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嫣飛 篇三(完) — 第十四章 早膳(三)

杨冠玲神情有一丝恍惚,心底一急,她加紧脚步追到男人身侧,出言问道:「你怎麽会想帮那四个孩子?」

若严看也不看她,望着旁边摊贩满脸好奇,他随口答:「老子人帅心善呗,偏偏就是有人看不出来,可惜罗~」

杨冠玲知晓这家伙是在闹别扭,索性也不问了,省得自讨没趣。默默跟在他身後,她负手随意看看,此时,耳里听到些骚动,目光瞟至来源处,她禁不住大叫起来:「吞、吞刀?」

时已快到日落,一些摊贩开始收拾起来,可人群并未散去,反而皆聚在了百戏前,啧啧地看着表演。

所谓的百戏,便是杂耍技艺表演,找鼎、吐火、上竿、跳索、乔筋骨、吞刀等等,因为内容包罗万象,故称百戏。若搁在平时,怕是看不大到的,可见今日路旁有迎娶之事,看来乃吉日也。杨冠玲弯着嘴角,心想自己运气可真不错,碰到了好时机。

走进人群,妄想能挤到前头看得更清楚些,却因为身形实在太矮小,踮起脚也只看得见一堆後脑勺,瞎忙了一会儿,她正欲作罢,此时,身子一轻,却是被人揽进了怀里。足尖轻点,衣襟顺风猎猎作响,回神後两人已是上了屋檐,由上望下俯瞰远方,视野更甚。

「──不就角抵戏吗?何必看得如此入迷?」若严嘴角紧贴着她耳际,温热的唇瓣几乎快碰到她的耳垂,「差点以为找不到你,都快急死我了。」

杨冠玲转过头来,挣扎着,本是想要讲点什麽,却见男人手里面具已换成了把灯笼,火光离若严极近,玉润般明透的酡红色融融琢成他的脸庞,温润的鼻息平和地周旋在她颊边,渗进其肌理。他微笑着,双眸炯炯,似是有流光静静涌淌。

她瞬间顿下了动作。

「……比起面具,这灯笼应不会惹你厌恶才是。」若严摇了摇灯笼,笑得好生欢喜。

望着杨冠玲依旧发楞着,他叹了口气,认命道:「好吧,让我来告诉你,为何我要帮那四个孩子。因为,我很羡慕,羡慕即使当了乞儿,他们也能聚在一起。我从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父亲与兄弟,如今早已记不清他们的模样。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妾,且极不受宠,没钱没势,是拼了一身老命才得以将我抚养长大的。在遇到师父之前,便是母子两人相依为命,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对我最重要的人,从来就是母亲。」

「可现在不一样了,你对我很重要,」鼻尖亲昵地蹭起她的脸,摩挲着,游移着,伴着细细呢喃,情意缱绻,「我只是想讨你欢心。」

一股酥酥麻麻难以比喻的情绪,在她胸口中悄悄蔓延开来,来得有些突然,却又彷佛本该如此一般。她皱着眉,意图强压住那丝异样,毕竟,这终究是太不切实际。

她要回家的。

垂下眼帘,杨冠玲稳住声线,镇定着轻唤:「小狐狸。」

「──嗯?」

杨冠玲微斜着头,避过他的动作,回眸凝视他,认真道:「我会信你。」

不知是百戏结束了还是如何,一切都安安静静地,她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还有那佯装淡定的语气,「若严,我会相信你的,所以,你可以不必刻意讨好我。」

「──我现在会相信你,以後会相信你,永远都会信你。」眨眨眼,她不自觉地咬着唇,「你无须特地为我做什麽……」

若严瞅着她,面无表情,闻言良久後才道:「我想要做的事,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挠我,既然下定决心,就只能放手一搏。」

「讨你欢心亦是如此,」垂下头,他笑出声来,捏捏她的鼻子,「知道你肯信我,我真的真的很快乐。」

「我这辈子,从来没像今次那麽快乐过。」

一语说完,吻落少女唇角处,很喜悦,很得意。

杨冠玲怔住,却仅仅是闭上眼帘,不闪也不避,可梨涡泛起的绯红却已然吐露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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