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昨天,回憶來敲房 — 04《因愛情手札而結識》

东西丢过去,垃圾丢回去,我对着橱柜翻来翻去,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那本手札。

明明自己有一本,可是记忆差不像屎一样的我,老早就忘光光了,忘记当初我是把那本放在哪了、收藏在哪了。橱柜的东西满的快爆炸了,房间虽然不是很大,可是衣服乱七八糟,要在这小小的空间找到那本手札,我想是海底捞针了。

说也奇怪,会突然想找的原因,一切在於昨日那个江哲安,看着那本《爱情手札》看的入迷、看的入神,而且他那一本是粉红色的,在我记忆中,我记得我不是粉红色的,所以我想找出我的手札,好好的探讨一下。不过想着想着又感到万般奇特,明明彼此没有互给电话,没有聊络方式,我何苦那麽好奇?又何苦为了他找我的手札?我可是懒的不能再懒的大小姐耶!

问题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我真的很想问问,我的宝贝兼老公的泰迪熊,超想问它:「你知道手札,被妈咪丢到哪去了吗?」可是不回话就是不回话,它若是会说话,我应该已经昏过去了!但是我很不甘心呀,没知道我的手札内容是什麽而不想罢休,就好比看连续剧,想知道十恶不赦的坏人,会有怎样的下场。

要怪也要怪父母亲没能把我的脑袋生出来,因为我真的笨笨的记性又不好,今天发生的事,若不是很重要,我隔天大概又要忘光了。再继续叹息也不是办法,於是我坐在地板上,把心放静,就像禅坐那样的姿势,一个人静下心,回想过去,看看是否能想到手札被我遗弃在哪了。

果然神通了──我想到手札被我放在书桌那的抽屉,我二话不说冲过去,马上把抽屉打开来看,可惜东西堆的满天飞,无用的可说占了一半,实在是很难找,我狠劲的把整个抽屉拔起来!并往床上倒,果然在多到不行的垃圾堆里,我看见了一本浅蓝色的手册,拿起来看着封面,写着大大的《爱情手札》这下可放心了。

也知道自己的版本是浅蓝色的,而那个江哲安却是粉红色。我翻起第一页,第一节是《幸福要自己追逐》这就没错了,昨晚对江哲安提出的题目,果然是正确呢,他的回答也是正确的。

还好我还记得,还好有关爱情的东西我都能记得,若是芝麻小事的我应该都忘记了,我心想。

找到了手札,自己也放心多了,只是超级好奇粉红色会是什麽内容,於是我马上换装,拿着包包,穿着简单到一个不行的服装。出门去,要去诚品书店,把我想知道的手札给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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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公车,来到了书店,我冲开人群,因为人实在太多了。

一进到里头,我傻眼了,多到不行的书海,人海茫茫从何找起,人又多到快把我窒息了,不过还好我天生耐操,我排除一切困难,一个一个找,找来找去,看来看去,就是没看到ㄧ个所以然,我还是不死心,在转角那看到了写着《都会男女系列手册》我想应该在那里了,错不了。

於是我奔跑过去找,上方的书柜没有,中间的书柜也没有,我找下方书柜找到了《爱情手札》真的是皇天不付苦心人,我的辛苦也值得了──仔细ㄧ看、果然有四种颜色,代表着不同版本,浅蓝、粉红、深绿、纯白,而我拥有的则是浅蓝,而江哲安拥有的是粉红。

我拿了三种版本,准备要去结帐,我起身时大喊:「痛呀——痛呀——」实在是很痛,因为撞到人了!我的手札掉落一地,我也跌个狗吃屎,屁股看似受重伤。

马上收拾散落一地的手札,我起身正准备要大骂那个撞伤我的人,结果那个人跟我不约而同的喊「又是你!」

「什麽叫又是你!礼貌点好吗?」

我傻眼了,撞我的人既然是江哲安,既然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他──不过他没喝酒的模样,真的没有什麽男人味,昨夜的他男人味很重的说。

哲安看着我一身的打扮而笑起来了:「你昨天看起来像个夜猫,那样鲜艳,怎麽现在清纯到一个不行,像ㄧ张纯洁白纸。」

我回说:「你自己也不是一样,没酒醉,男人味少了一大半!现在像ㄧ个处男!」我对他吐舌头做鬼脸,便转身的要回去,不过回去之前要做的事,结帐!

我可不想被当小偷呢,我来到柜台结结帐着,服务人员对我说「小姐,总共是五百元。」我应该是要付钱对吧,如果没错的话我该付钱……我拿出包包,发现包包虽然有带,记忆也有带,可是钱包好像没带。

我不断的想「我死定了!」因为总不能又回去拿钱来买吧,因为自己实在很懒惰,尽管不想这样说自己。此刻的我心中有个决定了,江哲安是我的希望,我必须要向他借钱!当我一有这个念头时,他既然从我後方经过,看似要离开书店的样子。

於是我用了类似电影情节的特异功能,马上的奔跑拉住他的手来到边边,就像武侠片那样,一度认为自己有轻功。江哲安当然一脸惊讶,这也难怪,我太粗鲁了。

我合掌拜托他:「拜托你!借我五百元,我下午会请你吃饭!」他沉默没回应,我以为他死没同情心的不给,可是他从皮夹那掏出了钱,并且拿给我。

我真的很感动,不过他拿钱给我说了:「不用客气。」我会感动是因为他没问理由,而我跟他只有昨日见一次面而已,他既然不多考虑就借给我,於是我也决定会请他吃饭。

首先我冲到柜台,结帐,这下终於可以把手札带回去!而服务人员也终於有了笑脸。

拿着手札走出店外,我四处看!「怎麽没看到他?」我一这样想的同时,一转头看到他在我面前,他拿着纸塞给我,我问:「这是什麽?」他回:「这是我的电话。」好奇特哦,既然有人搞这种手法,他说完之後就像个路人离我远去。

说真的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偶然,我既然会在这遇见他。

明明这间书店我常来,可是我并没有遇过他啊

昨天跟他认识之後,今天既然在此刻跟他相遇,就像电视剧一样,让人如此浪漫。我看着纸内的号码,心理涌出温暖,终於得到他的电话号码,那不就是以後可以看见他?不过下午我决定会找他吃饭,并且还他五百元因为我不喜欢欠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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