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真似夢 — 第十二章 日記風波(6)

笑声,在海滩筑起一座座坚固的堡垒,一张张幸福的笑脸,但不论再怎麽努力,终究会被海浪冲散。

美丽残忍宛如毒蠍般的浪花,就由我来担任吧!

二O一三年六月二日,天气阴。

阳光,总是让人充满了希望;黎明,代表着新的契机。那阴雨绵绵的日子,算什麽呢?

林昀晓果真和我猜测的一模一样,是个理智到可以和哥哥媲美的人,冷静到和大桦有得拚,不过有一点,和我想的刚好相反,她和那些娇生惯养不知民间疾苦的千金小姐不同,经过今天的约会,我算是大开眼界了吧!

「货比三家不吃亏」大概是她的座右铭——虽然她极度否认——例如今天去吃蛋糕的时候,她用非比寻常的毅力、脑力和体力比较六家蛋糕店的价钱,她还教我,有些蛋糕乍看之下是一样的,但有没有偷工减料就要仔细观察了,最後,在她比较了蛋糕的品质、重量以及价钱之後,心满意足的啃着抹茶甜甜圈继续逛下去。

令我惊讶的是,她丝毫没有问过我要不要继续「比较」下去,自顾自的沉醉在杀价及过人的眼光中,对此,我感到无言。

她去的地方不外乎是百货公司、服饰店或是书店,和平民百姓差不多,不像是随意挥霍钱财,把白花花的钞票视为理所当然的人,整天下来的花费不超过两千元,要知道,这在有钱人家里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好奇之际,我微笑的问:「我觉得你好节俭。」

没想到,她马上白我一眼,不满道:「你确定不是你自己花太多?」

我马上摇头,老实说我赚的钱大部分都给哥哥了,反正我没什麽用到,另外两个弟弟也是给他,不过哥哥好像也没在用,所以那些钱基本上都存起来了,不知道什麽时候才能用完。

整体下来,今天感觉比较像应酬而不是约会,只是场地不同罢了,其他情侣约会也是这样吗?可是我看到的不是这样啊,依我所见,都是搂搂抱抱亲热啊,嗯,我完全无法想像我做出那种事,与其说不擅长,不如说不想吧。

我在应酬时只学会如何打发女人,没想过怎麽和女人……拥抱?接吻?哎,我开始毛骨悚然了,看来改天去问问哥哥吧,他对这种事最在行了,每次都拍拍我的肩,半惋惜半叮咛说,我的青春要留白,要留点女人的位置,或是要让我体会人生的「必经过程」。

现在想起来,怎麽觉得有点反胃呢?再说,什麽是人生的必经过程?看到哥哥那张淫笑邪魅的脸,还是用那种口吻说的,我突然不想知道必经过程是什麽了。

总之,林昀晓可以是一个好朋友、好工作夥伴,或是好知己,就是不可能是好女友或是好妻子,她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从我和她的聊天之中感觉出来的,如果不想成为她的绊脚石,还是尽早离开吧!

明天把她约出来好了,嗯,这个月只剩明天有空了。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天气晴时多云。

「找我出来是有事吗?」才刚见面,她劈头就问。

对於这个问题,我犹豫了一下,终究来是没把重点说出来,好吧,先来转移话题好了:「没有啊,就是约出来晃晃。」

她皱皱眉头,看来对这个无所谓的答案很不满意,不以为意的「嗯」了声,就走进一家服饰店,当然,她没有过问我的意见,从第一次见到她时,似乎就那麽我行我素。

那家店里面的东西和我的休闲服价钱差不多,老实说,我分不太出来有没有「品味」,在我看来都一样啊,不就都是衣服、裤子嘛,幸好这个问题我没烦恼过,只要走进服饰店,拿出缕漾集团专属限量四张——只有我们四兄弟拥有——的会员卡,就有服务员摇着尾巴殷勤招待了。

不然,直接把家里那个设计师找来,也是可行的方法,但我总觉得太麻烦,所以都买现成的,嗯,今天这家店我没光顾过呢。

她匆匆挑了几件衣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有些是男性服饰,难道她要送她的家人?不过这也不甘我的事,当时没注意那麽多,现在想想,真是太不小心了。

那时,她瞟了我一眼:「你不好奇我买给谁吗?」我在心里笑了笑,表面上却仍是浅浅微笑:「那和我没什麽关系吧!」

她再次蹙蹙眉,很不满的盯着我,我到现在还是不懂,难道我做错什麽了吗?她并没有给我任何解释,迳自的走进咖啡厅里,又来了,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以我为中心的人,虽然说哥哥也是这样,但他多少还会顾虑我,不像林昀晓,算了,我没资格说别人吧!

还是赶快把话挑明,把事情说清楚吧!

「我想我们还是当工作夥伴就好。」

等我说完这句话,才发现有点奇怪,她突然撇过头,默默不语,我愣了愣,难道我又说了什麽不该说的吗?不会吧,我怎麽觉得是她今天怪怪的。

「拒绝的话,连工作夥伴都当不成,哼。」

对啦,就是这点怪怪的,如果我拒绝,等於拒绝两家公司合作,不知道会不会变成敌对关系,唔,到时候可能要忙得焦头烂额了,我并不惧怕她家公司,论起筹码,我有很多可以玩,而她只有那些而已,不过我主张和平,最好的话还是不要引起纷争。

「但你似乎不需要男朋友。」我用最委婉的口气说,我并不需要女朋友,不需要老婆,公司也不需要联姻——虽然那可以让公司更好势力更大,不过,就算没有也无妨。

闻言,她的眼眸黯了黯,把她刚刚买的衣服拿出来,干嘛?又不是我帮你付钱的不用给我吧?

「给你。」咦?送我的?似乎发现我的惊讶,她冷笑几声,我觉得那种笑声比哭声还难看,哎,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干嘛这样?我哪里得罪她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欺负她咧!

我是不骂、不打、不碰、不欺负女人的男人,因为我对女人没兴趣,不要误会哦,我可不是同性恋!不是同性恋!不是同性恋!因为很重要所以要声明三次。

「既然没有意愿那就算了,我没必要再留。」她恢复到以往冷静淡定的神色,看着那两件衬衫:「那些就当作见面礼吧!」

「啊?」当时我根本没搞清楚状况,糊里糊涂就收下,好像忘记了什麽啊……对了!我从包包里掏出一个蝴蝶结的手机吊饰,这是哥哥昨天硬塞给我的,他说这个很重要,是什麽秘密武器的。

「……谢谢。」她看起来很难为情,唔嗯,反正我目的已经完成了,之後就井水不犯河水呗!希望不要成为敌对,应该不会吧,毕竟我们才见面两次,没什麽感情,对她来说损失的只有时间吧!不过我也损失了时间。

她走後,我就开始写日记了,回家之後一定很忙,哥哥要炮轰我,两个弟弟一定会把好奇心发挥得淋漓尽致,追问到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境界,我又要用粉饰太平那招了,到时候是没时间写了,只好在这里先写。

不过,有一件事让我耿耿於怀,林昀晓在离开之前留下一句——你相信一见锺情吗?我不太相信啦,通常那都是看外表的,啧啧,外貌协会。

总之,我要交到女朋友,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毕竟我的恋爱经验值等於零。

明明都是涂家人,为什麽哥哥就交过如繁星般数不清的女友,我却连初恋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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