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揮霍 — 揮霍 (15)

一天妈妈打电话来,说我已经快两个月没回家了,在台北是否一切安好,吃的住的能否习惯,工作是不是顺利,台北比较冷是不是有多穿衣服,有没有交到新的女朋友?

我妈说台北的女生比较会打扮,漂亮的很多,要我不要太挑剔,快点找一个试着交往看看,可以的话就快点结婚了。

这才是她这通电话的重点,其他的都是题外话。

她这意思好像是在叫我随便从路边拉一个娶回家,感觉好像在菜市场挑菜挑鱼买肉一样。

「所以我是要走过去问说“小姐,请问你一斤卖多少钱?”是这样吗?妈。」

我妈啧了一声,「我不是这个意思。」

「还是你想把我给卖了?妈!你不要我了吗?我是你的乖儿子啊!」

我妈又啧了一声,「我想卖也没人买。」

「什麽?妈!所以你是要把我送人吗?不要呀妈!」

我妈这次就没啧了,「算了,当妈妈没说过。」

我想三十岁大概是父母亲心里的一条界线,一旦自己的孩子年纪超过三十岁,他们心里那个警铃就会开始铃声大作,这时就会开始有意无意的试探你:「哎呀!你年纪也不小了。」、「哎呀!单身虽然好,但老了也要有个伴比较好。」、「哎呀!隔壁王太太的儿子上个月结婚了,让妈看得好羡慕。」、「哎呀!菜市场好多跟妈妈同年纪的都当阿嬷了。」………

如果你还是无动於衷,他们的有意无意就会开始变成非常有意。

我妈上一次叫我快点交女朋友是我跟前女友分手後的两个礼拜,那时我还在疗情伤,天天听梁静茹的「分手快乐」安慰自己,她走进我房间来问我:「你有没有新的对象了?」

「噢妈!并不会这麽快,我跟上一个分手也才两个礼拜而已。」

「什麽?两个礼拜而已吗?我怎麽觉得好久了。」

「那不错啊,你应该过得很快乐,因为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好快。」

「人家那个住我们家对面社区里的郑妈妈,她女儿跟你同年,婷婷玉立又漂亮乖巧,妈妈看了好喜欢。」

「好喜欢?那你去娶她啊。」

「我怎麽可以娶她?我是要你跟她认识看看啦。」

「妈,我知道你说的是谁,她叫郑惠容,小学是我隔壁班的。」

「对对对,就是她,既然你们是小学同学,那认识就更自然啦。」

「她不可能答应,我小学的时候掀过她很多次裙子,她非常恨我。」我说。

其实我没掀过她的裙子,但我知道她是谁。

如果我没有这麽说,她有八成的机率会去跟郑妈妈约时间相亲。

是的,相亲。好恐怖的一件事情。

这根本就是公然的贩卖人口,两造家庭面对面,商品就是自己的孩子。品头论足还不打紧,讲到最後竟然莫名其妙开始讨论聘金礼数跟结婚日期。

男女双方甚至还不认识啊我的老天爷。

我妈想替我安排相亲已经不只一次,不过我从没让她得逞过就是了。

有时候真的会觉得妈妈这个职业很厉害,她们总是有办法找到对象要介绍给你,好像你是她的宠物狗或猫,她找了另一只要来跟你交配。

婉燕也跟我说过她被家人逼着要去相亲的事情,这让我感到不可置信。

第一,她才二十五岁,还很年轻。

第二,她长得很漂亮,我相信追她的人应该不少,怎麽会需要去相亲?

她说她母亲很年轻的时候就结婚了,十九岁就生下她哥哥,二十二岁就生下她,二十四岁又生下她弟弟,哥哥去年结婚了,太太今年怀孕,待产期是五月,没意外的话会是个金牛座的宝宝。

「我妈现在才四十七岁,几个月後她就要升格当奶奶了,我大概可以理解她为什麽比我还急。」她说。

「可是你还很年轻啊。」

「在她眼里已经不年轻了。她说女人的青春很短,时间一过好对象就难找了。」

「所以什麽是好对象?」

「大概就是有责任感,肯上进,又顾家,然後温柔体贴脾气好之类的吧。」

「刚刚你说的那些我好像都有。」

「是喔?那你怎麽没有女朋友?」

「你这麽漂亮美丽大方又善解人意都没男朋友了。」

「你又知道我没男朋友?」

「瞎密?!」我心头一震,「所以你有男朋友啊?」

「有啊。」

「是喔……」我说。自己都能感觉到语气里的失望。

「是啊,你好像很失望。」

「噢不!没有!」我立刻裂嘴笑开,「我替你感到开心啊。」

「不,一点都不开心。」

「为什麽?他对你不好吗?」

「他已经要结婚了。」

「什麽?」我更震惊了,「所以………你是…………外面的………小三?」

「他还有孩子了。」

「我的老天………」

「虽然如此,我还是很喜欢他啊,所以我会祝福他。」

「你……怎麽……这麽笨……」

「不过他不喜欢我啦。」

「不喜欢你?但他是你男朋友?」

「对啊,我在说布莱德彼特啦!我都跟别人说他是我男朋友。」

「………」

「你怎麽了?」

「我有点头晕………」

「哈哈!」她笑了出来,「干嘛这样,我不能幻想他是我男朋友喔?」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那就好啦。」

「跟你说一个巧合。」

「什麽巧合?他也是你男朋友?」

「……欸对,我们相爱好多年……………喂!不是啦!」

「不然是什麽?」

「我的英文名字也叫布莱德。」

「真的吗?」

「是的,全名叫布莱德彼维。」

「哈哈哈!」她笑得好开心,「你好啊,布莱德彼维。」她说。

这天其实是我鼓起勇气打电话约她吃宵夜的,在晚上八点半的时候。

她非常的纳闷,「八点半?吃宵夜?」但她还是答应了。

我们从饶河夜市的头走到饶河夜市的尾,一样东西都没吃,只顾着聊天。

当我们走出夜市之後才发现好像是来吃宵夜的,所以又回头从夜市尾走到夜市头。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离开夜市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

身为一个绅士,把女伴安全送回家是非常基本的。

我说的是送回她的家,不是送回我家。

虽然,我并不反对…………

喂!

本来她是要我送她到捷运站,但上了我的车就是我的人……噢不,是上了我的车,车子是我在开,所以她只好乖乖地带路。

她家跟我家距离大概是三十分钟左右的车程,因为时间晚了,路上车子也少了,她下车後,我回到家只花了十九分钟。

进门时我是在哼着歌的,辞海见我这麽开心,说人过太爽会死得早。

这个死杀千刀的。

「刚我跟婉燕一起逛夜市,渡过了一个美丽的夜晚,因此让我少活几天也没关系。」我说。

「你少在那边嚣张。刚刚燕子传Line给我,说明天约我吃下午茶。」

「噢!是喔?这麽爽?」

「当然。」

「会不会又整个乐团一起出现?」

「不,我确认过了,只有我跟她。」

「人过太爽会死得早。」

「没关系,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他说。

因为隔天又要到宜兰去跑业务,路程较远,我得早点起床出发。

於是我快速地洗了澡(任性的电热水器依然任性),然後迅速地躺到床上。

「今晚逛夜市很开心,晚安。」这是我快睡着的时候婉燕传来的app。

这下糟了,我会开心到睡不着啊。

*人过太爽会死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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