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两个小时又十分。
这趟吵杂的车程,让今年的旅程少了一分哀伤,多了一分悲伤。
少了,回忆逆袭的哀伤;多了,大婶偷袭的悲伤。
以忧郁小生的姿态,远眺离去的火车,我要用行动表明被骚扰的无奈与苦楚,谁知,一通电话将我营造的气质彻底蒸发。
「死鱼,到了没?你非要我晒成人乾才甘愿是不是?」
电话那头是我的从小到大的麻吉,李南旭,几乎穿着同一条内裤长大的我们,绝对不是你们想的关系。
「死人旭,我苦苦营造的气质,被你的庸俗吓跑。」
「妈的!你再不出站,我骑车先跑。」
这就是我们的相处模式,巴不得对方当场暴毙,恨不得将对方晒成人乾煮来吃。
我在想,如果哪天我们的诅咒成功,活下来的那人会是怎样的感慨?大概仅次於失去你的哀伤。
虽然李南旭在电话另一头放话,我依然悠哉地走过人潮散去的地下道,在落地镜前学着老巫婆问这边谁最帅。
走出车站,拼命发威的太阳像是要把我的水分抽乾,我只能加速往便利商店前进,沿途拒绝租车行的盛情邀请。
每一年李南旭都会在便利商店门口,以等人之名行把妹之实,当然,今年他依然穿着背心海滩裤,坐在那,看到妹就微笑,看到我就起肖。
「如果不是每年你都暑假期间回来,我绝对把你炖鱼汤!」
「大哥,手下留鱼。怎样,有没有看到你的菜?」
「菜!?我只看到老菜圃!说,你这只死鱼把妹藏哪?」
李南旭边说边把安全帽递给我。
每一年看到一个身高超过180,笑起来跟黑人牙膏一样的大男人,坐在Jolin代言的亮黄色小100,然後再想像身高跟他差不多的我坐在後座……
怎麽有一种冒牌黑人牙膏的感觉!?新牌子,黑白人牙膏!?
离开以车站为中心的观光区,我总算找到花莲熟悉的感觉,大口的深呼吸,大声地骂头顶上的太阳丧尽天良。
暑假期间,坐在後座的乐趣就是,分辨路上的在地人跟观光客。
晒得黝黑又有沧桑感的阿伯,是杂货店的镇店之宝;赤裸着上半身骑着重机,完全不怕身上长满水泡的帅哥,是近年来夜市的灵魂人物;至於停在路边,每个人皮肤像是珍珠一样白皙,手中拿着地图翻转,最後拿起手机GPS的,一定是供我们吃喝的观光客。
当然,我的眼中发亮的观光客,永远都是雌性生物。
经过的时候,我默默对着那些人表达十二万分的感谢,感谢让我父母能够衣食无忧,还能让我到台北念完书的衣食父母。
「ㄟ,死鱼你看,落单的观光客。」
顺着李南旭的指引,我看到独自停在路边的小50,车上的人拿着手机不断左顾右盼确认路名。
「正妹吗?」李南旭身为驾驶,没有直接定视的权利,只好不时转头。
「靠,你当我有透视眼喔?大墨镜遮住她一大半的脸,最好是知道正不正。」
「你台北混这麽久,什麽妹没看过。」
就在我准备跟李南旭识破正妹真实样貌,法律无情地将赏心悦目的红灯,变换成哀怨的绿灯。
当我准备叹息的时候,李南旭传来一句每年都让我骂脏话的话语……
「郑浩于,你到底哪时候才要认真交个女朋友?」
「干!骑你的车。」
郑浩于,没错,就是我。
跟所有男人一样,看到正妹总是目不转睛,巴不得化身为魅力爆表的吸血鬼,一个冷笑就让所有女人疯狂。
多亏了我爸妈把我生的人模人样,打从国中就开始披着人皮,尽量跟所有异性保持着不错的关系。
但是,16岁那年,高二,我居然踢到铁板,反过来被收服。
心甘情愿的收服……
高一那年,为了增添自己的魅力,仗着自己的音乐天分,加入吉他社当小小兵。当时风靡全校的校草,正是我们吉他社社长。
高二那年有幸,从学长手上接下吉他社社长的职务。
原以为那是我人生的另一个巅峰,但事情往往不会随着想像中的美好前进。社长的职务并不是空闲的,而是一连串的责任,因为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比赛、社课,甚至跟外校公演......成堆的公务,就算安海瑟薇从我身边走过,我也只能哀声叹气,继续正直的处理公务。
那一天,当我要死不活的躲到狭小的社办补眠,才刚跟周公取到门票,有个声音……不对,肩膀甚至传来触碰的感觉……
「郑浩于……」
半睡半醒的第一个直觉是,大白天兄弟们就开工勾魂!?
「郑浩于……」
妈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肩膀的触觉越来越明显,难不成我要失守了!?
「郑浩于!」
「不要找我!」我像是惊醒般胡乱地挥着双手,然後抓起吉他,准备当武器。
「郑浩于!你是发神经是不是!?」
那时候我才发现声音的主人。
大大的眼睛带着怨怼的眼神,微微鼓起的腮帮子抗议我的粗鲁,随意紮起的马尾自然地增添她脸上的青涩。
魂被勾走。
但不是贡献给好兄弟,而是眼前这个女孩。
我久久不能自己,直到那张脸越靠越近,然後双手豪迈的在我眼前飞舞,我才惊觉自己的愚蠢。
「喂!郑浩于,你是还没睡醒喔?」
「咳咳……现在醒了。」用咳嗽来掩饰我的笨拙,下一秒立刻恢复我社长的尊严,「我说同学,你是吉他社的?」
「不是啊。」
「那请问你来这里有事吗?」
「找你啊。」
「请问有何指教?」我摆出猎人般的魅惑微笑,但那天似乎肌肉失去控制,後来得知,对方认为我睡觉睡到颜面神经失调……
「喔,你叫郑浩于?」
「是。」难不成我叫郑愁予!?
「那你喜欢大鱼还是小鱼?」
「啊?大於?小於?等於!?」
一头雾水,有点怀疑眼前这家伙是不是这个空间该存在的生物……
当她在笔记本上写下我的名字,我终於明白这是天大的误会,令我哭笑不得的误会。
活了十几年,才知道我的名字在众人的观念里是『郑好鱼』,郑氏喜欢鱼……
回忆的海浪规律地往岸上拍打,现在的我,还不能回家。
「载我去七星潭。」
「什麽!?」
「载我去七星潭。」
「你是起肖喔?现在快正中午,想变鱼乾也不是这样吧!?而且快到你家了ㄟ。」
「载我去七星潭。」
黑人牙膏的全新代言人大大的叹息,倾吐着他认识我这个混帐有多命苦。
戴起耳机,我选择忽略他所有的唠叨。
到达七星潭,我把行李丢给李南旭,然後带着手机往海滩走去。
「喂,死鱼!几点要来帮你收屍?」
「你想死的时候。」
这话一说出口,我就听到背後传来一声干字,然後就是机车引擎声呼啸而去。
看着清澈的海洋,呼吸纯净的空气,像是从牢笼中重获自由的野兽。
於是我脱下上衣随意盖在脸上,慵懒的仰卧在海岸边,任由海水在脚边嬉戏,然後把思绪拉回有你的过去……
那时候,我花了好久跟你辩解,导正你对我的误解。
当你用一种恍然大悟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刻,我差点忘记呼吸。
忘记了三秒,你就用一句话让我重新回到窘迫的现实……
「你还是没回答我,你到底喜欢大鱼还是小鱼?」
「同学,我跟你解释这麽多…….」
「回答我!大鱼?小鱼?」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你这麽执着的原因,随便回答你一个答案。後来才知道,这个问题隐含着双关,隐含着我不知道的悲情。
那时候我只知道,那双手注定要属於我,然後连你的心一起牵走。
用尽所有的方法让你多看我一眼,用尽所有时间让你多想我一秒,那是我第一次这麽认真去了解一个人。
像是饥饿游戏里的生存斗士,为了活下去,在你心中生存下去。
几个月的时间,感觉到你逐渐对我的不同,於是,我自认为时机成熟,大胆的在暑假前对你说出我内心的澎湃。
「余依涵,我喜欢你。」
「……」
「从那天你在社办夺走我呼吸的那刻,我就下定决心,要让你双手在我的掌心里取暖,然後牵走你的心。」
「……」
「你愿意吗?」
告白的时候,虽然努力将眼神定在你身上,但脑袋高速运转下,早已失去一切感官,等我回过神,我只看到你的眼泪,还有你跑走的背影。
後来你告诉我,那时候的你,从脑袋空白,接着是惊讶到惊慌失措,最後辗转成掉泪离开。
我不知道你的情绪变化,因为看到你离开的当下,只有一个声音在我脑中回荡:『干!你搞砸了!』
那天之後,你就像从这间学校蒸发,每个熟悉的角落都变成陌生的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