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交大曠女日記 — 交大曠女日記 (26)

我的心中一直有个不大不小的困扰,就是那从脚踝一路长到大腿上的浓黑脚毛。在遇上小夏之前,我其实不顶注意这件事,还时常为脚毛所能带来的几个笑话洋洋得意,毕竟这些毛代表着我雄性荷尔蒙的旺盛,而我在稍早的故事里就和各位提过,因为不想输给男生所造成的扭曲心理,就是偶被错认为男生的奇妙快感。此外,套上半筒袜和长裤,谁看得到我的脚毛?

丹娜就曾和我说过,如果她恰巧是个偷窥狂,在女厕里看到我剥下裤子後的那双腿,一定会吓得以为遇上了个变态男人。

「想像自己是偷窥狂的人比较变态吧。」我皱眉瞟她。

「我只是想表达你的腿真的很像男人而已,」丹娜轻笑,「不考虑雷射除毛吗?小夏说不定会在意哦,我还没认识哪个男人喜欢长毛女孩的。」

「小夏在意又如何?只要学姊没有腿毛就好了。」

「你喔,真是心口不一。」丹娜敲了我的头。

究竟为什麽男人能有一腿乱毛,女人就得刮出一双光滑?这是什麽讨厌的隐形规范?可是…小夏对这有什麽看法呢?是否真如丹娜所想,他也喜欢一双白皙细嫩的脚?

我带着满腹疑问直到暑假期间的某日,才终於下定决心去除脚毛。

那天,我和爸妈以及他们的朋友一块出游,其中一对夫妻的五岁儿子不停在我身旁打转着,矮小的身子让我的腿毛成为他眼下显目的风景。於是在绕了几圈後,他抬起头,用极为童稚的嗓音天真说道,「姊姊,为什麽你的脚上有那麽多毛啊?好奇怪。」

我尴尬一笑,正想着该如何回应时,小弟的爸爸突然抬起那双短裤下满布黑毛的脚,「怎麽会奇怪?就跟爸爸一样啊!」他温柔地说,我猜想他肯定觉得自己的和煦笑容不但征服了儿子,还替我解了围。

「真的耶!」小弟惊呼,漾开一脸稚嫩,表示佩服爸爸的精辟。

我低下头,困窘至极。事实上,那尴尬未曾缓减,反而更深了。我红着脸藉故匆匆离开现场,并且从那一刻起,便彻底屈服於社会权威所认定的美腿标准之下──老天!我实在不愿自己的双腿被拿来和中年大叔做比较啊。

就这样,我拉着丹娜,在妈妈长期做脸的医美中心买下了雷射除毛疗程。「一般而言,每打一次雷射新长出的毛就会少一些,几次之後,毛就不再长了。」柜台的护士小姐眨着大眼睛为我勾勒出将来的美好图像,「以後你就会有双白嫩嫩的腿,夏天就能穿着短裤到处跑了。」

「多久以後就不会再长毛了?」我问道。

「不一定,要看每个人的毛囊状况,平均来说是六次以後。」

「你可能要更久。」丹娜指指我,邪气地笑了。

为了避免广告之嫌,我无法向各位报告医美中心的各项细节,不过大体来说这种标榜让人「越来越美」的中心都不会差太多:轻柔的音乐、淡黄的灯光、沙发、抱枕、雕塑和生意盎然的盆栽。一进门後还得换上舒适的拖鞋,瞧!多麽重视松弛客人的神经。

我和丹娜懒洋洋地倒在皮制沙发上,等待医生首次的「治疗」。我们身前的纸杯内被斟满花茶,丹娜每啜一口,就赞叹一次。优雅的大厅内摆满杂志,一个包着浴巾、披着外套的女人正翻阅其中的一本,神情略显焦躁不耐,美容师大概让她久等了。

一会儿後,亲切的护士微笑走了过来,先以剃刀细细刮去我的脚毛,留下毛孔上方一小撮的毛发「根部」,接着敷上麻药让药效出现,才将我带进诊间,要我躺上那张白色的床。医生坐在床沿,戴上墨镜,又给了我两支能遮住双眼的黑汤匙,便拿起连接仪器的「雷射喷枪」准备向我施打。

「要开始罗。」医生说。

「嗯…」我咬住下唇,紧闭双眼,然後,「啊──痛哪。」长叫一声。

一下、两下、三下,次次精准;一声、两声、三声,声声凄厉。

「你不要再扭罗,这样我很难打。」医生翻覆着我的小腿,想确定喷枪打过了哪些面积。

「怎麽会这麽痛?」我的双眼渗出泪来,感到疼痛难当。难道,这就是爱美的代价?

「忍耐一下很快就好了,我会轻点。」医生提起像屠夫般的手,仔细检视他的俎上肉。

酷刑在二十分钟後结束。

「你还好吗?」当诊疗室的门一开,丹娜就冲了进来,见我泪痕未乾,有些不舍。我兀自坐在床沿发愣,想着早知道就别花钱受罪了,还来不及回答她。她低头望向我的腿说,「都红成一片了。」接着又挥手道,「这里怎麽那麽臭?我们快出去吧。」

「当然臭啊,这是烧焦味。我的毛全被烤焦了。」我抬起腿,森冷惨淡一笑。

丹娜走进我,爱怜地牵起我走出诊间,不住安慰,「想想小夏看到你的表情嘛,会眼睛一亮喔!」

「他是学姊的…」我悲伤回答。

这次她拍拍我,没有说话。

後来丹娜告诉我,大厅的人,喔不!是整间医美中心的人们,全为诊疗室内的凄惨叫声给吓住,我每叫一声,大夥的头就往门边望一下,让她担心极了,「医生应该不是拿着蜡烛或皮鞭什麽的吧。」她紧张地说。

「只有你会想到这事上吧,那真的痛彻心扉!」我瞅了她一眼,认真强调着,「而且小腿面积这麽大,得打很多下,所以是一痛再痛。」

各位或许会想,经历这麽痛苦的疗程六次能换得一生的美腿,应该很值得吧。不!我打了二

十次。

「有些人的毛囊比较特别,可能怎麽打都无法完全除毛喔。」特别?我第二十次(没错,就是第二十次)去到医美中心时,医生这麽告诉我,「其实你的毛发已经少很多了。」他刻意压着嗓子,企图从温和的语调中掩饰想把我赶走的心情。

或许我付的钱已经不敷雷射的使用成本了。

我的物理直觉告诉我,让雷射光不停烫上自己的脚并不明智。另一方面,我亦有些佩服属於我毛发的坚强生命力,真一定要把他们赶尽杀绝吗?我犹豫了。因此,虽不满视钱如命的讨厌医生,我仍在第二十次疗程时为我的除毛过程画下句点。

丹娜直呼可惜,她说都坚持这麽久了说放弃就放弃呀。这不是放弃,是放下,我摇头晃脑地回答。

走笔至此,我俯身看向那些历经二十次雷射攻击依然伴我多年的毛发,虽然每次穿着短裙短裤时都还是得刮刮他们,但他们强韧不屈的精神实在值得我学习。

这便是一位毛发主人向其毛发致敬的所有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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