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就像是白开水吧!我的生活一直是如此,如此地清淡、如此地简单,导致於我的生活过的很普通。但是,现在不同了,因为我重新遇见了那个人,我敢肯定那人是你,相貌虽然变得成熟了些,但还是有些东西是你永远改变不了的,例如说:你给人的那种感觉,永远是那麽地温柔。
「喂!」
打算叫住你,但你却连回个头都不回。
「搞什麽鬼嘛!」我气得拿下脚下的鞋子朝你那丢去。不巧,你刚走进个转角,那只鞋子就在距离你一公尺的地方落了下来。
没打中。
而我,崩溃了,不管正处於大马路上,就这样地迳自哭了起来。
好想念好想念,虽然很恨但又想念的你,恨你的不告而别,恨你的一声不响。
「小姐,没事吧?」
眼前突然多了张面纸。
我抬头一看,那个好心人士是你。
你不认得我了吗?怎麽你看我的眼神是那麽地生疏、不熟识?
我接过你的面纸,向你道了声谢。
「不客气。」你微笑,接着向前走。
「等一下!」你停下了脚步。
「小姐,还有什麽事能帮你的吗?」一贯的温柔,让我更加确定是你。
「你……能请问你的大名吗?」我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渴望地希望能听到我想听到的那个名字。
你迟疑了一下,接着果真说出了我许久未听见的名字,温政廷。
「那、那你还记得我吗?」
你又迟疑了一下,这次发呆的时间更久了,接着从口中说出令我大受打击的一句话:「我们认识吗?」
*
工作很忙碌,最近公司新接了一些订单,直要求创新、创新、不断地创新。可是我有什麽办法呢?设计这块理念如果没有好的IDEA是再怎麽创新也创造不出新的来的。
放下手中的手稿,望着正画到一半的图,不自觉的叹了一大口气,虽然我的主要设计是流行服饰,但知名婚纱公司Cathy看中了我的创新设计,指定要我为它们的最新一季婚纱展创作出最新颖的婚纱。
我是个很简单的人我说过了。正因为简单所以不喜欢麻烦,正如婚纱上的蕾丝,真不知该拿它怎麽办。
我不怎麽喜欢衣服上有蕾丝,太女孩子了!偏偏这是很多女孩子的梦想。
敲打着键盘,找寻是否有适合的蕾丝与我所设计的婚纱能所互相搭应。
这次婚纱展的主要特色就是创新,分别由我和几位资深的前辈互相合作,一人设计出三套不同风格的婚纱,虽说是资深前辈,也才不过是二八、二九的年轻设计师。创新嘛,总不能找又老又古板的「老」前辈吧?!
我所设计的婚纱中其中一套是走法国风,於是搜寻了法国蕾丝,发现了很多关於好蕾丝与坏蕾丝的资料,像是法国蕾丝的材质是属於所有蕾丝之中最纤细的类型,也因为品质较好所以相对的贵,而我很喜欢CHANTILLYLACE所以毫不犹豫的打算利用它的蕾丝来作为我所设计的婚纱的搭挡,主要是看中CHANTILLYLACE它蕾丝图案上会有小线头,让整体的纤细图案看起来更加地立体。
蕾丝的部份总算告了一段落,心情也愉快多了,打算call电话叫助理帮我送份下午茶进来时,发现到今早我放在电话旁的一张名片,那是昨天他给的……
「我们认识吗?」
我们认识吗?我们认识吗?
原来你忘了我,也好,与其让你记得我之前那小孩子般的脾气,不如让你看到我成熟兼有责任感的模样。我变了,我不再是从前的爱哭鬼,虽然说又让你看到我哭了,在你面前,总会毫不保留的向你透露出自我,真糟!糗样都被你给看光了!
「这是我的名片。」你将名片递给了我。「保重。」
你又从我的视线远离了,一次一次的、不断不断的。
望着电话旁的名片,我没有心情吃所谓的下午茶了,而是改变了行动。
打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