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了短短三个星期的寒假,开学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今天是西洋情人节,我在早上买早餐时顺便买了一盒金莎,准备要带去学校分给我那超级好的损友们(我的心里损友的定义为:超级好麻吉),就是阿珊、阿嬷、阿花和郁珍啦!还有我自己。
到了学校後,我马上把金莎拿给损友们,看着她们幸福洋溢的表情,我的心情变得更开心,没想到,老师在早自修时,也发给全班一人一颗的金莎,下课後,我那损友们哀嚎的声音再教室里回荡。
「哇!我会肥啦!」阿花笑着说。
「对啊!」阿嬷、阿珊和郁珍附和着。
「可以不要吃啊!」我抱怨道,随後,五个人的笑声回荡在教室里。
我吃掉了一颗金莎,还剩一颗,我的脑袋突地蹦出来一个想法,就是如果今天有遇到林宇中,就把这颗金莎送给他,但是因为这是一个愚蠢至极的想法,我立刻把否决掉这个想法,可是却迟迟不肯把那一颗金莎吃掉。
接下来,我只要无聊的发呆时,我就会一直想起这愚蠢至极的想法,期时这个想法是可行的,但我杨筱玲这个人,只要郁到关於自己喜欢的人、事或物,就会像蟑螂遇到蟑螂药一样的胆小(多麽美妙的比喻啊!),不是不想鼓起勇气,而是我天生缺乏勇气啊!
我实在真的受不了这个愚蠢至极的想法一直徘徊在我的脑袋里,所以就把这个想法告诉阿珊。
「所以呢?」我疑惑的看着阿珊。
阿珊阿了一声,「所以怎样?」
「就是你觉得我要实行吗?」我猛摇阿珊的肩膀。
「就给嘛!那麽简单~」阿珊抬起一只手晃呀晃。
「去死吧!你来给啊!」我暴怒,作势要打她。
「小姐,别激动呀!呵呵呵。」阿珊快速拿起一本书挡在头上。
「不过,遇不遇的到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皱着眉头。
「对啊!」阿珊也皱着眉头道。
上课钟响,我回到座位,因为是数学课,所以整个思绪都飞到外面,苦恼地想着刚才发生的事。
到了下午---
我因为才刚醒来觉得冷冷地,所以穿上了外套,把金莎放进了外套的口袋,从抽屉抽出了两张卫生纸,拖着阿珊陪我去厕所,到了女厕外面,我们俩傻了眼。
「哇靠!什麽时候这麽多人?」阿珊看着眼前少说有十人以上在等待的女厕,白了一眼。
「我们去一楼的女厕吧!」我和阿珊走下一楼,往走廊尽头的女厕走去。
当我正摸着口袋的金莎,想着林宇中时,前面走来了两个人,那两人有说有笑,当我原本鼓起勇气想叫他,却发现那人和身旁的友人聊天聊的很专注,丝毫没有发现我正看着他,,就这样擦身而过,我与他形同陌路,勇气也早已烟消云散。
我是真的想亲手交给他巧克力。
真的,很想。
亲手交给,林宇中。
*那没能送出去的巧克力,代表了没能送出去的心意。你已走向另一条路,我却仍频频回头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