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礙|愛 — 12|問號

那一大群人再度向我们跑来,挥舞着手上的纸笔和相机。

「御凌!请帮我签名!」『御凌』是Knight的名字。

「我也要!我也要!」

「御凌你弹贝斯的时候超帅的,你的每一场表演我都有去看喔!」

「Knight!请跟我合照!」

眼前的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对御凌大喊着,只见他扬起笑对他们说:「不好意思啊各位,我今天刚好有事,」说到这里还看我一眼,并且把我搂得更紧,「签名和拍照改天我一定会补给你们,今天就请你们先回去吧!」

我淡淡的看着眼前这一群人,发现女生占大多数,他们在听到御凌的话後纷纷露出失望的神情,也有许多人开始看向我,眼神显露出好奇、疑惑,还有少数几个人看得出来充满忌妒,但大部分的人都是羡慕。

等到所有人群散去已经是十分钟之後的事情了。

「看来你这个『Knight』在城蔚混得还不错嘛!都已经放学了还有人要找你要签名拍照。」边对他说边把他的手从我的肩膀上拍下来。

他嘿嘿一笑,「还说咧,要不是有你和那个姓韩的,我怎麽有需要降级只能当个『Knight』,而且你们两个才真的是有名的夸张,连我们学校的人都常常在谈论宫蔚高中的『King』和『Queen』。如果不是因为你戴口罩他们认不出你,刚才被要求签名和拍照的就是你了。」他停顿下,问:「话说回来,你怎麽戴着口罩,感冒了吗?」

「一点小感冒而已,没什麽。」我回答。

他点了点头,叮咛我要好好照顾身体,又像是想到什麽似的笑了出来,「不过幸好你来了,不然我不知道什麽时候才能脱身回家。」

狠狠瞪了他一眼,我说:「下次你要是再拿我当你那些烂桃花的挡箭牌的话,你就死定了!」

他听完马上夸张的摆出像是听到什麽大噩耗的表情,一连後退好几步,「你那柔道黑带三段的身手我可不敢恭维!」

因为家庭背景的关系,从小我爸就要我去学一些防身的功夫,但我觉得很好笑,要是他不混黑道,何必担心有人会对我不利?但我还是去学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觉得女生的确也应该要会一些防身的招式,必要时可以保护自己。

再度瞪了御凌一眼,他识相的收起夸张的表情,说:「好啦不闹了!对了,你今天怎麽会想到要来找我?」讲了这麽多废话,他总算问到重点。

「当然是来确认你还活着吗。」我冷冷地说。

「干嘛讲这样。」他故做哭丧的表情。

我严肃地说:「我是认真的。你当初什麽都不顾就自己搬出来住,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连家也没回过一次,你妈是真的非常担心你,你是真的想搞到所有人都不管你吗?」

他却依旧嬉皮笑脸:「哎唷!反正我还有你呀!」

「任御凌!」

「姊!」

终於御凌也收起玩笑的表情,「你也知道老头那家伙顽固又难沟通,我跟他一向合不来,一见面就吵,当初是他先说不当我是他儿子,那麽我也不当他是我爸,乾脆搬出来,省得在家碍他的眼。」『老头』指的是爸。

看来爸这个父亲做的还真是失败,两个儿女都不怎麽喜欢他。

叹了一口气,我从书包里拿出一个信封交给他,「这是你妈要我转交给你的,里面是给你的生活费,就算你不搬回家住,至少有空也要回来给阿姨看看,别让她整天为你操心。」

他接过,点点头:「嗯,我知道了,我会找时间回去的。」

既然今天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再向他叮咛嘱咐几句,要他好好照顾自己,我便和御凌道别。回程时,我绕去一家诊所看医生,这几天我的感冒似乎有加重的趋势,我想如果再继续放任它的话,小感冒也可能会变成大病。

看诊完後,我先在诊所内吃了一包药,之後才搭上公车。坐在公车上,我想着爸和御凌的事。

七岁那年,爸带着淑玉阿姨回来,除了阿姨,後面还跟着一个小孩,那是刚满六岁的御凌。

其实对於那时候年幼的我,对这个如此突然的『新妈妈』和『新弟弟』是很不知所措的,甚至还有些抗拒,但经过长久以来的相处下,我了解到他们都真的把我当作自己的家人,阿姨把我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般疼爱照顾,而御凌,虽然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姊弟,但我们之间却没有任何隔阂,因此我们的感情还算不错。

从以前御凌就对音乐有很大的兴趣,因此他从小就立定志向未来想当个乐手,国中时加入吉他社,高中时加入了热音社,每天都很认真在练习常常,练歌练到三更半夜。御凌很有天份,许多乐器都很容易上手,但他最有兴趣的是贝斯,在旁人看来,他的音乐之路好像很顺遂没什麽困难,但其实之中一直有一个很大的阻碍,无法轻易跨过的障碍。

那就是爸。

爸对於御凌玩音乐这件事一直很反对,他认为这些都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对他来说,只有『读书』才是正途。他们常常为这件事争执,一开始只是偶有摩擦,但後来却越吵越凶。

三个月前,御凌成立了自己的地下乐团,那天同时也是他跟爸吵得最严重的一天,因为爸知道後非常的生气,要御凌立刻解散乐团而且不准再碰音乐,甚至说要是他在继续玩音乐就不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御凌一气之下就甩门出去,後来甚至直接搬出去住。

他和阿姨提出要搬出去时,阿姨是极力反对的,但御凌很坚持,也让阿姨看到他是真的很认真的看待音乐,想实现他的梦想,想成为一个出色的乐手,加上他的住处离阿姨的妹妹家很近,可以就近有个照护,阿姨才终於同意,而原本御凌跟我一样读宫蔚,因为爸是学校的校董,他不想再受他控制,便转学去城蔚,最夸张的是,他转到城蔚後,竟然告诉所有人他姓『御』名『凌』,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姓『任』,我问过他为什麽要这样做,他回答我:「老头都不想认我这个儿子,我这样做不是正好合他的意吗。」

我也曾想过是不是该阻止他,叫他不要这麽冲动,但後来想一想,脚和心都长在御凌身上,他要是真的想走谁也拦不了。

之後御凌就半工半读,虽然辛苦但至少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看来他现在这样似乎也还算不错。

就这样想着御凌和爸的事,又加上刚才吃了感冒药,我竟然昏昏沉沉的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几站,突然感觉一阵摇晃,我睁开眼睛。

在我眼前的是一个约莫五岁的小男孩,黑溜溜的圆眼睛给人深刻的印象。

他笑着,脸上有微微的酒窝,对我说:「姊姊已经到站了,该下车罗!」说完就转身跑下车。

我愣了几秒,往窗外一看,果真是我该下车的站,走下车,往左右张望,却不见刚才的小男孩。

我认识那孩子吗?但我完全没印象啊。是住在我家附近的小孩吗?因为曾经看过我所以知道我该在这站下车?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知道那孩子为什麽认识我,但我知道,这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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