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什麼要在一起 — Chapter。3—奇蹟

五时正,放学的钟声响起。便把书包里的书本全部拿出来放在书柜里,程佩琳立刻拿起房内的内线电话打给隔壁房的水睛妮。

「水睛妮。你什麽时候回家?」电话通起来,程佩琳劈头就问。从没想过会不会是水睛妮的同房。

「快了,我把东西收一收就可以了,两分钟後门口见。」水睛妮说。

「好,拜。」程佩琳说完,便挂了电话。

程佩琳说完就从床上拿起她的手机和属於她的钥匙和把快空的书包背上,便走到玄关。

「欸,卓傲天!我走了。」程佩琳说。

「姓上……」上官傲天又想起他们的约定,立即改说:「我姓上官,知道的都不会叫我做卓傲天,我的真名是上官傲天。只是把姓氏换掉。你以後在房间内直接叫我上官傲天。」上官傲天想起,他自五岁後,都未曾试过一次过说多过十个字。

「好。拜。明天见。」程佩琳回应。

「拜。明天见。」上官傲天说。

房间门口,「嗨!」程佩琳和水睛妮一起说。

「你和谁一间房?」程佩琳问水睛妮。

「韦俊柏。」水睛妮回答。

「他是谁?」程佩琳问。

「不知道,他很幽默,刚刚他还在说烂笑话逗我笑。」水睛妮回答。

「你就好,跟我同房的那个,话小得很,说话又冷得要命。」

程佩琳和水睛妮回家的路上,

「欸,水睛妮!其实,你觉得住在学校宿舍里,好不好?」程佩琳突然问水睛妮。

「其实,我们住在学校宿舍里,可能比住在家里安全吧!让家人知道我们事情的机会比较少。」水睛妮说。

「说得也是。可是如果没有这项事的话,我绝对不会住在学校宿舍的。」

「也是啦!跟你同房的那个,那麽酷。你当然不喜欢。」

她们一起回家,二十五分钟後,就回到了她们各自的家,因为只是邻座,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所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渐渐的变成了好朋友。

「明天见。」程佩琳和水睛妮一起说。

程佩琳的家里,「妈,学校说明天开始要住在学校宿舍里,所以我今天要把我需要的东西收拾一下,明天带回学校。」程佩琳说。

「嗯,好。你要记得每天晚上要打电话回来喔!还有,你等一下跟水睛妮去百货公司逛一下,看看有没有什麽东西要买的。」程佩琳的妈妈吩咐。

「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先拨个电话给水睛妮,然後去把东西收拾一下,才去百货公司逛一下。」程佩琳回答。

「好。」程佩琳的妈妈说。

晚上七时,程佩琳和水睛妮相约在街口的十字路口,才一起去百货公司。她们俩个女生左看看,右看看的。

突然,程佩琳抱起一个白色毛茸茸的大布偶,不符现实的黑色大眼睛印在纯白色软绵绵的毛上,煞是可爱。程佩琳把与她若干高度的兔子玩偶抱紧在怀里,布偶的双耳垂在她的肩上,像是她的女朋友一样,小鸟依人。

「水睛妮,你看!这个兔子布偶好可爱喔!」程佩琳不顾形象的大叫着。

然後,程佩琳噘起小嘴,对准以黑色毛线缝制而成的嘴亲下去。

「白痴。」上官傲天一把冷酷的声线响起。

上官傲天今天突然难得的心血来潮想来巡视业务,却想不到遇到白目的程佩琳,坏了这刻的好心情。

「你还不是一样,一个大男人到这里来看这些可爱的布偶,比我还白痴吧?那麽你有什麽资格说我?娘娘腔!」程佩琳瞪他一眼,然後别过头说。

水睛妮摆出一副花痴的脸,看着帅得连帅都不及他的上官傲天。

跟在上官傲天後面的下属,为这眼前的女孩感到悲哀,各人都不敢噤声,心里想的却都是一样——她死定了。

「白痴?是你。」上官傲天嗤之以鼻地对程佩琳说,然後举步就走。

後面的人都像看见奇蹟般傻了眼──他,没发脾气?

「欸!我都还没有说完!你别走!」程佩琳看着上官傲天的背影大叫。心里想着:真是的,我要说的话都还没有说完,他就走了。

程佩琳转过头才发现水睛妮,还是摆着一副花痴脸看着上官傲天的背影,看得口水都流得差不多到地面,嘴里还一直小声地说着:「好帅的男人!」

「喂!水睛妮!我要去付钱了。」程佩琳大声地跟水睛妮说。

水睛妮这时才发现,上官傲天已经不见了。

「啊!你刚刚说什麽?」水睛妮问。

「去、付、钱——」程佩琳大声地回答水睛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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