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不好意思…还让你帮我拿,这个很重的!给我吧!」全副思绪跌进阿哲幽幽眼眸如深潭,险些丢失了心魂的咏云,此时才意识到,她把一整箱的书本,交给人家扛了一路,却一点表示也没有。
「让女生拿这麽重的东西,那还要男生作什麽?我帮你吧!你车停在哪?」阿哲脸不红气不喘地陈述着自已的绅士之道,让受到呵护的咏云,忍俊不住羞红了小脸蛋,暗自臆测着这捉摸不定的阿哲,到底是野兽还是绅士?怎麽性格氛围转换的速度,如此之快,叫人望尘莫及。
「这边…」有些慌乱的咏云轻咬着下唇,引领阿哲到她的车辆旁边。
「哇~好赞的车哦!你老公一定很会赚钱」阿哲将那箱原文书放进後车厢里,意有所指地赞叹着咏云的行情。
「我还没结婚…这是SAM…啊不是!是我哥哥的车,借我用的啦!呵~」羞赧不已的咏云,连忙摇手又摇头的否认,她对於阿哲这号人物,有着诸多的好奇,他像是一团谜雾,虽然人就站在眼前,还是任她怎麽也看不清。
「你不把後车厢关好吗?」阿哲指指虚掩的後车厢,好意提醒。
「我楼上还有,我懒得一直开开关关的」没啥心机的咏云,很直白地解释着她的偷懒行为。
「那我帮你吧!」阿哲说完之後,便放下了自已的电吉他在车边,一脸任由咏云差遣的和善模样。
「那怎麽好意思?!」怎麽有这麽好心又MAN的男人,愿意浪费宝贵时间,帮助萍水相逢的自已,咏云捂着嘴,大叹不可思议。
「没关系,男生力气大,本来就该帮女生拿的」阿哲扬起一抹无关紧要的微笑,坦然陪伴着咏云,边聊边慢步踱回电梯里。
这一句”没关系”,让阿哲陪着咏云又回到楼上去搬那堆东西,咏云替阿哲扶着电梯门,看阿哲挥汗如雨地当着免费捆工,替她搬书、搬电脑。
「好了!」阿哲将所有纸箱都放进咏云的车里,还很贴心地摆放整齐,就怕咏云一开车,後头的东西散落一地,会发生危险。
「谢谢!真的很谢谢你!」咏云对着阿哲拚命的鞠躬道谢,不敢想像若是没有阿哲的好心帮忙,她一个人要忙多久、跑几趟,她那双纤细手臂说不定会脱力。
阿哲背起自已的电吉他:「不用客气,我们是邻居嘛!这样讲好像不太对,你应该是要搬走了吧!」阿哲抹抹自已额前的细汗,扬起一抹尴尬的苦笑。
「对啊!我们已经要委托仲介来处理了!」咏云无奈的撇撇嘴,失望之情堆满她清秀的脸庞,感叹以前怎麽没分神注意过邻居。
「呵~房子卖了你怎麽办,睡男朋友家里吗?」阿哲背起自已的电吉他,佯装无心地随口询问着。
「我哪来的男朋友,睡我哥另一处公寓那罗!」说起“男朋友”这三个字,让身为剩女的咏云有一丝尴尬,她有很多男的朋友,却没有男朋友。
「没有男朋友、也没有老公,那我有机会吗?先从朋友开始也可以!」阿哲态度自在的双手插口袋,单刀直入的猛烈进攻,真挚爽朗又不失风度,脸上满是兴奋难抑的神情。
「我…我叫齐咏云,幸会幸会」被直截告白的咏云羞红着脸蛋,举起自已的右手,对着阿哲有些为时已晚的自我介绍。
「Lunatic的团长-阿哲,你好!」他扬起右手,轻柔覆上咏云的小手,然後缓缓握紧,掌心交换着彼此的温度,错综复杂着,他们往後的人生。
「很高兴认识你,抱歉!我还有点事得先走,改天一起吃饭或是听音乐吧!」阿哲不着痕迹地收回自已的手,聪明化解着空气中,即将开始蔓延的无声尴尬。
「那…我该怎麽联络你呀?」心存期待的咏云,水灵灵大眼瞅着阿哲,有些诧异於他又要像阵风似的,消失在自已眼前。
「我就住你原本的房子左手边呀!呵呵~」阿哲大方地挥挥手,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咏云面前。
咏云细声嘀咕着:「直接去你家找你哦…」咏云不晓得自已有没有这勇气,遇到他家里的人,她该怎麽自我介绍?“嗨!我是Lunatic的歌迷吗?”说不定会被当成疯子轰出来。
不到三十秒的时间,阿哲骑着一台川崎重机,出现在咏云面前,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支笔,不说一句拉过咏云的手,写下他的手机号码:「有空的话就打给我!我除了练团以外,其余时间都开机」
「等你呦!」阿哲冲着咏云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爽朗阳光的他戴上安全帽,催紧油门扬长而去,差点没把咏云的心魂也一并带走。
咏云傻傻地对着阿哲的背影挥手道别,经过好一会儿才回神过来:「啊~完了完了…我开始流手汗了,我的手机咧?」咏云赶紧跳进车里,找着自已的手机,要把阿哲的号码记录下来。
此次一别,又是一个星期不见人影,白天咏云尝试着拨电话过去,得到的回应却都是:您拨的号码未开机,晚上她努力压抑着兴奋与好奇,免得让人以为她迫不及待的想推销自已。
咏云抓着手机在柔软大床上滚来滚去:「啊~好讨厌哦!你的事业作好大哦…人好难找耶!」咏云虽是公司里的人事部主管,但现在的她正在等卸任,新聘请的主管结束在德国的私人事务後,随时会飞来台湾接职。
她的日子过得是轻松又惬意,Sam的特别助理,同时也是她现任特助,能力实在是太强了!将所有事情安排的妥当合宜,没想到却给了闲下来的咏云,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胡思乱想。
举棋不定的咏云,趴在床上小声嘟嚷着:「晚上十点多,他不晓得睡了没?」她晃动着自已的白皙小腿,紧盯着手机萤幕,心底那名为好奇、昵称想念的小虫,正在蠢蠢欲动。
「哦~阿哲传来的简讯耶!」咏云的手指灵活快速地按着,刻不容缓地阅读着内容。
你的微笑,你的长发,
让我快要失控,狂跳的心脏就要扯烂胸口,
曾经以为死去的悸动,此刻全面复活,
陷在爱里的人们,通通已经失控,
对你的迷恋,像是只进不出的杀人漩涡,
让我从此,死在你的手中。
「啊~讨厌!好直接呦!你是野兽派还是绅士牌呀?!好难捉摸哦!哎呀~」咏云一手捧着滚烫的脸颊,看着阿哲传来的简讯大小声喳呼着,咏云回想着阿哲的煽情告白,差点没抓着手机兴奋的绕场一圈,好来宣泄她此刻的激动。
不到三分钟,又有一通简讯传来,是同一个人:「嗯~想了一个礼拜,只能想出这一段呢!我为新歌谱的词,你觉得呢?」
「啊?原来是歌词…」高兴得太早的咏云,差点没晕死在床上,她是在开心个什麽劲儿?!一个人像个疯子似的又叫又笑。
三分钟之後,阿哲又传来另一通简讯,让咏云的喜悦再度重燃:「一定是因为太久没看到我的灵感女神,七天了呢!什麽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夜景吧!」
「啊~看夜景?!YES!YES!YES!他说我是灵感女神耶!」咏云欢欣雀跃的紧紧握拳,在床上又叫又跳,她以为阿哲早忘记她这只有一面之缘的厚脸皮女人。
「我的妈!我的脸好烫!我要发烧了吗?」咏云双手捧着脸颊,赫然发现自已让三通简讯,弄得心情七上八下的,平时的冷静与沉稳已不复见,她还以为帅哥看多了会免疫,没想到遇上有好感的人对自已示好,还是乐乐陶陶地像个单纯的小女孩。
咏云的第一段恋情,很悲情的只维持了十几天,受创甚深的她,躲起来疗伤将近一年的时间,现下宛若脱胎换骨的她,对於新恋情的展开,抱持着莫大的期待与希望。
咏云蹲在床上,手指飞快的编辑着简讯内容:「我这几天晚上都有空,看你…我也很喜欢夜景」咏云再三检视过简讯内容後,怀着忐忑不安的情绪,按下传送键。
经过三十秒的沉默,简讯回复过来:「那现在去看?我去接你」
「现…现在?妈呀!啊~~我要穿什麽衣服?啊~~人家来不及化妆了啦!」咏云一看见“现在去看”这四个字,顿时让她血脉喷张,心跳数直线攀升,紧张又刺激的初次约会,就快让她冲破人体极限的一分钟二百二十次啦!
「好呀!不过我来不及仔细打扮,你别被我的素颜吓到哦!我住在…」咏云照实打出自已的地址,她实在无法推掉这个突如其来的邀约,她好怕这次见不到阿哲,下次再约不晓得是西元几年。
咏云传送完简讯後,在屋里忙得团团转,她套上一件镶着碎钻的七分袖薄衫,穿上让曲线毕露的牛仔裤,踩着低跟的名牌罗马鞋,背起斜背包,匆匆忙忙的赶到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