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来的几天,我和洪育修便没太多交谈,就像是陌生人般谁也没打扰谁的生活。
因为平常也没什麽事可做,他刚好住我隔壁,又坐我附近,所以我没事便会观察一下他。
观察结果是:他的生活还真是规律得很无聊。
早上准时去上学;上课专心,下课也还会念个书;不太与其他人有互动,似乎都没有要融入这个班级的意思,全心都在课本上,是个书痴;放学後除非去买东西,不然就直接回家;虽然没同住,但可想而知他在家肯定也在念书,然後准时去睡觉。
「阿花,现在晚上十点,你觉得洪育修在干嘛?」躺在床上,我对着阿花说话,「嗯嗯,你也觉得他还在念书吧?他除了念书之外好像没别的事可做了耶。」
我翻个身继续道:「念书很无聊,他怎麽那麽爱念?还是因为想考个好大学啊?」
再翻个身,「读书有那麽重要吗?考烂了有什麽关系?反正读不读日子都能过呀!阿花,对不对?」
正当我想继续对着阿花说话时,一道开门声响起,接着传来了阵阵脚步声。
我对着阿花一笑,「看来他回来了。」
接着我起身,蹦蹦跳跳走出房间,一见到那进屋的人便迎了上去,将身子贴在他的胸膛上,朝着他甜甜笑开,用着有些娇羞的声音开口:「昌翰,欢迎回来喔!」
只见那人懒懒的看了我一眼,接着打了个大哈欠,然後敷衍的朝我一笑,接着便将我推开,转身去看冰箱里有没有东西。
「千花,冰箱里怎麽什麽都没有?下次帮我买些吃的。」
「我知道了。」
在我眼前的人叫李昌翰,是我的男朋友兼同居人,交往天数跟同居天数一样长,算算也快一年了。他是个大学生,现在大三,家里开餐厅的,算是个有钱的小开,长相普普通通,个性还算开朗,有点吊儿啷当的样子。
我倒了杯水递给昌翰,接着从後面轻轻抱住他,「这几天玩得开心吗?」
他接过手,喝了几口,「还不错。」
昌翰告诉我他这几天要和朋友出游,没给我确切回来的日期,大概去了两个礼拜,我是个乖巧的女友,从不干涉男友和谁出去、去了哪里、要去几天这些事情,只是静静听他的话,在家等他回来,然後回来时问他开不开心。
忽然他像是想到什麽似的转过身,朝我歉疚一笑,「糟糕,我去玩,但忘了买你的纪念品,对不起啦!」
我笑开,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没关系呀,你玩得开心就好。」
昌翰摸摸我的头,「真是个乖女孩。」
我再次一笑。
没有送我礼物有什麽好道歉的?我无所谓啊。
我根本不在乎男友是不是记得带纪念品给我。
「那我不在的这几天,你有没有想我啊?小宝贝。」昌汉将嘴凑近我的脸颊,轻吻了下,接着将双手跨在我的肩上,我的肩膀瞬间感到沉重。
「有啊。」才怪。
「有多想我?」
「好想好想你,每天都在想你什麽时候回来。」才怪。
「真乖。」他吻上我的嘴。
昌翰的吻从轻啄变成热吻,将舌头窜进我的嘴哩,接着双手顺着我的身体滑到腰间,然後往衣服里伸去,恣意抚摸我的肌肤,当他的唇离开我的,便将我横抱起,接着往房里走去……
上床完後,我躺在昌翰身旁,他则呼呼大睡,泄完慾後对我没有任何留恋,连一声晚安都没说便直接睡去。
但无所谓,我不是会留恋男人的人。
或者说,我不是会爱上男人的人。
再或者说,我不是会爱上人的人。
被谁爱或爱上谁,我都不在乎。生命中有没有爱情这回事,我也都无所谓。
我起身,光溜溜的走到浴室後,开始简单的清洗自己,当水从莲蓬头落到我的身上时,我轻呼了口气,接着闭起双眼,感受水滴滑过我的身躯。
昌翰是我的男友,第四个。
但我并不爱他。
我不知道他对我有多少爱情,反正我也不在乎他有多爱我。
我张开双眼,拿起莲蓬头,盯着莲蓬头上一粒粒的出水孔,「你问我为什麽可以跟不爱的人交往?」
「没办法啊,我没钱,找个人养我最方便啦!」我将莲蓬头拿高,「什麽?你说我犯贱?无所谓啊,反正我也不在乎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日子也只是随便过过。」
我将莲蓬头归位,接着拿起毛巾,「毛巾,你问我没爱昌翰,那有爱过前三任男朋友吗?嗯……都没有,一个也没有,因为我从不在乎谁,跟男人在一起都只是为了养活自己。」
用毛巾将自己擦乾後,我穿上睡衣,接着躺回床上,抱着阿花。
虽然我交过四个男友,但还真不晓得爱情是什麽滋味。
也许他们曾经爱过我,但我也没用心感受过,更不曾对谁付出过真心。
不知道为什麽有人可以爱到要死要活,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甚至愿意为对方委屈自己,将自己的一切奉献只为了让对方幸福。
要不是男友们会供我吃住,我才不愿意对他们笑、给他们摸、陪他们上床,但因为我交往经验还算不少,久了便也知道如何扮演好「女朋友」的角色,我想男人们或许就是喜欢我这样吧。
反正我知道这套对男人有用,这是养活自己最简单的方法。
至於这是否糟蹋我的清白或尊严,那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