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鳴 — 三

我叫喂,曾经常食可乐糖。因为我母亲不准我父亲给我买可乐,我父亲便改而买可乐糖给我吃。吃过後,我还是喜欢可乐那种液态的刺激。可乐糖有可乐的味道,然而含在嘴里久久未消融,不同於可乐——我不够五分钟便干掉一瓶。

一粒可乐糖够我食十五分钟,此後过甜的可乐味在我口里徘徊不去,直至我喝下一杯水才冲淡那种味道。可乐糖是没有个性的可乐,本来可乐有让人呛喉的能耐,可它变成一枚硬糖後,就只留有甜中带一份酸的味道,利爪都没有了。

亚祖知我母亲对我父亲实施了可乐禁令,就自作聪明的给我买了一大包可乐糖:红色包装纸,一粒糖的大小约有我拇指纹那麽大。我拆开,那包装袋永远残缺,缺口不能修补,所以也没有激起我收集的意欲。

「怎样?好食吗?」

我含着糖,点头,还吃得嗒嗒有声,逗得亚祖乐呵呵的笑起来。亚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双眼皮清晰的、就在圆眼的眼皮上划一道深而幼的痕迹,笑起来时,眼角微翘,像只很爱亲近人的小猫。他比我瘦,跟我差不多高,头发蓬松,像只小刺蝟。我常常笑他不梳头就上学,他气恼地说他天生如此。

我比亚祖肥,但亚祖从来不笑我肥。我们知道彼此的真名,却从来不叫彼此的名字,因为亚祖说:「好朋友不需要叫对方的名字。我看见你,搭你膊头,大大声喊一句『喂』,那就行。」我不想被人知道我跟亚祖的关系好到可以不叫彼此的名字,故我说:「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好了。」

「那你替我取个新花名吧,一个其他人不会叫的花名。」

从此,我叫他做亚祖,他仍是叫我做「喂」。

「喂,今日一齐食lunch。」

「喂,你做了肥佬陈的功课没有?还没?没办法,我借你抄。」

「喂,借枝原子笔给我。」

亚祖除了我之外,就没有别的叫做「喂」的朋友。那是因为我自小学便跟他相识,见证他家由基层变为中产,由中产底层爬到上层。其实我不觉得我有恩於他,亦没有给亚祖什麽好处,我只是待在他身边。他有什麽事就打电话找我,我会听,错失了就立刻再打电话给他,单问他一句:什麽事。他想找个人陪他去餐厅食饭,我就带着从家里带回学校的饭壶,跟他去他想去的餐厅食饭。

他家刚开始富起来时,我们刚升上中学。他扬起一张五百大元,我立刻按住他的手,低说:「你颠了!这里是学校,财不可露眼。」

「我想给你。」

「给我干什麽?」

「好兄弟,有钱齐齐分。」

「你神经病,我每年新年逗了利是钱,也从没有分给你,现在你家里有钱,也用不着分给我。」

亚祖皱眉,脸带动人的委屈:「你不要?」

我最受不得任何人脸上现出委屈的神情,可亦不想收下一笔不义之财,便拿了那张五百元,拉着亚祖入去学校厕所的某一个厕格。我摊开那张皱巴巴的纸币,看了看亚祖迷惑的脸,便转过身,以厕格门为桌子,将一张纸币摺成一只小青蛙。我将这只青蛙放在亚祖手心,望着地板,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你给我五百元,为了答谢你,我送你……一只青蛙仔,当回礼。」

亚祖愣了愣,收紧掌心,使我看不见那只小青蛙,他笑得像只小猫:「我会一直保留着他。」我知他讲的是青蛙,但他一直凝视着我,使我不得不再问:「他?」

「他。」

我便像那只小青蛙般,走入了亚祖的掌心,就再也没有走过出来。

亚祖在中三时交上第一个女朋友。他把那女子带到我面前,她是全级长得最秀美的女子,人也聪明。我私下说:「嗯,很好,亚祖,你真是交上一个好女友。」没多久,就听说亚祖与她分手了,我问他:「那麽好的女孩,你还有什麽不满?」

他不语。我又问:「你跟她……做了?」

他摇头,咬着下唇,用一种我所不能抗拒的表情看着我——那种楚楚的委屈,活像是我辜负了他什麽。我想,那个被亚祖甩掉的女生,脸上也该有这种表情。我别开脸,不想去明白为什麽亚祖脸上有这表情。

过了不够一个月,又有另一个女孩。这次是隔离学校的,那女子染了一头暗红的头发,脸上勾画过浓的妆容,身板子很瘦,可看进别人双眼时,眼神很挑逗。我一直以为丰满的女性才能性感,却没想过这个瘦骨仙一样的女子也别有韵味。

早熟的风韵。我想她一定已经不是处子,但这不能妨碍他人欣赏那颓废的美丽。

我私下跟亚祖说:「我觉得前一个比较好,但这一个……也有她的美。」

不过几天,亚祖深夜打电话跟我说:「我分手了。」

「又分?这次上了吗?」

「没有上。」

「吻了吗?」

「没有。上一个也没吻。我们最多只有牵手。」

我挂了线,那晚再也没听亚祖的电话。我在被窝里不断翻身。心头像有一团不断发大的毛线球,内里很多棉线缠在一起,愈扯愈紧,渐渐成为一团不能解的死结。

翌日回校,我没有主动跟亚祖谈话。那天午饭时段,亚祖买了一大包红色包装纸的可乐糖,重重放在我桌上,那一大包少说也有七八十粒。他亲自拆开那包可乐糖,提起我一只手,将一颗糖放入我手里,拢起我的手指,我便看不见可乐糖。他幽幽地说:「我请你食可乐糖,你别生气。最多以後不再深夜打电话给你。」

严格来讲我没有生他的气——电话的事也好,女朋友的事都好。我只想亚祖正正经经地交个好女友,不要行我这条路——当然我身边的人都不知我行了这条路,甚至我自己现在还不太肯定是否真要行这条路。

「不是这问题,我其实……」我想说我根本不喜欢食可乐糖。但亚祖迳自拆开第二粒,不顾这里还是课室,就强将糖塞入我口。糖强硬地顶着我的门牙,我不肯让它入来,亚祖更用力将糖推入我口里,门牙一阵麻痛,我还是松开牙关,让糖滚入我口里。我看着亚祖脸上的笑容褪色,连忙说:「很好吃。这糖,好吃。」

亚祖不受我这套,反问:「你说,是什麽问题?」

我欲言又止,最後选择捧着那大包可乐糖,打量桌上那残缺的红色包装纸,说:「你别玩弄人家女孩子的感情。拍拖嘛,要不就别去招惹人,既要去染指人家女孩子,就认真一点。」

亚祖狠狠踢了我桌脚一下,就走了。再也没叫我喂,再也没给我买可乐糖。亚祖从此没了唯一一个可被称为「喂」的朋友,而我也失去了叫亚祖做「亚祖」的资格。

中五毕业,亚祖要去英国留学,没四五年都不会回来。有可能读完书留在英国那边找工作。每个人愈讲愈夸张,我最後听回来的版本是说,亚祖的父母希望他在英国顺道找老婆,没生孩子前都不回香港。

我在公开试中失利,升不上去,十八岁也未够就失学了。也无大感想,我向来没有书缘,平时有空就爱涂涂画画做手工,不务正业。我母亲说做人最要紧是有骨气,我父亲说做人最要紧是脚踏实地,我妹说做男人最要紧是温柔。我家人说,这些特点我全都有。

亚祖离开香港前夜给我打了通电话,而我次日没有去送机,因为要去上parttime。过了一星期,亚祖给我寄了一张明信片,上款写「喂」,下款写「亚祖」,正文简洁。

「其实我不想走。

为什麽会搞成这样。」

我买来一叠白信纸,在信纸上用红色笔写着:

「陈奕迅《最佳损友》」上款写亚祖的真名,下款写我的真名。

不过一星期後,亚祖又有来信:

「我们只是朋友吗?」上款固执地写「喂」,下款固执地写「亚祖」。我们浪费高昂的邮费,在一张张美丽的明信片背後、一张张宽敞的白纸上面,写着一两句仅有的话语。

这是我最後一封寄给亚祖的回信:

「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天涯何处无芳草?」我在信里包了一粒可乐糖跟一只用五百元纸币所摺的青蛙仔,写下:「P.S.这是当日我放在你手心的青蛙,这是当天你放入我手心的可乐糖,它们都挣脱了。」

上款写:

「亚祖」

下款写

「最後一次的

喂」

从此,我不再吃红色包装纸的可乐糖。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