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是一个失忆的男人。他在二十岁之前的记忆全部消失,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只记得当他醒来就有一双手握住他,一直流泪看着他,口中叫着“朗朗”
那个女士自称是秦朗的母亲。他告诉那个女士他的记忆已经没有啦!
女士没有回话,只是苦涩的微笑一下。看来并没有因为秦朗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秦朗从小就没有父亲,对于他来说父亲这个词是摸不着的影子,他在以后的记忆就要和母亲相依为命,秦朗的家境不好,秦母也没有怎么固定职业,在加上给秦朗治疗身体家里的资金已经花光了。
秦朗自从醒来以后,治疗了几个月后又开始背着书包,重新拾起了课本,作为一个高三的学生,毫无杂念地去认真学了一年。秦朗的年龄其实很大了,他有记忆的那一年是他二十岁,秦朗也很好奇自己是怎么失忆的,秦母有些不耐烦的说他是自己走路不小心撞到了石头所致。
秦朗真的信了,秦朗也问过他以前的事情,秦母也会一个一个给他讲些琐事,然而家里却没有一张曾经的照片让他寄物思忆。
头几年,秦朗还是会很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他右耳边的那个耳钻还有那四个耳洞是怎么回事?
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四个,貌以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已久,只是自己右耳却只是老实巴交在耳垂中部的一个耳洞。
不过想的时间越久了,秦朗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他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没记忆就没记忆吧,反正现在过得好就可以了,是的,他现在过得不错。
秦朗将来是一名兽医,是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秦朗在一起上班的女孩乐乐时不时地说起她的杯具啊,不能给人看病就算了,沦落到给狗看病。
秦朗确实是很杯具的,他当初是想当工人来的,选的是工程大学,不想成绩到那个阶段,只能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
这样也就摆了,做兽医就做兽医吧,尼玛偏偏他被一位专门搞“兽种杂配”的导师给看上了,收为门下做了关门子弟,天天认真研究不同的品种杂交。
经过几年的时间认真学习,秦朗算是有半斤八两了,于是出师,在一家小型的宠物医院上班,做了一个妇产科兽医,专门给动物做接生的动物男保姆。
二十五岁的那年秦朗忍不住寂寞了,养了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铁哥们兼大学的李昭时说秦朗没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养要养只杂种牧羊犬。
我也知道这狗的价值非凡,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狗肉给人吃的,秦朗却不为然,他非常喜欢这只公狗,还给它取名叫“贝贝”。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着讨好主人,贝贝总是温温顺顺地蹬在秦朗身边,秦朗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秦朗下班它就跟着回家,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时间长了,这人和狗俨然是“相爱”了。
眼看李昭时年前都结婚了,秦朗的身边只有那只“贝贝”。
李昭时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我说朗朗”,你能把女人当狗使唤,但是你也不能把狗当女人使唤啊,你得找个女人有个家”。
秦朗轻轻一笑,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个更杯具加餐具的了。
李昭时的老婆高彤彤是秦朗的当初高中复读时的同班同学,可以说是秦朗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的关系不错,就连李昭时与高彤彤也是秦朗介绍并且撮合相爱才结婚的。
一般李昭时劝秦朗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个亲什么的,高彤彤笑呵呵的说:“要找女人,我们队全是啊。”高彤彤是个特警,是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