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良家暖男 — 01 寧曉曉

整台公车晃得厉害,本来乡下的路就不是挺宽,这几年政府拨经费时,也只关照到市中心的马路,是以小镇的路坑坑疤疤凹凸不平,居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麽过了。

宁晓晓也是,手用力地抓着拉环生怕自己被甩了出去,就跟车里大多数的人一样,面孔僵硬,两眼几近涣散,窗外的风光就是这样了,十几年了还是一成不变,宁晓晓的个性又有些特别,那些景致映在她眼里就是个风景,不具任何意义。

唇抿得紧紧的,又是一震,宁晓晓觉得自己像能感受到轮胎辗过石子的每一分晃荡,每一次颠簸。

公车里的座位很少,尤其宁晓晓家又是在巷底,每当轮到她上车时,位置早早就被坐满。

今天也是一样。

很久很久以後,宁晓晓回忆起十七岁的春天,才知道她的生命早在那一刻就有所不同。

「轧──」公车前门先是往下再往旁开启,宁晓晓朝门口那边看了一眼。这是第一次,有人在这站上车。

上车的是个少年。一个皮相相当好看的少年,周身却泛着清冷的光华。

宁晓晓也就是瞥了眼,就将目光调了回来。闭上眼,侧头轻轻靠在抓着拉环的手上,若不是眉间微微的拢起,端得是岁月静好闲静可人。

时间过得太久,宁晓晓记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见这句话的──回忆是老人的权利。可能是老喜欢在巷口柳树下喝茶,曾是中文老师的狄奶奶说的,也可能是那个连亲生儿子都认不出来的陈伯伯说的。这些其实也不是那麽重要。宁晓晓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十七年的光阴,女孩经历的比同年龄的都要来得多。

宁家五口,两个人在吃牢饭,一个人在疗养院吃喝拉撒都不由自己,另一个在她九岁那年对她说:「晓晓,妈妈晚点就来。」之後,从此不见踪影。

宁晓晓知道的,早在很久之前她就听过社区里的几位阿姨悄声说过「宁家那位迟早会逃跑的」、「简云也真是可怜,还不到三十岁呢就要自己养个孩子」之类的话。

你说怎麽可能,九岁大的孩子哪懂这些。偏偏宁晓晓就是知道,幼时的种种经历让她被迫成长,若她不懂,也不可能好好活到今天了。

宁晓晓不是不会幻想,言情小说里像她这般身世坎坷的人最终都会有人怜爱,被救於水深火热之中,她想像过的。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一次又一次遭遇看不见未来的困境,宁晓晓想开了,如果命运总是对她开玩笑,那就对自己妥协吧。

高高在上富贵一生的大有人在,如蚁般残喘求生的也要有人来扮演。

想得出神,宁晓晓看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轮廓不是那麽清楚,但依稀可辨眉眼。她长得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也许像躺在疗养院的爷爷吧,但也不可考了,被疾病折磨岁月摧残的老人早看不出昔日的样貌。视线移到书包上,在那综合高中的校名上停留了半晌。

如果说甯晓晓曾做过什麽白日梦的话,爱上沈安是一个,考进市立第一中学也是一个。

而所谓的白日梦就是,那些个注定被错过,无法实现的念想。

情窦初开的年纪里,若有人问宁晓晓有没有想过会在二十岁前结婚,宁晓晓肯定是不屑地撇撇嘴角,不耐烦地转身离去。

多数青春期的孩子,对爱情有着懵懂而甜美的臆想,渴望谈场轰轰烈烈风风火火的恋爱不负青春。

宁晓晓不是。

或许有,只是所有情愫萌芽的瞬间就会被她狠狠掐熄。父母婚姻的失败确实影响了宁晓晓的爱情观,宁晓晓不喜欢失去也不想要痛。

在宁晓晓爱情世界里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安。承载了甯晓晓所有青春所有浪漫情怀的男孩。

沈安就是漫画里常见的阳光少年,极喜欢笑,哂笑轻笑大笑张狂地笑,左颊边有个酒窝,牙齿也是白净整齐,笑时还会露出一个可爱的小虎牙,明亮的微笑就好像所有烦恼都不足挂齿。

少年像清晨第一抹阳光,划地一下将宁晓晓阴郁的世界整个点亮。

让人措手不及。

甯晓晓的国中入学考不是很理想,基於互助合作的理想,她被安排跟学年前十的沈安坐在一块。

在宁晓晓十一年的人生中,从未见过如沈安这麽爱笑的人。见到她的笔掉在地上也能笑个不停,不过就是一堂课连掉了几次罢了。在操场上篮球,看见她从旁经过也能挥手笑个没完。

甯晓晓讨厌沈安似无忌惮的笑容,讨厌沈安看见她笔盒里削得细短的笔之後,装模作样地说喜欢她的笔盒想跟她交换的样子,讨厌沈安笑时眯得细细的眼睛,讨厌沈安说宁晓晓你的名字笔划怎麽这麽多,讨厌沈安老喜欢扔纸条给她,上面写宁晓晓你瞧班长的裙子好短,讨厌沈安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逐渐占据她的视线。

宁晓晓很讨厌,这个有点喜欢沈安的自己。

那是个男女同桌会用立可白分一道楚河汉界的年代。可是沈安觉得这是女孩子的玩意儿,宁晓晓比同龄的都要成熟也不会做这种事。是以当有人发现他们这桌跟大家不同,没那条白线时就起哄了。

即使是无心之过,也会在心灵未成熟的孩子身上留下印记。一个到发苍苍视茫茫都有可能牢牢记着的过去。

甯晓晓清楚记得那是个在灿烂不行的好天气。

她一拉开教室的门就发现不对劲,长久以来她被迫需要察言观色,同学之间的挤眉弄眼宁晓晓都看在眼里。

果不其然,当她把书包放上位置,往前一看,就见黑板上被画了一个小雨伞,两边写了她和沈安的名字,下边还做了批注──沈安爱宁晓晓。

十几岁的孩子哪懂什麽是喜欢什麽是爱,只是觉得好玩就起了兴致。宁晓晓只觉得幼稚,刚起身想上前把图擦去,就见一道身影飞快掠上台先她一步擦掉图案。

宁晓晓忘不了,真忘不了她喜欢的少年在台上大声喊着:「谁喜欢宁晓晓那穷鬼!」

少年曾是甯晓晓心上最耀眼的阳光,到後来却刺伤她的双眼她的心。

其实人都是很犯贱的,宁晓晓比同龄的人都要快懂得这个道理。

以身来犯。

已经快忘记当她听见沈安大喊着怎麽可能喜欢宁晓晓那穷鬼时的心情了。也许隐隐约约地有「果然如此」的预感吧。

演戏其实是一种天赋,尤其对宁晓晓这种每天都为了生活而挣扎的人来说,天赋有了也有了环境,那很多事情就会深入骨血融为习惯。不能太在意生活,不能让生活的每件事情都来影响自己,牵动自己的情绪,首先要做的就是强迫自己无感。

无感了也就不会痛了。

所以不过是一瞬间,宁晓晓就好好地收拾了心情,走回座位。

那之後,宁晓晓和沈安不过陌路。

宁晓晓对别人狠就能对自己更狠,她决心不要沈安这个朋友就能跟他没有半分接触,所有曾有过的爱恋都曾了过眼云烟。沈安怎麽说就是个少年,有热血有冲动有一斤不知道几两重的尊严,他在看到宁晓晓出现时就後悔了,可是沈安从来都是天之骄子,他等着宁晓晓给自己台阶下。

他等呀等,却料不到这一等就是一生。

只怪当时年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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