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职场忙碌就像飓风横刮,不管假期有多闲逸自在,人的生理自然会抛逐,然後不觉追着赶着那流逝的时间。我没有心思去回想昨晚的荒唐,也没有多余时间去揪出那个人,反正就当被狗咬了,至於伤势就让它随时间癒合。总之以後我绝不会再做出这麽失去理智的事。
「小唐,你留在我桌上的设计案是怎麽回事,你有没有先看过再拿给我啊?乱七八糟的。」我歪着头夹着话筒,眼睛却盯着萤幕,看过几秒广告,眉头不自觉紧了,「诉求尽量单一明确......我知道,你们想加强多样功能嘛,但客户要的定位你要强调出来啊。中午以前改好拿给我,下午你跟我去一趟展场,有几处我必须要跟你讨论。」
「中午?我手头还有几项专案,梅勒尼也叫我赶......」那一端叫了。
「这次的汽车展销Allen很重视喔,如果你要赶他的专案,没关系,那我跟Allen『强调』一下你没空也可以。」又是梅勒尼,这是第几回了,故意跟我抢人是不是,「决定要去了是不是?这才对,轻重缓急以後要学着分清。别忘了,我桌上这份设计案快点拿回去重改。」那端唯唯诺诺应了。
我挂了电话,这时敲门声响了,门缝探出一颗头,「容夏,忙吗?有没有空抽点时间给我。」
「伯达,进来啊。」我抬头一笑,起身前迎:「要我抽时间除非有好处喔,是不是有大案要交给我?」
伯达是业务部的AD,虽然不同部门,但算是跟我同阶。他比我早两年进公司,三十岁的人还没个女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爱玩电玩的关系。每当我看着他的眼镜这麽厚重,就觉得他的鼻子很可怜,明明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呼吸,却得背枷锁。伯达很爱漂亮,常常穿得像刚从伸展台下来一样,对物质并不手软,但爱漂亮的程度又让我觉得他没女友是基的关系,虽然他死不承认。
「你有多少分身可以接啊,你不累,可是你底下的人已经叫苦连天了。」伯达摇头笑了:「上星期Allen从高雄分公司调回人,他刚接替离职的Samuel,这几天才完全交接好。Samuel之前不是有一项专案先让你接手吗?现在他已经上手,所以我带他过来一趟向你了解进度。」
接替萨姆,这麽说也是顶替他的职位了?公司除了梅勒尼在跟我竞争,就只剩下萨姆,我不好容易才把他盼走,艾伦偏偏又从分公司调回人,一块小饼三人抢食,想着我就头痛。我有些不高兴,高雄那里会有什麽人才,值得艾伦从分公司调回人,肯定又是梅勒尼之流,光会出张嘴讨好。
「了解什麽,我都做得差不多了。」我懒懒回答,想着该说什麽把伯达请出去,「我听说梅勒尼那里有几项专案让他手忙脚乱,你就从那里找件案子交给他就行。反正他才刚来,先适应环境要紧,台北跟高雄可完全不同。」
「早知道你会这麽说,但Allen已经决定,反正你先交接。」我暗暗按捺不满,低着头表达我的不欢迎,伯达已经朝外唤人:「快进来吧。」
门外走进一双咖啡色的麡皮德比鞋,深绿格纹的休闲裤,卡其色的长大衣──都在公司了干嘛还不脱掉。大衣里头配的近色系的深蓝色西装外套、领带和浅蓝色的衬衫。整体搭配倒挺有型,色彩也用得安全。至於发型,一头飞机头抓得如风吹般自然,带点慵懒又迷人。身高是能撑衣服的身架,有一百八以上吧──等一下,我好像扫瞄过头了──退回下一个步骤,脸蛋还没瞧呢。
我登时睁大眼,隐隐抽了口气,恶梦也不过如此吧,只是梦会醒,我处在现实。
「Ian,方翊安,ACD。」伯达举手轻拍他胸膛,很快又比着我,「Michelle,杜容夏,ACD,你们可以好好认识。」
「久仰,我在高雄就听闻过你的大名,总算有这个荣幸可以与你共事。」方翊安挂着笑,伸出手。
「初次见面,你好。」我克制抽搐的脸,强迫自己摆上亲切的笑容,握了那只可恶的手。未料方翊安突然用力握紧,让我心头一震,听他已笑,「杜小姐太没记性了,昨晚我们明明就见过......」
我掩住心慌,他这话是什麽意思,难道想大肆传播我昨晚的荒唐事蹟?方翊安,我怎麽会这麽糊涂,明明已看过早前的调派令,为什麽没把这个名字记起来。这个男人实在太差劲了,分明早就知道我是谁,竟然还和我......
难怪他会说明天见。
我匆匆低头一想,他肯定是故意造成这个局面,抓着我的把柄,这样一来就能轻松扫除我这个对手。我不动声色挣脱那只手,朝他微微一笑,想跟我竞争,用这种卑鄙手段绝不可能赢过我。接替萨姆的职位又怎样,终究只是半途加入的人。
「对啊,我都忘了你昨晚已先向容夏了解过了,有没有什麽疑问?」这个粗枝大叶的伯达,哪时不接话,偏偏这时开口。
「了解多了,杜小姐很亲切,『里外』都跟我详细解说不少,我从没这麽快认识一名同事......」我的脸烫了,弦外之音,望着他脸上装模作样的笑容,让我恨不得想搧他一巴掌:「她昨晚说的非常多,我差点没法吸收,光是跟上她的进度,我可是拼足劲。为了能完全吸收,我还请杜小姐再为我详细说一次。」
我匆匆扶着桌子,好容易撑住就快软倒的双脚。昨晚我说了什麽,根本一点都想不起来──不,那根本不是话,充其量只是......淫声浪语。这个家伙,不要脸的站在我面前,话里有话,不着痕迹地羞辱我。
这个方翊安怎麽会莫名其妙来到我家?
我终於想起来了,昨天中午去见识一场婚礼,想看着那个舍弃我的男人如何带上幸福的模样去娶别的女人。心碎了无法拚凑,只能眼睁睁见他牵起另一个女人的手,什麽承诺都是假的,男人的话都掺杂着利益,就连爱也一样。
「容夏,我真的很爱你,但我已经没法继续了。我珍惜你,逼自己包容你为我隔出的距离,我也想有一天能化掉这段距离,可是不能总是我努力。我可以忍受你的忙碌,可以忍受你拒我於门外,但我无法忍受你的心不在我身上。你或许爱我,但是你的心却从来没有交给我,我以为自己了解你,原来我根本不算认识你。对不起,我只能接受愿意把心交给我的人。」
我哭了,什麽心不心,不过就是要我的身体不是吗?才分手半年,他就娶了怀有身孕三个月的女人,这就是交心?
我哭着离开会场,浑浑噩噩走在路上,陌生人朝我递出名片,我也傻傻地握在手中。我想大醉一场,去超市买了几瓶红酒,掏了口袋想付钱,无意却掏出那张名片。我望着失神,不知怎地就拨出那个号码,转头连保险套都买了。只要我舍弃就可以了吧,以後男人就没立场指责我没心。
我灌了一瓶红酒,电话就响了:「Michelle,我是Allen,有个叫方翊安的人会过去你那里一趟,Samuel之前交接给你的专案,你先整理,一会儿拿给他。明天一早,你再和翊安好好解说,让他快点跟上进度。」我朦胧答应。
翊安,方翊安......
我真不该喝这麽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