看起来很像是乾笑但其实那就是他最真诚的笑容。
「什麽租金?」我不解地问道。
「你在我心里住了这麽久……总是要收租金的吧?」
这个白目,这说法也太逗趣了吧!我笑着问他:「奇怪,那怎麽不是你付给我?」
「因为……肯定是我先喜欢上你的!」
这回答让我笑得更弯了,「那租金是什麽呢?」
「嗯……你先把眼睛闭上。」
「讨厌!要做什麽就光明正大,不要玩眼睛闭上这招。」
「侯!你在期待什麽?」
哼!这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爱耍嘴皮子,「我……我才没有!我要走了喔!」
「好啦,我说认真的,把眼睛闭上,一下下就好!」他做出拜托的手势,我只好照做。
闭上眼睛之後,其他的感官都清晰了起来──有他淡淡衣服的味道,还有两个人微微的呼吸声,以及他肯定想要隐匿但还是露出马脚的脚步声。
接着,一阵冰凉绕在颈子上……这个傻瓜。
「虽然现在说有点晚了……但我想正式地问你:『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嘛?』」
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在一旁看戏的众人终於爆出欢呼声了,「在一起!在一起!」
「不……我不要当你的女朋友。」
我想了一下才说道。他听到的当下表情超好玩的,先是错愕地皱眉──然後是一脸困惑与惊慌,倒是旁边的人都安静了下来。
「我做错了什麽嘛?」
我闭上眼睛,让这几年的光阴又在脑海倒转一遍,
「当然有!因为……我不要作你女朋友,我要作你老婆!」接着就真的是全场欢呼,连路人也看着我们,彷佛在替我们见证这一刻,幸福的起点。
「林诚恩!人家都要你娶她了,你还不表示一下?」小汤大喊。
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很温热、结实的感觉,我也紧紧地搂着这份温暖,不想再放开。
那是我到瑞士第一年的事了。
我和约翰在下午茶店悠闲地享用餐点,一边讨论着上午教授提的月晕效应。突然手机铃响,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中文的:「你在哪?」
我想了一会,没见过这个号码,但是是用中文写的,那可能是爸爸。因为最近他才提到说他想要换支智慧型手机──可是他怎麽会突然跑来?难不成是想要给我个惊喜?
我困惑了一会,还是回覆说:「在大学旁的早餐店。」
约翰问我怎麽了?我摇头说没事。
接着我们继续聊了下去。那是一个很愉快的下午,能认识约翰真的太棒了,他既幽默又博学,和他的谈话中总是能听他介绍各国风情或者是一些有趣却深奥的知识现象,而且他很喜欢中华文化,常常巴着要我教他写汉字和讲中文。
聊着聊着,就已经到四点多了。我这时候才想起来简讯的事情,所以我对约翰说不好意思,可不可以先买单,然後再载我回家里一趟,因为爸爸妈妈可能来找我但人生地不熟,我很担心他们。
「好阿!正好我也想见见是怎样的夫妇如此幸运可以拥有这麽漂亮的女儿。」
「谢谢你的称赞。我们快走吧!以免他们等不到我而着急了。」
很快地,我们就从学校那儿开车回到了家中。远远地就看见一对男女在门口,应该是爸爸妈妈,我心里想着。於是我先下了车,约翰去找地方停车。
我渐渐走近门口,发现他们似乎不是爸爸妈妈,我突然害怕了起来……会不会是坏人?但我还是继续走近,只是步伐变得很慢很慢。直到我离他们只剩十多公尺,我才看清楚他们的脸……那是两张令人怀念的脸孔。
其中那个男生看到了我,连忙跑向前来。
「你还记得我嘛?」我点头。
「那你还记得这本笔记本嘛?」他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本笔记本,那是我高中时写的日记本。
「我看了之後……才发现原来过去我做了这麽多愚蠢的事情。对不起我没有去送机;对不起我没有察觉到你那时候对我的感情;对不起我明明就很喜欢你,却一直害怕你因为我的接近而讨厌我,所以一开始不敢找你聊天;对不起和你熟了以後,变得更害怕友谊变质所以压抑自己的感情;对不起我喜欢你三年,却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你。我曾经很喜欢你,而现在,我还是喜欢你。」他很用力地,把这段话说完。
这时停好车的约翰走了过来,发现他两只手缓缓抬起要牵我的手,便很生气地跑了过来,并用力地把他给推开,并用法文大声吼道:「臭小子你在做什麽?」是用法文。
他看了约翰,又看了我,「他就是你写给黄明君明信片上贴的照片的那个男生?」
我点头。
「所以你们真的……?」
他又看了我,再看了约翰,之後视线就一直看着他。
「一切都太晚了。」
他沉默,我也沉默着。过了一会,他拍拍我肩膀,就很丧气地低下头,对约翰说了一句微弱的话,「Sorry,sheisawonderfulgirl,pleasetakegoodcareofher.」随即就转身要走了。
谁知道这时候我的心情是哭笑不得的呢?我只好对一直站在门栏上的明君大喊:「明君!这是我跟你说约翰,他是我系上的同学,你要瞧瞧他的男朋友嘛?」
「好阿!」
过了五秒,他才转过来,一脸困惑地看着我问说:「等等,你说……他是同志?」
「是阿!」
「所以你们没有在一起?」
「没有,那张照片只是要告诉明君有一个很帅的外国人而已,你一定没看我写的内容。」
「我……我看不懂阿!所以你耍我?」
我往前,看着他,看着这张半年多不见的脸,「谁叫有人让我等了他等那麽久。」
「所以……所以我刚说的那些……?」
「噢!我现在中文不太好,可以麻烦你用法文再说一遍嘛?」
「不要吧……」他一脸无奈。
「好啦……但你依旧是个臭白目!竟然现在才对我说这些话,你要用什麽赔给我等你的这三年啦……」讲到最後,我发现我眼泪流了下来,语带哽咽地。
「那就用我的一辈子。」
接着他就将我紧紧地搂在怀里,「陈静秀,我爱你。」
林诚恩,我也爱你。
擦肩而过的幸福,总有一天会回来。只是在於两个人能否等到那天,并再次抓住它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