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猪肉仔,喜欢饮可乐,不过已经忘记几时饮第一樽可乐。我父亲是个沉默的大老粗,在地盘做判头,高不成低不就,总算能维持生计。我父亲对着我跟妹妹时总是无话可说的,只常常侧着身盘腿坐在沙发,左手拿着一面方形小镜子,右手持着小钳子拔胡子,不时斜着眼看镜中的脸。老实讲,我从不觉得他钳了一个下午的胡子後脸有变得乾净一点。我母亲叫他用电动须刨,他摇头;我妹妹有年送他一把精良的剃刀,他自己用了一次,便在左脸划下一道幼长的浅血痕。从此,每当我父亲休假,我母亲才会叫我父亲枕着她大腿,由她为他操刀。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找一个让我枕着大腿、替我用剃刀刮脸的女子,如我母亲。後来,那变成我父母的梦想。现在,我尽量说服自己拾回这个失落了十多年的梦想。
我父亲与我唯一的交流,是给我买东西。吃的、喝的、文具、一些我不太喜欢但仍会假装很喜欢的玩具如小皮球或篮球——我如果是爱运动,又怎会被我父母叫做猪肉仔呢?但我有种脾性:别人对我好,我必定照单全收,我无法忍受在我讲出真相後、对方那张委屈的脸。我选择委屈我自己,因为有人说过我即使不笑,我天生两边微翘的嘴角、卡通化的圆脸、肉呼呼的耳垂跟一个大肚腩,看起来还是像一樽含笑的弥勒佛,既然没有人能看出我的委屈、不影响到什麽人,那就由我去承受一切的委屈吧。
我父亲与我虽然都是男人,可惜他从来不懂我,或许因为我们感情取向太不同了,而他是爱女人的。
不过,至少有一种由我父亲买回来的东西是我喜欢的。可乐。
我最喜欢饮可乐。别的孩子常被父母逼迫他们饮凉茶,我饮的是『鬼佬凉茶』(也就是老外的凉茶)——我父亲是这样叫的。鬼佬凉茶跟中国佬凉茶某些地方很相似,如那种黑褐不见底的色泽,但二者的分别更显着:鬼佬凉茶从瓶罐倒出来时,液体表面会冒一层厚厚的泡,白泡散去後就是一个个必卜必卜爆破的气泡,最好用茶餐厅式的透明高身胶杯盛起来,就能看见棕色由底部至杯口间那种深至浅的渐层变化,杯外冒起一滴滴汗珠似的水点,几滴小水珠交集成一条水痕,滑落到杯底,湿了桌面一小滩。中国佬凉茶要趁热饮,鬼佬凉茶要趁冷饮,不然放暖了,没了气泡跟冰块,饮起来就不过是稀释了的糖浆。
长大一点,小学时上课读了一篇英文课文,讲到可乐这品牌的诞生,原来可乐最初是一种药水,後来不知怎的弄了一条方程式出来,就将药水调成一种刺刺甜甜的饮品,流传至今。我回家跟我父亲说了这些,他自豪地说:「所以老爸才管这叫『鬼佬凉茶』,中国佬凉茶都是用来调理身体的嘛,可见也是一种药水。」我当然知道我父亲不可能得知可乐的典故,可这也给他蒙对了。从此对我父亲多抱了一份尊敬。
不知道中国佬凉茶饮得多会不会使人发胖,但我的经验告诉我,鬼佬凉茶饮得多,是必定会肥。我不只喜欢可乐的味道,还爱收集——收集胶樽上的胶招纸。可乐胶瓶的外表像女人,有胸有腰有屁股,那张薄长条状胶纸便是贴在可乐瓶丰满的胸部,作用好似胸围之於女人。我小时候就是爱储起那一张张红色的长胶纸。
我有很多怪癖,渐渐成瘾,其中一种便是收集。不收集,我就很容易忘记自己做过什麽、而又拥有过什麽。我每储起一张胶纸,抚摸着上面的红底白纸,便常常想学写那优美的字体,可惜写不成。我数着自己一个月饮十枝可乐、三个月饮廿五枝……如此类推,可惜在我计到自己一年饮了几多瓶可乐前,我母亲便在替我收拾书桌侧边的抽屉时,把我辛苦储起的几十张胶纸给丢了。
「猪肉仔,不可以再日日饮可乐了!你看你!快胖得像只小肥猪,校服又要年年买大一个码!」讲到底我母亲之所以不许我再饮可乐,是不许我再发胖下去,终归只是不想年年破费替我买新校服。
从此我爱上红色。因为胶纸是白底红字的。因为可乐瓶盖是红色的。因为红色与可乐的深棕色很相衬。但我不爱看见红灯,我不喜欢等待,也没有耐性。如果有那麽一个人——即使我好爱好爱他——但他不能够陪在我身边,叫我等他,那我一定不会等他。我会用一枝红色笔,一张白色的信纸,给他写一封绝交信。
「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天涯何处无芳草?不要为了一棵肥胖的树木而放弃一个森林。」
多浪漫,红色是浪漫的颜色。但其实我只是不知要跟对方说什麽,才剽窃前人的诗句,胡乱填满一张信纸。我是一个喜欢红色的人,断断不能无情无义、一句话也不说就抛弃那个真心真意叫我等他的人,所以,我至少查一两本书,抄几句我自己也觉得很浪漫的句子送给他。
希望他不要怨恨我。而我也从不会怨恨他,因为他到底是叫我等他——不需要讲什麽爱或喜欢,单是讲一个等字,就够了——尽管我不会等他。但我从这个字得到满足。
我身上有不少红色的物品,不包括衣服。有人说过我穿红色一定很好看,因为我皮肤白花花的像煮熟之前的脂肪,红白相映,从来都是绝配。但我始终没有买过红衫,不是怕人说我穿上女人的颜色,而是我不想被任何人知道我喜欢红色的事实。我既然喜欢一种东西,便要杜绝任何人知晓我爱它或他的这件事——哪怕只是谈论,我都会这是他人对爱的一种亵渎。
但我从来不要求我爱的东西只属於我——甚至很多时候,我所爱或爱过的东西都被人拥有过、而到这一刻都不属於我。我在乎的,只是有没有人知晓我对它或他的爱。最後,连我爱的对象都不知道我爱之。再到最後,或许因为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谈论过我的爱,就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否爱上它或他。
爱情到最後便成一种空洞的象徵。我为它或他做某件事,如我为他或它买东西、我口头上跟它或他说甜言蜜语,我跟他上床,在床上我被他压在身下占有而不反抗——那就代表爱情。是否「真的」爱,没有人知道,你只要让他们「感受」到爱,事情就美满了。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我母亲是否爱我父亲,但看见她让他枕在她大腿上;我也不知我父母是否爱我,但只有他们会亲热地叫我「猪肉仔」。
「食饭啦,猪肉仔。」
「趁阿妈不在家,阿爸请你饮可乐,猪肉仔。」
「请你食糖,要白兔糖或可乐糖,猪肉仔?」
在我被家人叫做猪肉仔时,我内心就好似饮了可乐般:习惯了的、甜刺的兴奋,儿时的记忆。饮完可乐後,胃里有一股饱涨感,慢慢积聚成一肚气,一口一口的,嗝嗝嗝,那些气逐口逐啖从我胃涌到食道涌到口腔,空气炮的喷发出来。然後,胃里又再次空荡荡的。
人的胃口是没有填饱的一天的。无论吃喝过几多,最终都会排出来,又要再吃、再喝,再喝、再吃,直至死那天才能解脱。到时人不用再吃再喝,是否就意味着得到真正的饱足?
我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