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来温哥华开演唱会啊。你要去吗?」她透过IM问我道。
在我和她之间的语言里,「他们」是指一个特定的音乐团体,无需特别说明。
我回道:「会啊。有朋友已经替我买票了。」
「是喔。」
我怔了一怔。
「你会去吗?」我问道。
「会啊。」
「呵呵,那到时候看看我们有没有缘份可以见到面吧。」我回答时,不忘加上一个吐舌头的表情符号。
说真的,我会想见到她吗?我不知道。其实见到面也没有大不了吧?顶多不就是打个招呼,寒喧几句,然後回到各自的朋友团去吗?
只是分了手而已,还要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又不是甚麽血海深仇,怕甚麽?
到演唱会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到达场地门外的时候,只见已经有长长的人龙。但票不都早已经卖光了吗?怎麽还要排队?一问之下,才知道场馆的下层只设站立位置,所以若要好位置,就要先卡位。
朋友们知道後频呼早知道就买阁楼的坐位票好了,而我只是耸了耸肩。
在这个时候,我想起和她有一次去看演唱会,她说过:「听乐团当然是要站着听啊!」
她大概会喜欢这个安排吧?
我不其然的往排队的人潮望去,但没有看到她的踪影。
人这麽多,见不到的平常吧,我想。
进场後,我和朋友们在台前找到位置。正当我一边等待演唱会开始,一边拿着相机试拍的时候,我右肩被人搭了一下。
我往左边望去,一个短发女生正在看着我,表情似笑非笑。
不是别人,就正是她。
正当我挤出一个微笑,正要说话的时候。灯光一暗,演唱会要开始了。
从第一首歌开始演唱之後,我都专注着看表演,拍照,或是跟着唱,没有多留意身边的她。偶尔转头,都只见她也是投入於台上的演出,并没有跟我有任何交流。
我们都只想全心的欣赏在外地难得一见的表演,和感受现场的气氛而已。
或许。
精彩的演出,总是苦短。转眼间,演唱会接近尾声,现场的情绪到达全晚的最高点。当键琴手弹出开首三个音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已经知道那是乐团刚出道时的名曲。这麽一来,那欢呼声和尖叫声就更响了。
我下意识向她望去,刚好发现她也在看着我。
她给我一个促狭的微笑,似是说:这不就是你最喜欢的歌吗?
我回她一个失笑的表情。
这的而且确是我最喜欢的歌,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了。
乐团的主音把米高峰递向观众,示意来个大合唱。当我也正要开口唱出第一句的时候,我的左手忽然传来一种久违了的触感。
我不用转过头往旁边望去,也知道那是她的手。
跟当天我第一次牵她的手的时候一样,那触感还是这麽温暖。
跟当天我对她承诺要永远爱她的时候一样,那触感还是这麽细腻。
没想到,不论人和事改变了多少,心情转换了多少遍,有些东西,重温的时候,还是会一样依旧。
就像在我和她眼前正在演唱的歌一样。
演唱会曲终人散的时候,她已经不在我的身边。
由始至终,我们都没有跟对方说过一句话,我甚至没有留意到她是在甚麽时候离开的。这种方式的再遇,可能是最好的吧,我想。
重温,总是有时限的。
我独自开车回家时,天正下着大雨。我一向都在车上播放近期的流行曲。但在这时候,却觉得这些新歌怎样听也不合现在的心情。後来,我乾脆把音响关掉,耳听着雨拍打玻璃的沙沙声,口中哼起刚才听过的歌。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
四年前,分手之後不久,我曾经独自在卡啦OK不停地重覆唱着这首歌,到喉咙再发不了声之後便开着伴唱,呆呆的看着萤幕。就这样渡过了一个晚上。
四年後,再独自唱出这首歌的时候,还是会有点感触。但现在的我,已经不再等待了。
若时间不能带来改变的话,曾经受伤的人活下去又有甚麽意义?
车辆在红绿灯前停下的时候,我打开了车窗,将手伸出车外,让冰冷的雨水拍打着左手心,冲洗掉那最後残余的微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