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年.今日》 — 番外-遠在咫尺(3)

高职三年,方巧欣交了两任男友。

一任是她学校里大她一届的学长,一任是跟我同样喜欢了她十年的吴宇承。

老实说我非常佩服吴宇承。因为方巧欣会和他交往,一半的原因,是他自告奋勇要当她甩掉学长的挡箭牌──分手後,那学长不甘心,一直不断希望能够和她复合。

而方巧欣的个性是这样:感情观上格外直接,对她来说,既然分手,就连朋友都不可能做。

她会和吴宇承在一起,只是因为愧疚和替代……这点,我再清楚不过。

所以後来,她还是跟吴宇承分手了。

「郑禹廷,我决定不喜欢巧欣了。」

上高中後我们已经鲜少见面,而那天傍晚他难得约了我出来,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惆怅。

「为什麽?」喝了口他请我的啤酒,我侧头看他,问。

「因为我终於明白,无论我再怎麽努力,她永远都不可能会喜欢我。」

那句话狠狠打中我,可是他的表情痛苦得那麽真实,好像是某个倒影,对比我自欺欺人的悲哀。

「……是吗。」将手中的啤酒给一口灌完,我看向天空,觉得有些茫然。

连他也要放弃了啊。

说不定我还有可能的。至少我知道现在的方巧欣还不懂爱,她的恋情通常来自於她「尝试」的心态。

也许有一天,她会明白那个一直在她身边的人有多喜欢她。

──或许就是凭着这股信念,才让我义无反顾地爱了她这麽久。

高二那年的暑假,学校转来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家伙。

那个奇怪的人名字叫沈雁书,染着一头鲜艳醒目的金发,顶着张好看的脸,总是笑容满面,吸引了不少女生,还马上便和校内所有大小人物都给混熟了。老实说我并未见过他几面,只是听说过这号人物──我念的是夜校,早上还要工作,而他是日校的学生,又是不同科别,根本没有什麽交集的机会。

会认识沈雁书,是因为那年朋友找我组乐团时,找了他当吉他手。

「嗨,你好,我是沈雁书──水部沈、雁足传书的雁书,请多多指教。」

「我叫郑禹廷,邑部郑,大禹的禹,宫廷的廷。」

原先我以为他是个神秘又奇怪的家伙,整天顶着张笑脸,也不知道心里到底在想什麽。结果後来反而我们两个意外投机,在乐团解散後混得最熟,还就这麽成了兄弟。

即使到最後,我依旧不是很懂沈雁书这个人。只知道这家伙挺有才华,很有义气,而且和我一样总是一堆工作。

而三年级的毕业旅行时,他们一群人不知道从哪偷渡了一堆酒,还邀我过去一起喝。

那时我酒量还不是很好,结果当然是醉得一塌糊涂──还超级丢脸的发了酒疯。

不过,或许也是因为,那份感情……实在让我压抑太久了吧。

「到底要怎麽做,她才会喜欢我?」

模糊的记忆中,我痛苦地挨着旁边那个大情圣诉苦。还记得事後他告诉我他当时非常头痛,因为其他两个朋友倒都对他求救眼神视而不见。

或许我只是下意识的想抓住浮木吧──沈雁书在学校里交过那麽多女朋友,也许他比我还要更了解女孩子的心也说不定?

於是我说:「我爱了她……十年了……」

十年。吴宇承用十年放弃了她,可是我却放不下──根本就没有说出口的我,要怎麽放下?

可是错过了当初回来时那个说明白的时机,现在的我,就是对她告白了,又有什麽用?

如果告白会让我们再做不成朋友……那我宁可继续自虐地继续爱下去。

──自作自受。

记得之前不知道是谁曾经说过,在爱别人前,要先懂得爱自己,才知道要怎麽爱人。

可是在学会爱自己前,我就已经爱上她了,又要怎麽办?

在那之後其实我也一直在想,如果早知道结局是这样,我会不会後悔?

不过,或许没有爱过她,才真的会让我後悔吧。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