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蓝色。
而蓝色,代表理想、自由。
但一直以来,我从来不知道……
蓝色,甚至不只代表理想和自由。
直到我失去他以後,才知道……
我是梁海欣,今年十四岁,绰号就和我的名字念起来很像,「海星」。
十四岁呀,一个介在稚嫩和成熟之间的年纪……
是最无奈的时段吧!
站在月历前,我盯着今天的日期。
八月三十日。
「第七百七十七天,死神带走他後,没有他的日子……」
我重重的叹口气,倒回床上,看着天花板,又坐了起来。
「七百七十七……呵,真可笑的数字……」
视线落在墙壁上,停留了许久。
是我们最後一张合照……
照片中的他,有着一张帅气的脸庞,一头和披头四其中一位成员相似的发型,深咖啡色的眼睛,像极了融化的巧克力。
他是张宇杰,我已死去的男友。
是已经没有像一开始那样这麽伤心了,但想到,还是会忍不住心痛。
「叩、叩。」
「谁?」我呆望着门。
「妈妈。」也对,家里只有我和妈妈,除了妈妈还会有谁?我傻笑。
「喔。」
「小海,」妈妈推开门,「妈妈把早餐放书桌上,等下要赶快去做公车喔!我要赶着去上班了。」
「好。」
「掰掰。」妈妈微笑,温柔的对我说。
妈妈温柔的话语,和她虽然看似冰冷的蓝眼睛,却充满了温暖,暂时抚平一时的悲伤。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匆匆吃完早餐,便走出屋外,背着书包,把门上了锁,注视着天空一会儿,才开始走向公车站牌。
在路上经过一间咖啡店,我走了进去,点了平时最爱喝的肉桂咖啡,反正公车还没那麽早来。
「小海呀,这个暑假过得好吗?」咖啡店老板亲切的问。
「刺蝟老大,你的发型还是不换喔?」刺蝟老大是我替老板取的绰号,因为他的发型太像刺蝟了,还染成了绿色,穿着非常庞克。而且他还是中英混血儿。
「咳摁,老子打死也不换掉经典招牌!」老大把肉桂咖啡推向我。
「难怪老大会吓跑那麽多客人。」啊—谁叫你要穿成这样惊世骇俗啦!
「喂喂,这不是重点好吗?暑假去了哪里?」他也替自己弄了杯黑咖啡。
「妈妈带我回屏东,每次都去那,好无聊!」我小口小口的啜了几口,细细品尝肉桂的香味。不知怎麽的,我一直觉得,这个味道非常熟悉。
印像深刻。
「这样啊!」我回过神,「一直去那里的确很无聊。」
「咦?」
「带你们去花莲,要吗?」
「妈妈应该不会要去,她已经很久都没让你带我们出去玩了。」
遭了,6:40了。
「还是放不下吗……」
「呃?」
「没事……」绝对有事!
「唉,快去搭车啦你!不要那样看我。」老大突然大吼,店里唯一的客人下了一大跳,口中的咖啡喷了一地,还从鼻孔爆出来。
被他这样突然大吼,我吓得赶紧冲出咖啡店,书包连背都没背好,一路冲到站牌拦车。
「呵,连行为都跟她一样。」他看着海欣离去的背影。
一样是那头金发在风中跳着舞,闪耀的像黄金。但不一样的是那双海蓝色的眼睛,和她冰冷的蓝眼睛。
他用力的甩甩头,喝掉剩下的咖啡。「她选择他……」
错觉。
我赶上公车後,四处张望了一下,很快的就找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海星!」她也察觉到我的存在。
「欧,我好想你喔!」
「小薇,我也是喔!」
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赵郁薇。
我们紧紧的抱住彼此,直到郁薇把超级热情的我给推开。
「快,从实招来,你是不是有带糖果给我?」郁薇夸张的伸出手,我假装很忙的翻找口袋。
「嘿,我不是开糖果店的,小姐。如果你想要糖果,就从下一站下车,过马路就到了。」
「海欣!哈哈,你的表情太认真了吧!」郁薇笑翻了。
「这叫『专业演员』,懂吗?」我认真的点头。
「你才不是演员哩。」她轻拍了我的手。
「就快了啦!嘿嘿!」我透过玻璃窗户,看到後面的乘客。
咦?唐寇沙……呃,怎麽也在这里啦!我不喜欢他,去去去!啊—他看到我在看他了!我赶紧别过头,继续听郁薇讲话。
「海星、海星!等下要乖乖不要乱跑,小薇会去找你。」郁薇用很甜的声音说,我很怀疑是不是因为她吃了太多糖的关系,所以讲话也像糖果一样甜甜的。
「好,不会乱跑。」
「掰掰!」
我挥挥手,往我的教室走去。
我停下脚步,抬头望了一眼天空。
蔚蓝的天空,几颗在天上流浪的棉花糖……不不不,是云!我肯定也被小薇染上糖果不离话的怪病了。
看着看着,我怎麽脑袋闪过了一个人影?
言蔚天?
一阵鼻酸袭卷上来。
我加快脚步,走进教室,把书包放下,走向厕所。
锁上门,眼泪雨点般的落下了。
为什麽?我明明已经把他封锁在我的回忆里了,为什麽他会逃出来?
我无声的哭着。
为什麽想忘掉你,却更牢牢的把你记在我脑海最深处了呢?
回忆太清晰了,感觉像是昨天才刚发生一样。
是不是往往最美好的,都是最刺痛人心的?
我身吸了口气,阻止眼睛在下的这场雨。
「也许就像苏可轩说的,他早就死了。」
但我不信啊!
他才不会死,他是超人耶!超人怎麽可能会死呢?
至少我是这麽认为的。
我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中的我。略为哭肿的双眼,但并不会很明显。这大概是我的一个好处吧?怎麽哭眼睛也不会肿得很严重,别人也看不太出来。
再仔细的看着自己,一双海蓝的蓝眼睛有些空洞,深邃的轮廓,金色的长发……摁!标准的希腊、英国、台湾原住民大混血的混血儿。唉,该高兴吗?如果你、你也是这样,一定蛮懂的吧?格格不入啊……
不管。
我走回教室。
我看着我後面的後面的左边的坐位,沉思。对,沉思。但我绝对不是沉思者,我才没有摆出那个姿势。
你们一定认为那个位子的人是我喜欢的人,但这是个天大的错误啊!
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
但我其实没喜欢过他。
复杂吧?
对,因为这样才骗的过自己嘛。
然後某天,就突然听到泡泡『啵』一声破掉了,所有谎言就全部溜出来了。
这下可好了,越吹越多的泡泡,来一个超级大连爆—『啵、啵、啵』……
猜猜怎麽了?
蹦。
所有谎言都逃光光了,真相就躲不起来了。
我再也没理由说服我自己,喜欢一个我从来不喜欢的人,忘记我真正爱的那个人。
由此可知,忘掉一个人绝对不容易,越想忘掉越是在心里留下那人的痕迹,你就怎样都很难幸福。
最好能够幸福的忘记。
我苦着脸,再没看向那个位置了。
陈政一的座位。
「咚。」他来了,书包沉重的声音撞击那张桌子。
我走了,我的心远远的离开了。
或者正确来说,从来就不再那。
没有再见。
终於,我好像自由了。
距离蓝色,剩一颗心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