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那时赵阡陌还未有名堂,两人每夜躺在小劏房里一张单人床。背贴着背,夏天时肌肤相触,汗紧紧黏着两人年轻紧致的肉体,传知书躺的是面向窗户那边,外面的霓虹灯红得艳、蓝得惨、绿得幽幽的,比白天的太阳光更刺眼,多了一分尘世的俗。纵使那段日子很累,为了打工披星戴月,可是一想到身後贴着的是自己放到心里面去爱、含在嘴里都怕化掉的那个人,有时传知书会因而躁动,夹紧双腿,唯恐让枕边人发现他惊世骇俗的慾望。被窝——严格来说不算是个「窝」,充其量只是覆在他们身体上的一块布——根本连自慰都容不下,许多时他都是紧捏着大腿上一层薄薄的皮肉,要命的扭着,非痛得到留下瘀痕的地步,才可消去慾望,而那时他也周身大汗了。
「你很热吗?出那麽多汗。」赵阡陌也是个醒睡的人,传知书稍有动静,都能让他从浅眠中惊醒。他的声音每每使传知书仅有的慾也消除得无影无踪——给吓的,他想像不到赵阡陌若发现他的龌龊,会是如何唾弃他。
那种感情,那种奉献,要放在一男一女身上,多麽美好。一旦是两个男人间的事——一个孪的、一个直的——就好像很肮脏:彷佛他的目的就是赵阡陌的身体与感情。一个男人知道另一个女人对自己怀有恋慕,就是没那个意思,也会心有暗喜,可是一个男人知道另一个男人的恋慕呢?
他懂赵阡陌。赵阡陌那过分漂亮的相貌曾为其招来男性爱慕者,他跟传知书说过:「那个人让我恶心了几日。」
现在,他少了幻想的动力,他需要的,是一成不变的规律,刻板得让人那麽安稳。即使每天回到以前他跟赵阡陌一起住的单位,他若见了赵阡陌踢着拖鞋,坐在沙发上看书或看手机;又或者是在钢琴面前拎着谱和笔,沉吟或狂书,传知书只会说:「吃饭了没,想吃什麽。」
他每天十一点到七八点在外头工作,赵阡陌则视乎通告,有时一整天留在家里,有时两三天不见人。传知书不似以前同居时那般,问东问西的彷佛要把赵阡陌的时间表写出来,他认为他们的关系不过好似大学宿舍里的同房人:各不干涉,碰巧见面,就一起吃顿饭,饭後各自回房间做事,假日也不会约出来玩。
可是赵阡陌时常跟他报到,每天跟他说翌日的行程、他又何时回家,传知书不觉得很重要,但还是听进去。由於做两个人份量的饭比较好预算份量,他会要求赵阡陌跟他说,何时会留在家吃饭。背後的原理跟他为死小孩做午饭一样,两个人吃,能多做一道菜。他不有钱,也没有穷得请不起一个十六岁的小孩子吃顿午饭,更何况,又不是上餐厅吃的。
赵阡陌笑得很甜,跟他在外间冷酷、知性或狂野的音乐人形象不同,他的眼神蕴藏过多的、让传知书有点不习惯跟可惜的热情:「你知道吗,你走了之後,我都没有吃过住家饭了。你还记得我爱吃什麽吧,就做那些。」那是他跟赵阡陌再次同住後的第一顿饭。