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活、现实,赵阡陌发觉自己可以很廉价。因为他输不起,所以就下了最大的赌注,他的歌艺、他的才华是他最大的资本,但他忘了,他还有他年轻的肉体跟一副俊俏得近於漂亮的相貌。只要他肯要张立军,张立军就肯要他。
那晚,他在五星级酒店的套房,上了一个男人。只要他硬得起来,他上得了这个男人,他就能赚到一个很多人想要、也要不起的机会。他硬得起来——或者是名利让他在精神上高潮——他根本不懂得怎样跟一个男人做,但张立军很有经验地引导他,也就堪称一气呵成地完事。
男人满意地喘着气。
赵阡陌离开酒店时,整个人头重脚轻,第一个念头不是呕吐,而是回家。他想回去见传知书,不为什麽,单纯因为他就只有传知书了。那时候,他还是只能够喜欢女人,但一刹间想不起生命中有哪个女人能够格成为他最重要的人,她们全都是过眼云烟,而待在他身边最久的,就只有传知书。
踉跄逃回家里,他没按门钟,好像上了发条似的用尽生平力气去拍门,不过拍了十来下,传知书便赶来开门,一拉开闸、根本来不及对话,赵阡陌就放心堕入传知书的胸怀中:也是男人的气味,传知书身上没有张立军的古龙水,只有一阵淡淡的肥皂味道跟稀薄的汗味。赵阡陌嗅了很多年的那种味道:数不清多少个夜晚,传知书就跟他背脊贴着背脊,屈身於一张单人床。那种日子,再也不想过,但当时想起来,却教赵阡陌一阵鼻酸,放肆地嚎哭。
像受了委屈的小孩子抱着一个熊宝宝大哭。像被人打了一顿的小男孩见到爸爸来接他,终於可以尽情发泄抑压已久的悲痛。
传知书一句也没有问,就只是掩了门,直起身子负担赵阡陌的重量,也不回抱,就像笔直稳固的大树,矗立在原处,任由赵阡陌的双手像藤似的攀附於传知书身上。传知书温暖的大掌抹过赵阡陌脸上一塌糊涂的涕泪,那时的赵阡陌看起来完全没有平日的秀气,哭得像个猪头,眼皮、鼻头、脸颊通红一片。但传知书完全没想过要推开他。
一句话也没有说。
事後赵阡陌睡醒,传知书只淡然问他一句:要吃东西吗?饿了吗?
我饿。
你想吃什麽?
饭。
吃排骨好不好,雪柜有一碟豉汁排骨,现在蒸给你吃。
然後赵阡陌抓着传知书的衣袖,问他:「知书,如果有个人比我更有才华、长得比我更好,你会不会去捧他?」
传知书噗的笑出声,蹲下来跟坐下床上的赵阡陌平视,说:「在胡说什麽?就因为你是赵阡陌,我才陪你捱了那麽多年。长得比你美、好过你,那又怎样,他又不是赵阡陌。」
传知书为他做那麽多书的原因,其实不是因为他有才华或是怎样,就因为,他是赵阡陌。
十二点零三分。赵阡陌觉得传知书开始不会因为他是赵阡陌,而守在他身旁。也有可能他会因为那个人是史天宥、那个他口口声声说是「死小孩」的小子,而守在那人身边。他容不下传知书心里有另一个比他更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