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異人種 — 異人種 第十三章

无名山

“舒儿,舒儿,莫要装睡,快起来。”巫孟信无奈的扯着棉被。

“我没装睡,我是在睡。”韩士舒闭着眼死命的揪住被角,当战况有节节败退的迹象,他乾脆顺势滚二圈,把自己卷进被褥里,活像一颗生蚕茧。

“要睡也可以,先喝完药再睡。”桌上搁着一碗温热的黑药,那是舒儿今天早上的“功课”。

韩士舒鸵鸟的把脸缩进充满安心气味的被团里,很不乖的当作没听到他的话。他已经喝了三个多月的药了,身上的伤也都痊癒,为什麽还要再喝药!而且他们好过份,又把药换了不同的口味,所谓不同口味是指味道不同,但一样难喝!那种难喝的程度让人连提议加入蜂蜜、甘糖、仙渣等和缓材料的欲望都没有,不管加入什麽,反正一定会被污染成杀人似的味道。

路劲丞走进房,一看两人对侍的场景就知道发生了什麽事,他对巫孟信使个眼色。

巫孟信会意出去。

韩士舒听背後的动静知道红军已更换主将,他紧紧掖好棉被防守好阵地,劲丞是个超级狠角色,他每次都输给他。

路劲丞连人带被把使性子的人儿捞起,走至桌边坐下,没料到他这麽单刀直入的韩士舒吓得不小心把头露了出来,那碗黑药瞬间就捧在自己嘴边。

“舒儿,喝药。”

“………不喝可不可以?”

韩士舒祈求的望着对方,光闻就觉得快昏倒了,这种难喝的药到底是哪个无良大夫开的处方!一点都不考虑喝的人的心情!

路劲丞认真的摇摇头,说:“对舒儿很重要,舒儿一定要喝。”不喝,体内的浊气会蔓延扩散,现在舒儿只是外伤痊癒,五脏六腑还是受妖族的浊气侵蚀,舒儿身体本来就弱,浊气攻城掠地更是如入无人之境。

“劲丞…”韩士舒作垂死前的挣扎。

“对不起,老让舒儿喝难喝的药,如果可以,我想也让它变得好入口些,但是我不会,孟信也不会,我们太没用了。”毫无矫饰的平铺直述,说得严肃,却句句真实,一口气攻陷了白军大本营,俘虏了名为韩士舒的顽抗首脑。

“不许这麽说!不许说自己没用!”韩士舒生气的低吼,他当然知道如果有什麽好法子,这两人就算是远在天边的东西都会弄回来给自己解苦,明明就知道他们舍不得他痛,若非真的有必要,不会故意拿苦药浇灌,自己居然还………

“不过就是碗药嘛,有什麽了不起!”气势汹汹的嘴一张,收拾了它!

才收拾完,韩士舒就後悔了…呜呜……好难喝…好苦…换了配方的药没有了他讨厌的腥气,但是多了一股涩味,那涩味很涩,涩到会让人全身揪起来,人皮都要揪挤出来的程度,恐怖的威力一点也不逊於前个版本。

韩士舒五官纠皱,正努力抵挡那股余味,路劲丞托起他後脑,小心含吮着还沾着药汁的嘴唇,韩士舒嘤咛一声,揽住男人的脖子,主动张开嘴要对方帮他把口里的杀人魔王赶走。

劲丞的吻如其人,总是专注,他缓慢的舔舐过每一个角落,轻轻卷着自己的舌,灼热的气息从相接的地方不断溢散,一点一滴酿化成了美好的滋味。

“可以起床了?”离开令人贪恋的嘴,路劲丞意犹未尽的亲吻韩士舒的眉角。

红着脸点点头,跳下男人大腿,将棉被甩回床上,三步并二步的跑到屋外,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慢慢接受他们是他的丈夫,然後在二个礼拜不到的时间内习惯了他们的吻,接下来呢…

韩士舒有点害怕,不是怕他们会伤害他,而是怕那种管不住自己心的心慌,到目前为止,虽然每晚同塌而眠,但他们都规矩的穿了一件单衣,晚上睡觉也只是搂着自己而已,但…不可能永远这样吧?

『鱼水之欢、周公之礼』八个大字突然窜进脑门。韩士舒羞耻的把脸埋进蓄水用的水缸,让清凉的山泉水拂平他的心浮气动。

“舒儿,你在做什麽?”巫孟信戴着一顶竹笠,手中提一桶水,从屋旁山坡上走下来,他最近在附近辟了块菜田,实验性的种些菜。

“没、没有…”韩士舒立刻否认,打死他也不说在想什麽。

“大哥怎麽让你这样就跑出来了,鞋都没穿。”眯着眼把人抬起至一旁的杂物箱上坐着,先擦乾他脸上的水珠,再弯腰拨去那秀致天足底下的尘泥,嘴里叨念着:“万一碎石扎着脚怎麽办?”

“呃…孟、孟信,你和劲丞是兄弟,那…那为什麽一个姓路、一个姓巫?”怕巫孟信问起自己为什麽会赤脚跑出来,为什麽刚刚把脸埋在水缸,韩士舒乾脆先下手为强,先想个问题丢给对方。

巫孟信有些意外,这是舒儿第一次询问起他们的身世背景,愉悦的轻啄他唇角,说:“终於对我们感兴趣了呀,我还以为舒儿永远不会问呢。”

被那个轻轻的啄吻弄的甫平静下的心又狂跳不已,韩士舒有些恼羞成怒的抓住巫孟信的长发。“你到底要不要告诉我!”

“当然告诉舒儿,这又没什麽好隐瞒的。”他对他们有兴趣,想知道他们的事,这求之不得,就怕他没兴趣,抗拒他们的接近。巫孟信笑着把人抱进屋,边走边说:“我和劲丞不是亲兄弟,我叫他大哥只是习惯。舒儿看我俩长的相似吗?”

韩士舒诚实的摇头道:“一点也不像。”

不只长相不像,连个性也南辕北辙,劲丞严肃,孟信深沈,劲丞不爱笑,孟信爱笑,劲丞冷漠专注,孟信偶而有些邪气轻浮,劲丞会陪他赖床,孟信天还没亮就会醒,劲丞很会让他喝药,孟信常常是他的手下败将…

连职业兴趣也不一样,劲丞是铁匠,孟信是猎户(现在改行当菜农了),如果是真兄弟的话,家业应该相同吧。

“我和大哥都是孤儿,因为两个人都无依无靠,所以只好相依为命。”巫孟信把人放在长凳上,转身取来鞋袜。

“骗人。”他俩看起来一点都不需要相依,自己做自己的事,一整天搭不上一句话也没关系。

“真的,我不喜欢骗舒儿。”玩闹似的搔搔韩士舒的脚心,直到被微愠的踢了一脚,巫孟信才收起戏色,正经的给他套鞋袜。

“可是你们看起来好像比较喜欢独自生活。”会凑在一起也真是奇怪。韩士舒身体一震,因为他突然想到为何南辕北辙的二人现在会一起生活、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最大原因………

没察觉到韩士舒瞬间暴涨的赧意,巫孟信在韩士舒身後,灵巧的将他如黑瀑般的长发理顺梳齐,舒儿的头发摸起很滑、很舒服,宛如上好的黑色绸缎,在指间流泄而过时,还会留下淡淡的药香,令人爱不释手。

“孟信?”

“嗯?啊。”思绪倒回许久以前,巫孟信解释道:“我和大哥第一次碰面是在六岁,好像是六岁,其实也记不太清楚了,总之是一个还没有谋生能力的年纪。”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狠狠的打了一架,因为抢一碗狗食。”巫孟信想到当年的景象不禁笑了出来。

韩士舒的心口一紧,安静的任由孟信梳发,听他说话。

“两人都是孤儿,都在异地流浪,都捡别人不要的东西吃,连狗的食物也抢,那只是几根没肉的骨头和馊菜而已,我们却为它打得你死我活,後来两个人谁也没抢着,那户人家的奴才闻声出来把我们都赶走,狗食还是该给狗吃的。”

“我和他都很饿,有点饿红了眼,疯了心的那种感觉,忽然,我们同时把主意打到了对方身上───杀了他,吃他的肉。”

韩士舒倒抽了口气,难以置信自己听到什麽,身体不自觉微微发寒。

掌下的僵硬让巫孟信以为吓到他了,忙歉道:“对不起,这不是个有趣的故事,还是别说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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