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我今天要跟永颉去吃饭,会晚点回来哦。」
下班後,回到家换上舒适的服装,准备出门。
筱妃正在沙发上看电视哄小孩。
『嗯,路上小心。』
走到她身旁,看着熟睡的小湘淇,没想到我那麽快就当爸爸了,我身边那群狐群狗党说我大概会玩到四十岁还不想结婚的那种人。奉子成婚,这四个字出现在我身上,其实我自己想都没想过。
去年筱妃到爸爸的公司上班,几个月相处之後,我们发生了关系,又这麽注定般的怀了孕。
我爸很喜欢筱妃,在一起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就结婚了。
婚後的一切,对我来说没有什麽太大的改变,我依旧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或许他们以为婚姻可以让我变得有定性,不过我还是在玩。
小湘淇出生之後,我倒是有安份了一点,因为我爸告诉我,必须要有个爸爸的样子。
从小就被宠惯了的我,狐群狗党又说我像个大孩子在带小孩子,我自己也是这麽觉得,但我还是很尽力的当个好爸爸。
至於...另外一个身份,老公。
我想除了爱玩跟爱跟女生搞暧昧的部分除外,应该还能算是好老公吧。
『哇~韦辰,重出江湖了哦,今天不用陪老婆小孩阿?』
走到包厢里,狐群狗党之一赵家圣对我说着。
「老婆女儿睡了阿,但是我睡不着阿。」
我回应着。
『太想念我们这群狐群狗党吗?哈哈哈。』
家圣说。
「是想念这里的咩。」
『你都娶了一个那麽漂亮的老婆,还想偷吃阿。』
「我没说要偷吃,我只是来交朋友的。」
『你不好好看着漂亮老婆,不怕她被别人拿去吃喔。』
「我有很认真的在交家庭作业的好吗?不用担心啦。」
『你们这麽早到阿。』
另一个狐群狗党,罗永颉对我们说着。
『承恩勒?还没到阿。』
家圣对着永颉说着。
『还在打炮吧,你也知道他精力旺盛。』
永颉说着。
「他在门口那搭讪咩啦。」
我指向门口那说着。
虽然人很多,但他那好色的脸一向都很好认,我一眼就认出他。
余承恩,狐群狗党之三,我们之间最好色的一个。
他总是有把不完的咩,还有打不完的炮。
罗永颉,跟我一起长大的邻居,虽然国中那时期被送去美国读书,不过我们的感情还是很要好。
他不多话,跟我差不多高,五官深邃浓眉又大眼,女人缘极佳。
一直以来先被搭讪的人,都会是他。他不过去吧台拿酒而已,已经有两个少女围绕在他身边。
有个稳定交往对象,远距离交往两年的外国妞。厉害的是,他从没偷吃过。
赵家圣,大学跟我同校但不同班,会认识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同时追求了一个女生。
後来变成朋友是因为他爸的公司跟我爸的公司,有一点企业关系,一起吃过几顿饭後,他主动的跟我聊天,就变成了朋友。
他矮我一点点,戴着眼镜,看起来像是斯文的畜牲,女人缘尚可。
我们俩很常喜欢上同一样类型的女生,但是成功率我比他高了一点。
目前单身,但是身体的部份很少单身。
余承恩,是永颉在美国读书认识的朋友中美混血儿,比永颉还要帅的那种帅哥,我们之间最有钱的富二代。带点ABC口音,还有幽默感,大多数女生都喜欢这样的天菜。
在大家眼里都很GOOD的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好色。虽然男人天生就好色,但他好色的程度都让我们瞠目结舌。电脑的D槽被A片灌爆,满脑子都是女人,把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发挥的淋漓尽致。
一夜情的对象大概是我们四个人,手指加脚趾都凑不出来的数字。
『你在想什麽?』
永颉走到我身边对我说着。
「我在想什麽你会不知道?」
我回答着。
『我只知道你想的不是老婆。』
「干嘛那麽直接,哈哈。」
『吧台那有个女孩子,应该是你喜欢的类型。』
「是嘛?我怎麽没注意到。」
我望向吧台那看去。
『穿白色毛衣那个阿。』
永颉指向那个女孩的方向。
距离有点远,看不清楚她的长相,不过她的白色毛衣加上深色牛仔裤倒是真的挺迷人的。
「一个人阿?」
『刚刚是一群,现在烙单了。』
「那我去解救她。」
『不要乱来,你老婆交代我要把你带回家。』
「交个朋友而已。」
我拿起酒杯走向吧台,距离越来越近,永颉果然是了解我的。
她脸上有为了配合这个地点化上的浓妆,还有非常吸引人的一头长发波浪,我喜欢这种菜。
她看起来有些醉意,不过还算清醒,我故意站在她身边跟吧台的调酒师叫酒。
平眉毛双眼皮大眼睛鼻子超挺,还有...粉嫩带点性感的嘴唇。
「嗨。」
等酒的时间,我们互看了一眼,我对她打声招呼。
『嗨。』
她回应着,亲切的给了一个微笑,咬着下嘴唇。
光她这个动作已经把我迷倒了,而她就是属於男人眼中的天菜。
「怎麽你一个人在这?」
『我朋友们去跳舞啦。』
「那你怎麽不跳舞?」
『我不会跳舞。』
「那你应该也看个表演吧,这里的表演都不错阿。」
『是哦,听起来你好像很常来?』
「如果我说不常,你相信嘛?」
她摇摇头对我微笑着。
她的微笑很甜美。
「可以请你喝一杯嘛?」
约略过了几秒钟,我问着她。
『我可能没办法在喝了。』
她露出处处可怜的神情,对我说着。
「那喝个饮料吧?」
『不用了,谢谢。』
「我虽然很常来,但是我跟调酒师不熟,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叫他加了些什麽东西,而且你现在应该需要来一点饮料,会比较舒服。」
『好吧。』
她又露出那甜美的微笑,然後接受了。
「怎麽你朋友把你一个人丢在这?」
『是我叫他们去玩的。』
「所以如果我没过来找你聊天的话,你打算一个人这样待着嘛?」
『或许吧。』
「那...我有打扰到你嘛?」
『到目前为止还好。』
「幸好你说还好,不然饮料就不给你喝了。」
她又对我微笑着。
她笑起来的感觉很像是初恋,但是又有种很想把她拥入怀里逗弄的冲动。
「我叫韩韦辰。」
我伸出右手跟她介绍我自己。
『在这个地方,大家不是都会说绰号嘛?怎麽你那麽特别是说名字?』
她歪着头问着。
「那就代表我是真的想认识你阿。」
『OK~这理由可以接受。』
「那你是想跟我说你的绰号呢?还是名字?」
『你是想问我想不想认识你嘛?』
「如果要解读的这麽直接也是可以啦。」
『我叫纪雅韵。』
换她伸出手对我说着,我礼貌的握了她的手,而她有一双漫画手。
『欸~雅韵,大头他们到了,我们过去找他们吧。』
她的朋友出现的很不是时候。
『好阿,我该说很高兴认识你嘛?』
她回答着,接着转头看着我对我说着。
「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那如果我邀约你跟我朋友们一起,你介意嘛?』
「如果你也不介意留电话给我的话,我也不会介意。」
『好阿,不过你先猜出现在这首歌叫什麽名字,答对了我就跟你说号码。』
「那我想我拿不到你的号码了。」
『这麽快就放弃?这是首老歌了,我可以给你提示。』
「提示是?」
『尼力的歌。』
「我只认识尼可洗衣。」
『那回去多听一些练习练习吧,不然会要不到电话。』
「那我觉得你更应该给我电话了。」
『怎麽说?』
「至少我不懂的时候,可以打电话问你阿。」
她又使出致命的微笑,向吧台借了纸跟笔,接着低头写着。
过了大概几十秒,她将摺好的纸递到我手中,跟我说了声掰掰之後,离开了我的视线。
『成功当成朋友了嘛?』
我走回我们的位置,永颉问着我。
我得意的向他炫耀手中的纸条。
「你知道刚刚那首歌叫什麽名字嘛?」
我好奇的问着永颉。
『哪一首阿?』
「就刚刚那首阿。」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尼力的Dilemma。』
「早知道就问你了。」
『怎麽了嘛?』
「刚刚她说我猜对歌名就给我电话阿,但我根本就没有在研究音乐。」
『有差嘛?反正你不是已经要到了?』
如果你们以为帅哥要电话就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你就错了,因为我也错了。
我怎麽没想到她刚刚花了快一分钟的时间写了纸条,绝对不可能是写电话号码。
『看来你今天只能乖乖回家了。』
永颉看到我手中的纸条对我说着。
「总有一天,她会是我的。」
虽然纸条里写的不是号码,但是却让我对她更有兴趣。
我将纸条收进胸前的口袋,一直反覆思索她写的话,打从心底觉得我要定她了。
她的字是没有让人失望的漂亮,我喜欢她这样拒绝的方式,却又像是再期待跟我见面一样。
我完全沈溺在她的字条里,直到回家前小心翼翼的把纸条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又重新读了一遍。
"如果我们有机会再相遇第二次,我就给你电话号码。"
如果不是你,或许我不会相信缘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