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蟑螂哲學 — Chapter 2, section 1: 「妳喜歡他哦?」

2-1

*女孩们,想念一个早已经不在你身边的人,比我能用言语所表达的心痛还痛上一百倍。

「屁盈,你也太白痴了吧,穿着睡衣跑出来。我又死不了,急个屁啊。」真不知道为什麽这家伙居然还有嘴脸说出那麽不要脸的话,嘲笑的语气令我很想将豆浆撒在他头上。

是的,豆浆。

为了向我道谢兼道歉,程宇岑很有诚意地请我吃永和豆浆——只是叉烧包加豆浆还是无法平抚我的不爽。

但起码还有的吃,以这人这麽没良心的状态像还愿意请客,已经很感激了。

「你好吵。」我不耐烦地回嘴,咬了一口包子。

他轻笑,抹了抹嘴角,将残留的豆浆擦掉。实在是有够莫名其妙,明明就只是抹个豆浆我居然会有一种好像在拍杂志摆pose的错觉。

我真是疯了。

「这些年你都在干嘛?」

「没干嘛。」

「那麽无趣?」

我点点头,「嗯。」

「好吧,那我跟你说……」

「不想听。」

Ok我必须得声明,能够让我态度这麽差的人实在是不多!记得我是蟑螂哲学的最佳代表吗?我可是不管人家说什麽都只会回:「好、请、谢谢」的人喔!光是这样就足以证明我现在有多麽不爽了。

但是我的反击他从来不当一回事,还变本加厉沾沾自喜开心地继续说着:「上大学後,我交到了我这辈子人生第一个女朋友。」

我没说话,他自己却停顿了。

想了很久,也沈默了很久。这一刹那我居然有种他不是程宇岑的错觉——

但就在我开始狐疑起他的转变时,他又变回原来嬉皮笑脸的蠢样:「不过因为一些原因我们ㄘㄟˋ了,别看我这麽man,我当时也是哭了很久的。」

白痴,没人觉得你man。

想是这样想,但我还是乖乖地回应:「嗯。」

「後来我去美国了,读行销。」他咬了一大口油条,看起来很憨。「把到了一个金发妞,但後来实在是觉得亚洲人比较符合我的味。」

「……该不会是因为你被甩了才这麽说吧。」

他瞪大眼睛:「干死屁盈,你很了解我耶。」

废话,你脑子里有多少精虫我会不知道。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抠抠自己的鼻子:「还好啦。」

他爽朗地大笑,想到什麽似地,用力一巴掌地打在我肩上,正要把豆浆送到嘴里的我差点送进了鼻孔:「我跟你说!我上个月遇到了阿彻……没错,就是追你追了一年的那个阿彻!他现在变很帅,我一开始还差点认不出来,要不是他叫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是那个书呆子。」

「他没有喜欢我。」我很铁齿,又再咬了一口包子,「还不是你们一直在乱起哄……」

在我的印象中,阿彻就是那副超厚重的刘海超厚重的眼镜外加超厚重的外套,无论室温三十八度摄氏,他也可以穿那件帽T在大太阳下行走。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功能。

正是因为如此,他身上总是因为闷热而时常散发出一股汗味。再加上平时的他自闭又不爱发言,自然而然地就会在班上被遗忘,直到有一天……

那是接近中午的时段,高二升高三的暑辅,冷气坏掉,电风扇也不灵,热到除了想死还是想死。

在课堂中间的我,因为尿急而先暂时离开教室。在回来的路上,从走廊的另一端,我看到一个身影很虚弱地扶着墙边,好像快昏倒了。我赶紧上前关心:「同学,你还好吗?」

「我……」阿彻已经两眼冒星星,完全说不出话来。

「你、你听得到我说话吗……喂!喂!不要倒下来啊!」

这人已经完全反倒,我的嗅觉瞬间被一股很强烈的味道给侵蚀着。他全身的重力压在我身上,我好像感觉到我的体内所有器官都快从我嘴里吐出来了。

「救、救命!」被闷在他那充满怪味的大胸部底下,我痛苦地喊着。

想呼吸却完全吸不到氧气,吸到的也只是那阵诡异的味道。我费劲所有的力气想要将阿彻推开,但他却已经呈现了坍塌的状态,怎麽移也移不走。

噢,bytheway,阿彻的体型也是十分厚重的。

然而,就在我觉得我好像快要窒息的那一瞬间,我听见教室门打开的声音。

「屁盈!」

程宇岑很慌张地将阿彻推开(好像费了他很大的力气),把我从那庞大得惊人的身躯拯救出来。他将双手扶在我的肩上,满脸焦心:「你还好吗?他有没有对你怎样?」

「……」被这样的程宇岑有点吓到,我花了好久的时间才回了过来。眨了眨眼,木讷地答:「他好像中暑了。」边说我还边指着那在一旁的阿彻。

「白痴,他中暑乾我屁事啦!我问的是你!」程宇岑很不耐烦,「你有没有怎麽样?」

「我……」

这家伙,不会是喜欢我吧?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满脸通红。虽然他很讨人厌,又很鸡掰,还乱给人家取这麽难听的绰号……但是再怎麽说,他也是在重要时刻出现、拯救我呀......人家都说这叫什麽来着的?什麽英雄?什麽救美……

咦。

不对。

不对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眼光瞥见阿彻在一旁痛苦地奄奄一息,似乎都快要失去意识了。妈的杨盈你有病啊?救人第一你在那边自high个屁!

我将程宇岑的手拍掉,着急地跟他说:「你快点救救他啦!他都快死掉了,他刚刚昏倒耶!」

程宇岑盯着我,没有动作。

我困惑地眨眨眼:「干嘛?」

「你喜欢他哦?」

我眼珠子快掉出来,「哪有!」

「不然你干嘛那麽紧张!」程宇岑凶巴巴地回嘴,不听我任何解释,把瘫在地板的阿彻扶起来。「看什麽看啦?还不快点来帮我忙?他是你男朋友又不是我男朋友。」

「他才不是我男朋友咧!」被他的态度弄得有些不开心,我口气很差地回应。虽然说是这样说,但我还是起身,替程宇岑分担另外一只手臂,以免他一个人过重。

在教室里观看整个闹剧的同学们(尤其是程宇岑他那群猪朋狗友)便把这件事情传开,到最後越传越离谱,最终版本就是——

「暑辅的时候屁盈上课上到一半藉机外出找阿彻,两人在走廊上亲热,还跌到地板上。但由於太过激情导致阿彻体内温度升高,居然当场昏厥在屁盈的身上。」

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

我哭、我生气,向所有人陈述整件事情地来龙去脉。每被问一次,我就很有耐心地一个一个解释:「那天我只是刚好想去厕所,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中暑的阿彻,想要扶他他却昏倒,倒在我身上,但後来在程宇岑那个王八蛋的帮助之下我们顺利地将他送到保健室了。」

乾净俐落。

然而,听完我这一大长串的解释,他们的反应都是愣个两秒,然後……

「所以你跟阿彻到底有没有在一起?」

「干,没有!」喷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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