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封信给你05
05
我脑袋里其实想过至少一百种方式,可以试着阻止这个名叫刘艺晴的小女生踏进我家门。方法一,我可以送她去找家看来比较安全而乾净的饭店,让她自己在那里面睡一觉,然而她摇头说自己身上只剩三百元,而我尽管还有点钱,可是我为什麽要掏自己的钱来付这笔帐?方法二,我可以狠下心来,直接把她送到最近的派出所去,让她家人来领回,但问题来了,如果警察询问起她逗留在外的原因,而她把我供出来,也把兔老板的店给供出来,那怎麽办?以後三天两头都有警察来临检盘查,我们还要不要做生意?那麽,还有方法三,就是我可以拿出手机,找找在外赁屋的女性友人,看有谁愿意收留这丫头一晚,结果手机通讯录翻了两遍,最後宣告失败,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异性友人真是少得可怜,唯一一个可能在凌晨两三点还没睡的,大概只有小筝而已,但我觉得即使是小筝,她也不会平白无故让一个陌生人踏进她家门。
「刘小姐,你睡那里。」指着床,我满身疲惫地说。今晚看来是只能窝在桌前玩游戏或看书打发时间了,而我非常庆幸下午整理过屋子,否则跟狗窝一样,岂不让人笑话?
「叫我艺晴就好。」她倒是非常开朗,而且精神奕奕。
特别叮嘱过,让她到来,这是不得已的下下策,而我平常几乎是谢绝访客的,因此家里的摆设也不欢迎任何人触碰或挪动,除了一张床舖的范围外,我不希望她动到任何东西,唯一可以让她玩来玩去的,就只有电视遥控器而已。
「别下床,别摸任何东西,也别问我任何问题。」踏进浴室前,我这样交代。
把陌生的女孩子带回家,这种事在我的生活圈,对那些我认识的人来说,根本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不管是以前或现在,我有太多游戏人间的朋友,他们总能对这样的事情乐此不疲,而说也奇怪,那些家伙到现在都还活得好好的,居然没听说有谁给自己惹上什麽麻烦,不过我更纳闷的是,那些女孩子到底又抱持着什麽样的想法呢?她们难道不觉得尴尬或不舒服吗?我曾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然而换来的只是更异样的眼光,他们的眼神像是在看动物园里的熊猫,不,是以一种看「比熊猫更稀奇的动物」的眼神在看我。
这个小鬼在干嘛?会不会待会我大完便、洗完澡,再走出浴室时,她就已经把自己脱光了吧?难道她以为被我带回家,就表示今晚要跟我上床?应该不至於这麽夸张吧?我只是不想自掏腰包,帮她付饭店钱,也不想给自己跟兔老板惹麻烦,所以才勉强收留她一夜而已,绝对没有其他不良的企图啊!一边在心里呐喊着,一边抽卫生纸擦了屁股,然後很快地冲了澡,为了避免误会,我还特地带了衣服进浴室,全都穿好了才走出来。开门时,我心里正在想,如果她此时衣着整齐,那就真的可以让她继续待着;反之,她要是已经把自己剥光了,那我也许会一脚把人踹出去,让她光着屁股在大马路上跑。
「我不是交代过,叫你什麽都别碰的吗?」皱起眉头,我说。刚刚明明已经吩咐了,屋子里的东西都不准摸,活动范围也仅局限在床上的,然而当我走出浴室,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虽然还衣着整齐,但双脚却站在地板上,弯下了腰,正认真端详着那好几排的,摆在柜子上面的火柴盒小汽车。
「你居然蒐集了这麽多!」她语气里带着赞叹,而那确实也是我非常自豪的收藏。多年来始终不辍,只要看到有喜欢的,也不管身上还有没有钱吃饭,总非得买下来不可的小汽车,算算起码两三百辆。
「就算你觉得很了不起,但我刚刚也说过了。」我指指她的脚,「别下床。」
「但是我想上厕所,也想洗澡。」站在地板上,她睁着圆眼睛看过来,那样子确实很可爱,也让人难以抗拒,但我叹了口气,不断提醒自己,眼前这个小女生只有十七岁,她是未成年少女,基本上我这样收容她,就可能已经构成犯罪,绝不能心猿意马,再干出什麽事情来。当下头一撇,看也不看,我只把手往浴室一指,叫她自己进去盥洗。
三更半夜,只剩眼前台灯,而我坐在书桌前,既没打开电脑,也不想听到电视的声音,很安静地随手翻着音乐杂志,完全不回头,背後是一片安静,整个屋子里只有冷气机运转时所发出细微的嗡嗡声。这种夜晚有点难熬,我连香菸都没办法抽,只好动不动就拿起桌上的啤酒瓶,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但退了冰的啤酒还真苦。
「也可以让我喝一点吗?」她的声音忽然传来,让我错愕了一下。
「居然还醒着?」我皱眉,提醒她未成年别喝酒,而且最好赶快睡,因为天一亮,她就得立刻滚蛋。
「你平常都住在这里吗?」不理会我的提醒,显然她是个非常喜欢做自己的小屁孩。
「不然还能住哪里?」
「我以为你应该会住在像别墅一样的地方,房子里的装潢呢,走的一定是极简风,大概就是原木的色调,或者灰黑色的那种。然後,屋子里会有钢琴,因为这样你才可以写歌,除此之外,厨房一定乾乾净净,因为你平常大概不会下厨,只会在餐厅吃饭。屋子很整齐,一尘不染,家里除了钢琴的声音,只会有穿着拖鞋走在磁砖地板上的声音。」她脸上满是想像力无限发挥的表情,在无边无际的漫游中,勾勒出一个天马行空的世界。
「也许赚很多钱的音乐制作人,或者超级天王、天后们可能会过那样的生活,但过气歌手没那麽奢侈,我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一摊手,看看这尽管收拾後,却还依旧紊乱的房子,我指指垃圾桶里的东西,说:「过气歌手通常都只剩下泡面可以吃。」
「所以我觉得很特别,很新奇,原来你跟我的想像完全不一样。」她点头。
「让您失望了,还真是抱歉。」我没好气地说,可是她却丝毫不以为意,居然还绽开笑容,说:「没关系,这样反而比较好。」
「好在哪里?」
「至少我们比较像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对吧?」她笑得很天真,但我可一点都不这样认为,这个小女生随身带着的包包可是香奈儿,她直到走进浴室洗澡前,我整晚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那香味很清淡,但却透着高雅的酸果气息,显然也不会是廉价品,而我再看看她搁在床边的手机,那赫然是前阵子才刚推出不久的明星商品,根本是我不可能买得起的。我们像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吗?我很怀疑。
「三更半夜不回家,连一通电话也没打来,难道你的家人都不担心吗?他们为什麽可以放任你在外头乱跑?」我感到怀疑,一个家境这麽好的小孩,怎麽可能家里都不管教的?
「我爸不在台湾,我妈早就睡了。」她耸肩。
「一家就这三口?」
「露西又不太会说中文,而且她就算知道我不在家,也不敢出卖我,偷偷跑去告状。」
「露西又是哪位?」我皱眉。
「她是我妈请来的印尼外佣,平常负责打扫家里的。」说得理所当然,这不知人间疾苦的小鬼,还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
听到这里,我已经完全不想跟她再废话,这种靠着家里有钱就只会作怪跟捣蛋的人,跟我怎麽可能会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转过头,我想继续看杂志,至於她爱睡不睡,我已经懒得去理会了。
「你不想多认识我一点吗?」见我打算终止话题,她却不肯就范。
「我应该多认识你一点吗?」
「因为我认识你很多呀。」她笑着说:「我知道你是处女座,血型是A型,所以个性有点龟毛。你最讨厌吃芹菜,也很讨厌香菜或九层塔,平常喜欢喝啤酒,但是为了怕胖,所以不敢喝太多,偶尔也会慢跑。你最喜欢的乐团是史密斯飞船,最喜欢的电影是『教父』系列,不太怕鬼,但是很怕蟑螂。」对我的种种资料几乎如数家珍,她扳扳手指又说:「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而怀疑自己可能有恋母情结,因为你妈妈年轻时就有一头长发,眼睛很大很漂亮,所以你也喜欢那样子的女生,不过你几乎没有任何绯闻,除了跟那个叫做小筝的女生曾经在一起之外,就没再交过别的女朋友。」
「恕我冒昧,」我忍不住打岔,纠正她,「我跟小筝没真的在一起过,那只是有好感而已,而更多的是媒体炒作,我们需要制造话题来搏版面,这是唱片公司的安排。」
「好,就算是这样,那我还知道你其他的很多事情,我知道你很喜欢旅行,喜欢音乐,你最大的心愿,是希望举办世界巡回演唱会,把自己的音乐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最好能在撒哈拉沙漠跟北极也办演唱会,唱给骆驼跟北极熊听……」
「够了,够了,」我又忍不住了,挥手打断她,「连那种胡说八道的心愿你都知道?」
「这些事情,分别收录在《星新闻》的第十六跟第二十四期,其中第二十四期,是因为你们的第二张专辑发行,所以才接受杂志专访,还拍了杂志封面照片,照片里面,你站在最中间;另外还有一些资料,是电视上播出的娱乐新闻内容,我还有录影下来,你上节目那天,穿的是黑色的上衣跟深蓝色短裤,头发染成褐色的,那次你坐在左边数过来第三个位置,虽然镜头不多,但所有团员当中,你还是最帅的那一个。」
说到後来,我已经瞠目结舌,完全不敢相信,这世上居然有人对我这麽关注,连那点芝麻蒜皮的小事都记得一清二楚,钜细靡遗到这种程度,让我吃惊得下巴几乎掉下来。
「你今天跟我说,说你开始注意到我,是什麽时候?」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她根本不在乎「小学生开始追星是否嫌之过早」的问题,还一脸兴奋与自豪。
「从那时候起,你就想尽办法,要跟我见上一面,听我唱歌?」我想起她在店里曾说过的话。
「不只想听你唱歌,我还有一句话想跟你说,为了说这句话,我可是等了很多年,还飘洋过海,费尽千辛万苦。」她那圆亮动人的大眼睛里,几乎都快闪着光芒了。
「那你现在可以说了,我洗耳恭听。」我叹口气。
「我喜欢你。」
然後我的下巴就真的掉了。
-待续-
上帝不允许落魄的人有宁静的心,於是,派来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